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克莫加河(第2/9页)

他被葬在弗吉尼亚州里奇蒙联邦公墓。二十年前,巴克斯前往葛底斯堡参加一次大型聚会时,曾路过那里。他仔细搜寻了他的公墓,最终找到了他的位置。

吉姆和我都认为我们也都该去那里。我是指参加弗吉尼亚李将军的部队。这就是我们当初参军时的想法。但是,我马上就要告诉你,最后的情况与我们当初想象的并不相同。

鲍勃·桑德斯成了我们的统帅;L.C.麦金太尔是我们的少校;利安德·布利格是我们军团的上校。他们让我们在克灵曼一直待了两个星期。然后率领我们开进了阿尔特蒙地区,并在那里操练了两个月。我们当初的训练场就是现在的帕克大街。当时那里只有空旷的田野,别的什么都没有。现在那一带都盖起了房子。看着今天的景象,你永远都想象不出当时那里竟是空地。但事实就是如此,一点没错。

十月底,我们做好了准备,他们开始率领我们继续前进。开拔的那天,就在临行前,玛莎·巴顿风尘仆仆地从泽布伦赶来看望吉姆·威沃。他认识她只有两个月,就在我和他一同参军的那个星期认识的。她是沿凯恩河来的。当时,在克灵曼郊外正在召开一次营地会议,开会期间,她正好来看望另一位姑娘。就这样,吉姆·威沃碰到了她。一天傍晚,我们聊着天,经过她和另一位姑娘所住的房子。当时她们二人正坐在门廊里。另一位姑娘头发金黄,皮肤白皙,而她的皮肤则稍暗一些。她长着乌黑的头发和眼睛,身材丰满,个头有点儿矮。她有着最迷人的皮肤,那是你见过的最迷人的白色皮肤和牙齿了。她笑的时候,脸颊上就会露出两个小酒窝。

唉,我们两人谁都不认识她们,所以不能停下来跟她们谈话,但是当吉姆看到那个矮个子姑娘时,他好像挨了一枪子似的马上停了下来,紧紧地盯着她看,那姑娘不好意思地转过了头。然后,我们又朝前走了一段路,吉姆停下来再次扭头看了看。千真万确,他扭头看的时候,那姑娘也在看他。她的脸一下子红了,然后扭过了头。

唉,她就是这样俘获他的心的。他一句话没说,但是天哪!我觉得他就像挂在鱼线上的鲑鱼!我知道,就在那个地方、那一刻他被她迷住了。我们转过身继续朝前走去,过了一会儿,他停下脚步,望着我说:

“你看到身后的那个姑娘了吗?”

“你说的是那个金黄头发的还是黑头发的?”

“你他妈的太清楚我指的是哪个了。”他说。

“是的,我看到她了——她怎么了?”我问。

“啊,没什么——我只是想娶她。”他说。

那一刻我才明白他被那姑娘迷上了。然而起初一段日子我并不相信这种感觉会持久,因为吉姆有很多女朋友——直到那时,我本人连一个女朋友都没有交过,但是,我的老天!吉姆每隔一个星期都会交到新的女朋友。我们连队有许多长相英俊的小伙子,但吉姆·威沃是你见过的最帅的一位。他身材瘦高,体形匀称,走起路来身材笔挺:他长着乌黑的头发和眼睛,当他看你的时候,简直可以在你心口处看出一个窟窿来。我觉得他在见到玛莎·巴顿之前,已经看穿了许多女孩子的心。他有俘获女人的能力,他天生就是勾引女性的情种,如果真有这种人的话。这就是我一直认为他对玛莎的感觉不会持久的原因。

也许当他的感觉真的持久时,却让人有些怜悯,因为在遇到玛莎·巴顿之前,吉姆·威沃一直是我见过的最开心快乐的人。他对一切都无所谓——愉快极了,准备面对一切,随时会搞个恶作剧或愚蠢的玩闹。但从那一刻起,他就像换了个人似的。我常常在想,也许当他一旦对感情认真起来时,反而让人觉得有些可怜——这一切就是从那时候开始的。要是再晚几年来就好了——要是等到战争结束再来就好了!他想去很多地方——他对待这件事就像一只巨大的云雀。可现在!唉,她爱上了他,他也爱上她。我们撤出小城的那天,她答应嫁给他,他的怀表里放着她的照片和一缕青丝。我们撤离的时候,他与我并肩而行,从她身边走过,她看着他。我感到了他身体的震颤,知道她的目光犹如刀子一样刺穿了他。

从那一刻起,他就彻底变了;从那一刻起,他就像生活在地狱里的人。到头来这一切会有怎样的结局真有意思——与我们最初预料的迥然不同。战争和黑发姑娘能改变一个男人,这可真有意思。但这就是下面我要讲的故事了。

当时最近的铁路线也在八十英里以外的蝗谷。我们撤出小城后,踏上了直通费尔菲尔德的大路,沿着河岸直奔向前,一路经过克雷斯特威尔,跨过蓝岭,然后下了山。首日行军结束时,我们到了老斯托克顿,并在那里安营扎寨准备过夜。翻山越岭整整二十四英里路,再加上当时的道路状态,可以说,这对我们这些仅仅接受过两个月训练的士兵来说真的够受了。

我们在三天半后到达了蝗谷,我真希望你能见到当时群众欢迎我们的场面!整条大路两侧都是人们的叫喊声、欢呼声。所有的妇女、儿童都站在道路两侧,乐队奏起了音乐,孩子们在我们身边跑来跑去,全都穿着最好的鞋子、崭新的衣服,他们是我见过的最漂亮的孩子——天哪!他们全都注视着我们,我们感到惊慌失措。我想我们大多数人都会有那种感受的。我们都觉得远离家乡很有意思。如果有人提前知道未来的遭遇,或者在四年后看到他们变成了一大群衣服褴褛、形容憔悴之人,全都瘸着腿、光着脚、半裸着身子的时候,我想他们在参军时肯定会三思的。

天哪!每当我想起这些,每当我设法讲述这些的时候,我总找不到合适的词来描述当时的情景。每当我想起当初参军时的情景——以及四年后返回时的情景!我离开的时候是个懵懂的乡下孩子,善良得连只兔子也不愿伤害。战后我返回家乡,这时的我即使站在一位刚刚在我眼皮底下被杀的人面前时,我的感受也不会比站在一只被乱棍打死的猪面前强烈多少。我对人类的感受不比对一只麻雀的感受强烈多少。十英亩大小的战场上密布着死人的尸体,你若行走其间,根本就无处插足,这些我早就目睹过了。

这便是我犯下的大错。要是当初我知道得再多一点,要是我回家后再多待一段日子,那么一切都会令人满意了。这是我一生的最大遗憾。我从未接受过教育。我参军之前一直没有机会,战后复员回家,本可以有机会去上学的,但我并没有去。原因是我已经知道得够多的了:我已经目睹过太多的打斗和杀戮,我什么都不在乎了。我感到僵死而麻木,好像大脑已被子弹完全打飞了一般。我只想拥有一小块土地,然后安顿下来,忘记一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