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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天,她带着一支昂贵的自来水笔回来。

“这是送给先生的。”

“你不该破费。”

“这没关系。是偷来的。”

“偷的!”

“我什么都偷。难道你还没有看出来吗?”

“什么都偷!”

“我从来不偷小商店。专偷大商场。他们自找的。别显得这么震惊。”

“我不震惊。”但是我确实很震惊。我小心翼翼地握着那支笔。她却咧着嘴笑。

“这只是一种业余爱好。”

“进局子里蹲六个月就没那么好玩了。”

她已经为自己倒了一杯威士忌。“为健康干杯。我痛恨大商场。不只是恨资本家。英国资本家。一箭双雕。好了,兄弟,笑一笑。”她把自来水笔放在我的口袋里,“这样一来你可就成了犯罪之后的赃家了。”

“我要一杯苏格兰威士忌。”

手里拿着酒瓶,我想起这酒也是她“买”来的。我望着她。她点点头。

我倒酒的时候,她站在我身边。“尼古拉斯,你知道你为什么处事太认真吗?因为你对自己太认真了。”

她冲我古怪地微笑,半是温柔,半是嘲弄。她走开去削马铃薯。我知道自己已经以一种说不清楚的方式惹怒了她,同时也惹怒了我自己。

一天晚上,我听见她在睡梦中呼唤一个人的名字。

“迈克尔是谁?”第二天早上我问她。

“是我想忘掉的一个人。”

可是她不细说,净谈别的。谈她在英国出生的母亲,说她彬彬有礼,但颇厉害;又谈她的父亲,是铁路上的一名站长,四年前死于癌症。

“这就是我的口音不伦不类的原因。每次我一开口,就像是我的父母又在争吵一样。我想,这就是我对澳大利亚既爱又恨的原因。我在那里不可能有幸福,但我又时时想家。这样讲得通吗?”

她说完话总是要问我讲得通讲不通。

“我到威尔士去看过老家。母亲的哥哥,天哪,足以让澳大利亚人哭泣。”

但是她发现我是地道的英国人,很有魅力。这部分是因为我有“教养”,她常常用这个字眼。她说如果她去看画展或听音乐会,皮特总要对她“怪叫”。她模仿他的腔调:“那小酒店出什么毛病了,小妞?”

有一天,她说:“你不知道皮特有多好,除了他是私生子之外。我随时知道他要什么,我随时知道他在想什么,不管他说什么我都能明白他的意思。而你呢,我什么都不知道。我惹你生了气,自己却不知道为什么。我让你高兴了,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因为你是英国人。你不能理解这一点。”

她在澳大利亚上完了中学,甚至还在悉尼大学学了一年语言。但是后来她遇到了皮特,情况就“复杂起来”了。她做过一次流产,然后就到英国来了。

“是他坚持要你做人流的吗?”

她坐在我的膝上。

“他完全不知道。”

“完全不知道!”

“也可能是别人的。我不能肯定。”

“你这可怜的孩子。”

“我知道,如果是皮特的,他不会想要。如果不是他的,他更不会想留。就这么回事。”

“难道你不……”

“我不想要孩子,碍手碍脚的。”但她略显温柔地补充道,“是的,我是。”

“现在依然如此吗?”

一阵静默。稍微耸了一下肩。

“有时候如此。”

我看不见她的脸。我们静静地坐着,彼此贴近又温暖。我们俩都知道,我们的关系很密切,同时也知道,因为刚才谈及孩子之事,彼此都感到尴尬。在我们这个时代,叫人难为情的不是性,而是爱。

一天晚上,我们出去看卡尔内[6]导演的老电影《雾码头》。走出电影院的时候,她在哭。我们上床之后,她又开始哭起来。对此我颇不以为然,她察觉出来了。

“你不是我。你不可能有我的感受。”

“我可以感受得到。”

“不,你不能。你只要选择不去感受或者随便怎么的,一切就都好了。”

“不是好,而是没有那么坏。”

“这部影片使我感受到我对一切事物的感受。一切努力都是白搭。你不断追求幸福,突然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一切全完了。这是因为我们不相信死后还有生活。”

“不是不相信,是不能相信。”

“每次你外出,我跟你不在一起的时候,我就想到你可能会死。我每天都在考虑死的问题。我每一次拥有你,都想到是从死神那里抢来的。你要知道,你有很多钱,而再过一小时商店就全关门了。这固然令人懊丧,但你总得把钱花掉。这样讲得通吗?”

“当然。简直就像炸弹。”

她躺着抽烟。

“不是炸弹。是我们。”

她并没有为孤独寂寞的心所倾倒,她对感情讹诈很敏感。她以为,在世界上完全独立,没有家庭束缚,一定十分美妙。有一天,我在车上谈到没有一个亲密朋友时——用了我喜爱的一个比喻:一个玻璃笼子把我和世界隔绝开来——她只是笑。“你喜欢这样,”她说,“你说你是孤立的,小伙子,但是你心里真正想的是你与众不同。”她终于打破了我痛苦的沉默,迟迟才说了一句,“你与众不同。”

“而且孤立。”

她耸耸肩:“找个人结婚。和我结婚。”

她说来轻松,就像建议我吃阿司匹林治疗头痛一样。我的目光盯着路面。

“你就要和皮特结婚了。”

“你不愿意和我结婚,因为我是妓女,是殖民地居民。”

“我希望你不要用这个字眼。”

一触及未来的话题,我们总是立即避开。我们曾经谈论过一种未来的打算:住在乡间小屋里,我在那里写作,买一辆吉普车,穿越澳大利亚。“当我们在艾利斯斯普林斯[7]的时候……”这成了一种笑话——在理想之境。

一天过去又是一天。我知道,这一次风流与我以前经历过的都不一样。别的不说,肉体上的快感就比以前强得多。不在床上的时候,我觉得自己是在教她,让她的口音英国化,改正她的粗俗举止和方言土语。在床上则是她教我。我们知道这种相互关系,但是没有能力对它进行分析,这也许是因为我们都是独生子女的缘故。我们各自都有一些东西可以给对方,同时也可以从对方那里得到一些东西……而且,我们有共同的物质基础,同样的爱好,同样的情趣,同样放荡不羁。除了爱的艺术之外,她还教给我其他的东西。当时我就是这样想的。

我记得有一天,我们在塔特博物馆的一个展室里参观,艾莉森轻轻靠在我身上,拉住我的手,看雷诺阿的一幅画,那样子就像小孩子在吮糖果。我突然感到我们两个人是一体的,是一个人,如果她消失了,我会像失去半个自我一样。那是一种可怕的死一般的感觉,任何一个人,即使智力比我差,不像我那样专注于自己,也能意识到那就是爱。我认为那是情欲。我驱车径直载她回家,把她的衣服剥个精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