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大桥(第2/3页)

每当我想起外祖父在那个塔上,思绪便将我猛拉回那个关于我自己的相似的夜晚。那天晚上的记忆始于我正沿着一个墓穴的窄窄通道向上爬,我知道前方有个高石墙的缺口,我可以从那里进入吉萨高原(Giza Plateau),它位于开罗市郊,有大片保存完好的自然沙漠和人工山丘。然而,当我出了墓穴置身沙漠,我发现自己无处容身。这时我离胡夫金字塔(Great Pyramid)大概有几百米,我开始快步行走,途经一些家用帐篷,这些住家白天会向游客租赁一些毛发蓬乱的马和叫声滑稽的骆驼。不知道从哪里冒出来几只狂吠的狗,它们向我跑过来。"Emshee!"我用一个在埃及待了一年所学的屈指可数的阿拉伯单词喊道,“走开!”它们跟我保持着距离,并在我快到高原顶端时溜走了。

吉萨金字塔群(Giza Necropolis)包括六座金字塔,但只有三座最大的可以称为“大金字塔”。而这三座中最为宏伟的那一座,就是人尽皆知的“胡夫金字塔”。它果然名副其实,其壮丽根本不能用任何照片体现出来。你在毕生所学中积累的一切,关于它的概念和用途,你所了解的建筑,你对它形态、位置、形状和规模的笼统知晓,在你看到大金字塔的那一刻,瞬间都消失了。

但这并不能让我们忘却金字塔长期所遭到的破坏。这种破坏始于7世纪时伊斯兰对埃及的入侵,那时金字塔两侧和台阶上光滑的白色石灰外壳被剥取下来,用来建造清真寺。而对金字塔的后续破坏可谓是“用心良苦”。现代埃及人不再有意地毁坏国家的奇迹;他们只是为其附上了一些全然没必要的赘饰(看看那些陋不可堪、叮叮当当的骆驼就知道)。比如胡夫金字塔吧,其地基右侧有一座破旧不堪的博物馆,在那里蹲了12年,现在岌岌可危。看看那博物馆,还有他背后立着的雕像,我无时无刻不在叹惋,人们对建筑和工艺的掌握,在过去的4500年退化得令人吃惊。

还有那些灯光秀。每天晚上的8点,埃及文物最高委员会(Egyptian Supreme Council of Antiquities)就会在吉萨高原上制造一场迷幻景象。几百个外国人坐在狮身人面像(Sphinx)下面的一个竞技场里。在接下来45分钟里,游客会看到可笑的平克·弗洛伊德式的镭射灯和闪光灯,它们的光线投向胡夫金字塔一侧,同时出现阿滕伯勒(At-tenborough)腔调的解说和不知道从哪里冒出来的干冰烟雾。

不过那晚,我还得感谢这份俗气。我将自己的冒险定于当晚灯光秀的开场。开场后,我看到镭射和闪光投在胡夫金字塔的南端,于是我从西侧跑向金字塔。我希望灯光秀能让那些在高原上巡逻的守卫分散些注意,或者让他们感到有些晕眩,我抵达金字塔之后,便立即登上第一级石块并开始了攀登。每一块石头约有四五英尺高,每个突出处大概两到三英尺宽。我迅速向上爬,目光尽力向上看。金字塔占据了我绝大部分视野,而其边缘是颤动着的异色天空。

在10分钟之后,我到达了最后一级,那里紧挨着塔尖,离沙地455英尺。在失去那石灰护鞘之前,大金字塔的尖端本就是个小金字塔,据传是纯金打造。但现在其顶端是个大约边长15英尺的方形平台。在其顶部的中心还有一个毫无必要的丑陋装置:那是一个大的金属三脚架,由螺栓固定在石头里并瞄准天空,旨在提醒下面那些观看金字塔的人们,它曾经的确是尖尖的。我爬上塔顶,伏低身子以免灯光秀的观众看见我。然后我躺在石头上,抬头望着那悸动着的天空。

那时我在埃及已经一年多,那天晚上是一种自我意识的庆典,是一个用来追忆自己归属何方,以及思索自己身向何处的时刻。那时我24岁,个人履历简直是个笑料。我大学毕业时拿的是美国历史学位,主要是由于我认为其他学位诸如英语、经济学、社会学等,似乎太形而上了,我的大脑在这方面蠢得离谱。上大学以后,我尝试了不同的工作。我曾在马萨诸塞的沃特敦(Watertown)为商场打折日搬过家具;也在缅因州(Maine)东北部的码头餐厅(Docksider)为沃尔特·克朗凯特(Walter Cronkite)当过侍应生;而在我攀登金字塔之前的六个月,我在一家起着美国名字,实际上由科威特控股的企业工作,那个公司名叫圣达菲国际公司(Santa Fe International Corporation),我在其驻开罗的办事处教埃及石油工人学英语。我搬到埃及纯属心血来潮,是受到劳伦斯·德雷尔(Lawrence Durrell)《亚历山大四重奏》(Alexan Dr.ia Quartet)的启发,那是套错综复杂的系列小说,从四种不同角度述说了同一个故事。四重奏的主角之一就是个英语老师,他在埃及经历了一系列浪漫的冒险,而我也设想着同样的事。除此之外,我对自己的生活一片茫然。在我动身之前,若有人问起,我的惯常回答是去给一个家具工匠当学徒,尽管我对木工活儿既无兴趣、也没天赋。

但在攀登金字塔的前几个月,我开始做一些和之前工作感觉完全不同的事。我开始写作。那些上我的课的埃及工人,在他们的假期发动了一场消极抵抗运动,拒绝去上课。而就是这件事,让我可以待在一间能够俯瞰尼罗河的空空会议室里,白白领着工资。如此我便有了许多闲暇时间,可以用来写长长的家书。最终,我决定将一封本要写给祖母的信投给了一家名叫《中东时报》(Middle East Times)的三周刊,这篇稿件是有关于某天我在尼罗河上发现了一具尸体的事。我决定将下一个目标定为《纽约客》(New Yorker)的开罗专刊,那是一本名为《今日埃及》(Egypt Today)的光面纸质月刊。我走进该杂志的办公室,要求找个编辑谈谈,然后在离开时得到了个活计:关于开罗公共广场的雕塑特写。

回想起来,那可真是个听上去无聊透顶的想法,后来编辑告诉我,她将相同的任务派给了好几十人。这就是一种敷衍的套路,而我为之竭尽所能。我带着笔记本漫步在整个城市,以搜集到尽可能多的信息,在此之前,我对这个主题一无所知。最终我的小文件袋里塞满了特写:为雕塑做清洁的人;睡在埃及著名诗人纪念碑旁的人;在视察其使馆旁边那座何塞·马蒂(José Martí)胸像的安装情况的西班牙外交家……而出乎我意料的是,这家杂志采用了我的故事。不仅如此,他们正值人员短缺,因此任我为全职作者。当时我与石油公司的合同马上到期,我原计划回到美国。我一直想着回到搬家公司,要让自己从搬运工升职成为司机。而《今日埃及》的录用令这些计划都悬置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