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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人看起来却一点儿也不生气。这依然不是他所等待的时机。这只不过是个无聊却很有必要的插曲罢了。酒保捡起一根木棍,握住木棍的一端。

“你,”他用木棍指着男人说,“你这个婊子养的、瞎话溜舌的下流胚,你给我滚!”

男人看看墙上的钟,时间才过中午,而他还有十六个小时的空闲可以用来做任何他想做的事情——那些可以再次让他获得满足感的事情。他能感受到身体告诉他的那些欲望。有时候它们窃窃私语,有时候它们娓娓道来,有时候它们疾声呐喊。它们从来就没个安静的时候。如果它们安静了,他就会知道自己已经死了——被别的什么浑蛋杀死了,不过是这么回事儿。

他突然朝设得兰人靠近——他要让设得兰人知道,自己并不害怕他。然后,他又退了回来,转向酒保,抬起下巴说:“还是拿你那柴火棍儿捅你自己的屁股吧。”

酒保对他指指门,男人随之离开了。他走开的时候,刚才那个男孩正好带着一盘蛤蜊回来。那些蛤蜊装在锡纸盘里,热气腾腾,香气袭人。他们对视了一眼,男人感到他的心脏为一种新的欲望多跳了一拍。

他走回了塞克斯街。现在,他不愿意想起志愿者号,不愿意想他在甲板上躺下来休息的时光,也不愿意想起过去数周里他在甲板上不停地收拾、装货——种种艰苦劳作,甚至也不愿想起即将开始的该死的六个月的远行。他现在只愿意想此时此刻——这里的石窟广场、土耳其浴室、拍卖行和制绳厂。他的双脚踏在鹅卵石上,而约克郡那诡秘莫测的茫茫天宇就笼罩在他的头顶。他并非没有耐心或天性狂躁的人。他在必须等待的时候,是会选择等待的。他发现了一处围墙,就坐在了上面。他感觉饿了,就开始吮吸一块石头——就这样消磨掉几个小时的时光。人们从他的面前走过,边走边打量他,但是没人主动同他说话。他看着地面上的影子在变长,心想也快是时候了。这时突然下了一阵急雨,然后雨停了,云彩在阴暗的天空中缓慢移动。最终他看到设得兰人和赫斯特时,几乎是黄昏时分了。赫斯特正唱着一首民谣,设得兰人一手拿着酒瓶,一手粗鲁地搂着她往前走。他看到他们拐进了霍奇森广场。他等了一小会儿,然后从角落里拐进了卡罗琳大街。还没到夜晚,但是他觉得天色已经足够暗了。摩门教堂的窗户透出灯光,空气中有股煤灰和动物内脏的味道。他抢在他们前面赶到菲什小巷,然后神不知鬼不觉地溜了进去。后院空无一人,只有堆积成山的脏衣服,还有马尿散发出的刺鼻的氨水味。他靠着黑洞洞的门口站着,手里攥着半块砖头。当赫斯特和设得兰人走进后院的时候,他等了一会儿以便锁定目标,然后快步向前,把那半块砖头狠狠地拍向设得兰人的后脑勺。

原来骨头是很脆弱易碎的。血从设得兰人头上喷了出来,同时可以听到一种声响,就好像一根湿火柴棍儿嘎巴一声断了似的。设得兰人失去知觉,跌倒在地。他的鼻子和牙齿在鹅卵石上磕断了。男人在赫斯特发出尖叫声之前用鲸脂刀抵住了她的喉咙。

他断喝道:“我能像割鳕鱼似的割断你的脖子!”

她失神的眼睛看着他,然后她举起两只脏手,表示屈服。

他把设得兰人的衣兜搜刮干净,拿走了钱和烟,其他的都扔得远远的。环绕着设得兰人脑袋的那摊血还在逐渐扩大,但他依然有微弱的呼吸。

“我们得把这个浑蛋挪走,”赫斯特说,“不然我可就倒大霉了。”

“那就挪走。”男人说道。不知道为什么,他感到心情变得轻松了一些,好像周围的世界变广阔了。

赫斯特用双臂抱着设得兰人,试图拉动他,但是他太重了。她在血上滑倒了,摔倒在鹅卵石上面。她嘲笑了自己一番,然后笑声又很快变成了呜咽。男人打开落了一层薄薄的煤灰的门,抓住设得兰人的后脚跟,把他拖了进去。

“明天他们会发现他的,”他说,“但是那个时候我已经走得远远的了。”

她站了起来,酒精的作用还在,所以她踉跄了两下。她试图把自己衣服上的脏泥拭去,但这显然是徒劳的。男人转身打算离去。

“给我一两个先令,可以吗,亲爱的?”赫斯特对他说,“为了我们共同的麻烦。”

他大概花了一个小时四处搜寻,好不容易才找到那个男孩。男孩的名字叫艾伯特·斯塔布斯,就睡在北桥下面的砖石涵洞里,靠残羹剩饭维生,偶尔也会帮聚集在码头的小酒馆里等船来的醉鬼们跑跑腿,挣上几个小钱。

男人要请他吃东西,还把自己从设得兰人那里偷来的钱亮给他看。

“告诉我你想要什么,”他说,“我都会买给你。”

男孩无言地回望他,表情好像一只躲在自己的小巢里受惊的动物。男人注意到,男孩身上没什么味道——身处肮脏环境之中,他依然保持了一定程度的干净和整洁。好像他那天赐的深色皮肤是某种保护色——而不像一些人所相信的那样,是一种罪恶的象征。

“你简直是一道亮丽的风景。”男人告诉男孩。

男孩向他要了朗姆酒,他从衣兜里把油腻腻的半瓶酒给了他。男孩喝酒的时候,眼睛轻轻眨着。男人看着他,感觉到自己那种残忍寡言的性格也渐渐软化了不少。

“我的名字叫亨利·达拉克斯,”男人聊起了自己,并且令自己的声音尽可能温柔一些,“我是个鱼叉手,在志愿者号上做水手。”

男孩点了点头,但是没什么兴趣,就好像长久以来一直听人这么说似的。他的发型沉闷土气,但皮肤却异常澄澈可人,在淡淡的月光下,好像精心打磨过的柚木那样闪闪发亮。男孩没有穿鞋,由于长时间与地面接触,他的脚底黑乎乎的,还起了厚茧。达拉克斯现在很想碰碰他——摸摸他的脸庞或者肩头。他想:那会是个信号,也是一个让关系开始的方法。

“我在酒馆时看到你了,”男孩说,“你没有钱。”

“我现在跟那时候不一样。”达拉克斯说。

男孩点点头,喝下更多的朗姆酒。也许他差不多有十二岁了,达拉克斯想,一般来说他这样的人发育速度是比较迟缓的。他把酒瓶从男孩的嘴边拿开。

“你应该吃些东西,”他说,“跟我来。”

他们默默无语地并肩前行,沿着文康利和斯科拉特街往上走,路过鲸骨小酒馆和木材厂。最后,他们在弗莱彻面包店前停下来。达拉克斯就站在那里,等着男孩狼吞虎咽地吃下一个肉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