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第3/4页)

“是,夫人。只要哪位先生自告奋勇骑自行车。”

“自行车?”

“菜园的园丁棚子里有一架自行车,夫人。也许某位先生有意骑车到金厄姆庄园,问赛平思先生取得后门钥匙。”

“聪明,吉夫斯!”

“多谢夫人。”

“天才,吉夫斯!”

“多谢夫人。”

“阿提拉!”达丽姑妈转过脸,声音变得很轻,不怒自威。

我早知不妙。那几句有欠考虑的话从那家伙口中一说出来,我就有种不祥的预感,知道大家肯定要齐心协力推选我作替罪羊。我挺起胸膛,准备奋起反抗并百般阻挠。

我还在组织雄辩滔滔的措辞,指明我不仅不会骑自行车,而且在目前的有限时间内不可能掌握其技巧,正要开始行动,可倒霉的是,那家伙又抢先一步,把我扼死在襁褓里。

“是,夫人。伍斯特少爷将出色地完成任务。他是自行车能手,也常常向我炫耀自己在轮上的风采。”

我没有。我压根也没炫耀过。太可怕了,一个人的话居然能遭如此曲解。我也就是跟他提过——那天我们在纽约街头观看为期六天的自行车赛,我只把这事儿当成趣闻,随口说说而已——十四岁那年放假的时候,家里安排我去一个好像牧师的什么人家里学拉丁,那期间我在当地学校的活动中赢了唱诗班障碍赛。

这和“炫耀自己在轮上的风采”完全是两码事。

我是说,他也算见多识广,肯定知道学校活动本质上就没什么竞争力。此外,要是没记错的话,我还跟他强调过,在那次事件中,人家给了我半圈的优势,此外,那场比赛的大热门威利·潘廷不得不退出,因为他偷偷拿了哥哥的工具而事先没有征得哥哥同意,他哥哥在发令枪刚打响的节骨眼赶来,冲着他脑袋就是那么一下,还把车子也收走了,于是他未能出场,功亏一篑。可是听吉夫斯那么一说,还以为我就是那种穿着运动衣,浑身奖牌的家伙,照片时不时地出现在图文并茂的新闻上,什么从海德公园角一路骑到格拉斯哥,耗时三秒钟之类的。

但是好像嫌这还不够似的,大皮也掺了一脚。

“没错,”大皮附和道,“伯弟一向是个自行车高手。记得在牛津的时候,每到赛艇比赛的祝捷晚宴上,他总是脱了衣服,骑着车子在四方院子里兜圈子,高唱滑稽小调。而且他还骑得飞快。”

“那他现在也能骑得飞快,”达丽姑妈起劲儿地说,“对我来说怎么都不够快。喜欢的话也可以唱唱滑稽小调……而且要是你希望脱了衣服呢,伯弟乖宝贝,那千万别客气。不管你是穿着还是光着,也不管你唱滑稽小调还是不唱滑稽小调,行动起来。”

我终于不哑巴了。

“可我都多少年没骑过了。”

“那正好该练练。”

“我都不会骑了。”

“你很快就能想起来,摔一两跤就好了。失败是成功之母,这是必经的过程。”

“可是金厄姆有好几英里远呢。”

“所以呀,你早去早回。”

“可我——”

“好伯弟。”

“可我,该死——”

“乖伯弟。”

“嗯,可,该死——”

“亲亲伯弟。”

于是就这样定了。不一会儿,我就由吉夫斯陪同,黯然穿过夜色,达丽姑妈在背后喊话,什么把自己想象成向艾克斯报捷的战士。我还是第一次听说有这么一号人。

“哼,吉夫斯,”我们走到棚屋前,我的声音冰冷而苦涩,“瞧你那妙计办了什么好事!大皮和安吉拉、果丝和那巴塞特还是互不理睬,而我呢,有八英里路要骑——”

“我想是九英里,少爷。”

“——有九英里路要骑,然后还有九英里路骑回来。”

“很遗憾,少爷。”

“现在遗憾有什么用?那可恶的破车子在哪儿呢?”

“我这就去取,少爷。”

他照做了。我很不满意地打量那玩意儿。

“灯呢?”

“恐怕没有灯,少爷。”

“没灯?”

“是,少爷。”

“没灯我还不摔个半死?万一撞到什么呢?”

我打住话头,冷冰冰地瞪着他。

“你笑了,吉夫斯。你觉得我很幽默是吗?”

“抱歉,少爷。我只是想到小时候西里尔伯伯曾经给我讲过一个故事。是个很荒唐的小故事,少爷,但是不能否认,当时我觉得很好笑。西里尔伯伯说,有两个人,一个叫尼克斯,一个叫杰克松,他们骑着双人自行车去布莱顿,路上不幸撞上了酿酒厂的货车。救援赶到事故现场时,发现两个人遭遇强力被挤成一团,已经无法将他二人完好地分开。无论鉴别力多强,也分不清哪部分残骸是尼克斯,哪部分是杰克松。于是他们尽可能地搜集,将二人合称‘尼克松’。记得小时候听到这个故事,我笑得非常开心,少爷。”

我不得不稍事沉默,努力控制情绪。

“哦,是吗?”

“是,少爷。”

“你觉得好笑吗?”

“是,少爷。”

“你西里尔伯伯也觉得好笑?”

“是,少爷。”

“天啊,你们家都什么人!下次见到你西里尔伯伯,吉夫斯,替我告诉他,他的幽默感不健康,叫人不快。”

“他已经过世了,少爷。”

“感谢老天……呃,把那死玩意儿拿过来吧。”

“遵命,少爷。”

“车胎打好气了?”

“是,少爷。”

“螺丝都拧紧了,车闸没坏,差速齿轮的链轮都平稳运转?”

“是,少爷。”

“行啦,吉夫斯。”

据大皮所言,在牛津大学的时候,我曾以在学院四方广场裸骑自行车而著称。不可否认,他所言非虚。但是,虽然他说的都是事实,但他并没有说出全部的事实。他忽略未提的是,我几乎每次都无一例外地加足了“乙醇油”,这种情况下当事人总是会做出一些壮举,而头脑冷静的时候,理性是要反对的。

在酒精的刺激下,我相信,还有人去骑鳄鱼呢。

眼下,我踩着脚蹬,踏入广阔的大千世界,如寒冰般清醒,因此,当年的技艺彻底弃我而去。车子晃荡得厉害,以前听过的那些令人胆寒的自行车事故全部涌上心头,第一个涌上来的就是吉夫斯的伯伯西里尔口中关于尼克斯和杰克松的小笑话。

我在黑暗中踽踽独行,觉得像吉夫斯的西里尔伯伯这种人,心态完全不可理喻。他怎么会觉得这种灾难事故好笑呢?那可是白白葬送了一条人命啊——好吧,至少是甲的半条人命和乙的另半条人命——我真的没办法理解。对我来说,这是我所听到的最沉痛的一出悲剧了。本来我还会继续思考上很长一段时间,要不是注意力被转移——我不得不一个急转弯,画出一个“之”字形,这才免于和航道上的一头猪相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