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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情况下,爸爸会在一两个小时后回来,书没有了,满载装有面包、鸡蛋、奶酪的牛皮纸袋,有时甚至有腌牛肉罐头。但有时他献祭归来,笑逐颜开,没有了心爱的书,也没有吃的:他确实把书给卖了,但立刻买了另外的书取而代之,因为在旧书店发现这样的奇珍异宝,他平生也许只有这样一次机会,他无法控制自己。妈妈宽恕了他,我也宽恕了他,因为除了甜玉米和冰激凌,我几乎什么也不喜欢吃。我痛恨炒鸡蛋和腌牛肉。坦白地说,我有时甚至嫉妒印度饥饿的孩子,因为从没有人告诉他们要把盘子里的东西吃光。

快六岁时,我的人生中发生了一件大事:爸爸在他的书架上腾出一小块地方,让我把自己的书放在那里。确切地说,他给予我书架最后一格的四分之一。我怀抱着自己所有的书——这些书以前一直放在我床边的一条凳子上——把它们拿到爸爸的书架上,井井有条地放在那里,让它们背对世界,面朝墙壁。

这是某种启蒙仪式,一种成年礼:一个人的书若是站立起来,他就不是一个孩子,而已经是大人了。我已经和爸爸一样了。我的书已经站立在那里了。

我犯了个严重的错误。爸爸出去工作时,我可以自由自在地整理我的图书角,但做这些事情时又非常孩子气。我按照高度来排列书。最高的书确实有损我的尊严,那是儿童文学作品,用韵文写成,附有图片,我蹒跚学步时他们就给我读这些书。我把它们放在那里,是因为我想把分配给我的书架全部填满。我想要我的领地满满当当,拥挤,溢出,像爸爸的书架那样。爸爸下班后,我尚处于亢奋状态,他吃惊地瞥了一眼我的书架,随即一言不发,死死盯住我,那目光让我终身难以忘怀:那是蔑视的目光,无法用语言描述的痛苦失望的目光,近乎绝望的目光。最后,他噘起嘴唇朝我嘘了一声:“你发疯了吗?按照高度来排列?你错把书当成士兵了吗?你以为它们是某种荣誉卫士吗?是消防队接受检阅吗?”

他不再说话。爸爸那边是漫长、可怕的沉默,某种格里高尔·萨姆沙注似的沉默,仿佛我在他面前变成了昆虫。我这边是负疚的沉默,仿佛我真的一直就是某种可怜的昆虫,现在秘密揭穿了,从现在开始,一切都失去了。

爸爸打破沉默,继续说话,在大约二十分钟的时间里,爸爸向我揭示出所有的人生真谛。他对任何事情都不加隐瞒。他开始引我探究图书馆迷宫的内在秘密:暴露出主要交通干线,也暴露出条条林中小道,令人头晕目眩的风光。它们千变万化,差别微妙,想象奇特,像颇具异国情调的大街,有大胆的组合,甚至异常古怪之念。书籍可以按照主题分类,可以按照作家名字顺序排列,按照系列或者出版商排列,按照年代顺序、语言、主题、领域,甚至出版地点排列。不胜枚举。

于是我学到了各种各样的秘密。生活中有各种不同的道路。任何事情均可根据不同的乐谱和逻辑,以其中某种形式发生。这些并行逻辑按照自己的途径保持和谐,自我臻美,与众不同。

在接下来的日子里,我一连花费几个小时重新整理我的小图书馆,我把这二三十本书像一包卡片那样颠来倒去,按照各种各样的方式来重新组合。

我从书里学到了布局艺术,它并非出自书中所写内容,而是出自书本身,出自书的外表。我学到了在允许与禁止之间,在合乎常规与异乎寻常之间,在标准与古怪之间存在着令人困惑的无人地带和灰色地带。这一课从此一直陪伴着我。当找到爱时,我已经不再是生手,我已经懂得有各色各样的菜肴,有高速公路和风景线,还有人迹罕至的偏僻小路。有些允许做的事情几乎成为禁忌,有些禁忌又近乎允许。不胜枚举。

偶尔,父母允许我把书从爸爸的书架上拿到院子里掸掉灰尘。每次不得超过三本,这样才不至于把位置搞乱,因此每本书会回到其合适的所在。这项任务艰巨而惬意,因为我发现书尘气息让人如此心醉神迷,令我有时忘却了自己的任务、职责和责任,在门外一直待到妈妈焦急起来,打发爸爸执行营救任务,查明我有没有中暑,有没有被狗咬伤。他总是会看到我蜷缩在院子里的一个角落,沉浸在书中,双腿蜷曲,头歪向一旁,嘴半张着。爸爸半生气半慈爱地问我怎么又这个样子,我过了会儿才缓过神来,像溺水者和眩晕者那样,缓慢而勉强,从无法想象的遥远之地,来到这满是日常杂务的尘世中来。

整个童年,我都喜欢排列东西,把它们打乱,再重新排列,每次排列都有一点区别。三四个空蛋杯能够变成一座座堡垒,或是一群潜水艇,或是雅尔塔会议上超级大国的首脑会议。我有时会搞个迅雷不及掩耳的突然袭击,闯进没有秩序的混乱领地。这当中有某种无畏,令人振奋不已。我喜欢把一盒火柴倒在地板上,试图找到一切无限可能的组合。

整个世界大战期间,走廊墙壁上挂着一幅大型欧洲战区示意图,上边别有别针,并插有五颜六色的小旗。每隔一两天,爸爸就会按照无线电新闻广播移动这些别针和小旗。我则建造着类似的私人现实世界:我在草垫子上布下我自己的战区示意图,我的虚拟现实世界,我把军队分布在四周,施行夹击和声东击西的战略,攻克桥头堡,侧翼包抄敌军,签署战术撤退命令,而后举行战略突围。

我是个对历史着迷的孩子。我尝试纠正将领们过去犯下的种种错误。我重新打起犹太人反抗罗马人的战役,从提图斯注军队的魔爪下解救耶路撒冷,把战役推向敌人的土地,把巴尔·科赫巴注的军队带到罗马城墙,迅猛拿下古罗马圆形剧场,把希伯来人的旗帜插向朱庇特神庙。这一切完成后,我把英国军队中的犹太旅搬到公元1世纪和第二圣殿时期,两挺机关枪竟然把哈德良注和提图斯那可诅咒的精锐军团打得落花流水,我陶醉其中。一架轻型飞机,一架派珀注,就能使不可一世的罗马帝国屈服。我把马萨达注卫士注定失败的战斗,转变为犹太人借助一门迫击炮和几枚手雷而取得决定性胜利。

实际上,我小时候具有一种奇怪的冲动——愿意赋予某件事情第二次机会,而它不可能拥有这次机会——至今,这一模一样的冲动仍驱动着我前行,不管我何时坐下来写小说。

耶路撒冷发生了许许多多的事情。城市遭到毁灭,重建,再毁灭,再重建。征服者接踵而至,统治一段时期,留下几座城墙和高塔,在石头上留下几道裂缝、些许陶器碎片和文献,而后不见了踪影,如同薄薄晨雾在山坡上消失。耶路撒冷是个上了年纪的慕男狂,她把情人们一个接一个榨干至死,而后打着哈欠把他们从身上抖掉;是黑寡妇球腹蛛,当配偶还在和它交配时就将其吞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