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外人》的社会现实内涵与人性内涵(第2/5页)

就其内容与篇幅而言,《局外人》着力表现的正是法律机器运转中对人性、对精神道德的残杀。每件司法不公正的案件都各有自己特定的内涵与特点,而《局外人》中的这一桩就是人性与精神上的迫害性,小说最出色处就在于揭示出了这种迫害性的运作。本来要对默尔索这桩过失杀人的命案进行司法调查,其真相与性质都是不难弄得一清二楚的,但正如默尔索亲身所感受到的,调查一开始就不是注意命案本身的事实过程,而是专门针对他本人。这样一个淡然超脱、与世无争、本分守己的小职员平庸普通的生活有什么可调查的呢?于是,他把母亲送进养老院,他为母亲守灵时吸了一支烟,喝过一杯牛奶,他说不上母亲确切的岁数,以及母亲葬后的第二天他会了女友,看了一场电影等这些个人行为小节,都成为了严厉审查的项目,一个可怕的司法怪圈就此形成了:由于这些生活细节是发生在一个日后犯下命案的人身上,自然就被司法当局大大地加以妖魔化,被妖魔化的个人生活小节又在法律上成为了“毫无人性”与“叛离社会”等判语的根据,而这些结论与判语又导致对这个小职员进行了“罪不可恕”的严厉惩罚,不仅是判处他死刑,而且是以“法兰西人民的名义”判处他死刑。这样一个司法逻辑与推理的怪圈就像一大堆软软的绳索把可怜的默尔索捆得无法动弹、听任宰割,成为了完善的法律制度与开明的司法程序的祭品。

默尔索何止是无法动弹而已,他也无法声辩。他在法庭上面对着对他的人性、精神、道德的践踏与残害,只能听之任之,因为根据“制定得很好”的法律程序,他一切都得由辩护律师代言,他本人被告诫“最好别说话”,实际上已经丧失了辩护权,而他自己本来是最有资格就他的内心问题、思想精神状态作出说明的。何况,辩护律师只不过是操另一种声调的司法人员而已,默尔索就不止一次深切感受到法庭上,审讯中的庭长、检察长、辩护律师以及采访报导的记者都是一家人,而自己完全被“排除在外”,在审讯过程中,他内心里发出这样的声音:“现在到底谁才是被告呢?被告可是至关重要的,我有话要说。”没有声辩的可能,他不止一次发出这样的感慨:“我甚至被取代了。”司法当局“将我置于事外,一切进展我都不能过问,他们安排我的命运,却未征求我的意见”。小说中司法程序把被告排斥在局外的这种方式,正是现代法律虚伪性的表现形式,加缪对此着力进行了揭示,使人们有理由说《局外人》这个小说标题的基本原意就在于此。

如果说,从司法程序来看,默尔索是死于他作为当事人却被置于局外的这样一个法律的荒诞,那么,从量罪定刑的法律基本准则来看,他则是死于意识形态、世俗观念的荒诞。默尔索发现,在整个审讯过程中,人们对他所犯命案的事实细节、前因后果,来龙去脉并不感兴趣,也并未作深入的调查与分析,而是对他本人在日常生活中的表现感兴趣。他的命运并不取决于那件命案的客观事实本身,而是取决于人们如何看待他这个人,取决于人们对他那些生活,对他的生活方式,甚至生活趣味的看法,实际上也就是取决于某种观念与意识形态。在这里,可以看见意识形态渗入了法律领域,决定了司法人员的态度与立场,从而控制了法律机器的运作。加缪的这种揭示无疑是深刻有力的,并且至今仍有形而上的普遍的意义,意识观念的因素对法律机制本身内在的侵入、钳制与干扰,何止是在默尔索案件中存在呢?

《局外人》以其独特视角对现代法律荒诞的审视,而在这一块“公共场所”中表现不凡,即使在这个“公关场所”出现过托尔斯泰《复活》这样的揭露司法黑暗腐败的长篇巨制,它也并不显得逊色,它简明突出、遒劲有力的笔触倒特别具有一种震撼力。

对《局外人》这样一部被视为现代文学经典的小说,对加缪这样一位曾被有些人视为“现代派文学”大师的作品,如此进行社会学的分析评论,是否有“落后过时”之嫌?近些年来,由于当代欧美文论大量被引入,各种主义、各种流派的文学评论方法令人趋之若鹜,成为时髦,致使高谈阔论、玄而又玄、新词、新术语满篇皆是,但却不知所云的宏文遍地开花,倒是那种实实在在进行分析的社会学批评方法已大为无地自容了。笔者无意于对各家兵刃作一番“华山论剑”,妄断何种批评方法为优为尊,仅仅想在这里指出,《局外人》的作者加缪是一位十分社会化的作家,甚至他本人就是一位热忱的社会活动家,仅从他写作《局外人》前几年的经历就可以明显看出:

1933年,法西斯势力在德国开始得势,刚进阿尔及尔大学不久的加缪就参加了由两个著名左倾作家亨利·巴比塞与罗曼·罗兰组织的阿姆斯特丹——布莱叶尔反法西斯运动。次年年底,他加入了共产党,他分担的任务是在穆斯林之中做宣传工作。虽然他于1935年离党,后来又于1936年创建了左倾的团体“文化之家”与“劳动剧团”,并写作了反暴政的剧本《阿斯图里起义》。1938年,他又创办《海岸》杂志,并担任《阿尔及尔共和报》的记者,其活动遍及文学艺术、社会生活与政治新闻等各领域。不久后,他又转往《共和晚报》任主编,在报社任职期间,他曾经撰写过多篇揭示社会现实、抨击时政与法律不公的文章。

加缪本人这样一份履历表,充分表明了写作《局外人》之前的加缪正处于高度关注社会问题、积极介入现实生活的状态,《局外人》不可能不是这样一种精神状态的产物。事实上,加缪在一封致友人的信里谈到《局外人》时,就曾这样说:“我曾经追踪旁听过许多审判,其中有一些在重罪法庭审理的特大案件,这是我非常熟悉,并产生过强烈感受的一段经历,我不可能放弃这个题材而去构思某种我缺乏经验的作品”[3]。对于这样一部作品,刻意回避其突出的社会现实内容,摒弃社会学的文学批评,而专致于解构主义的评论,岂不是反倒是反科学的?

《局外人》之所以以短篇幅而成为大杰作,小规模而具有重分量,不仅因为它独特的切入角度与简洁有力的笔触表现出了十分尖锐的社会现实问题,而且因为其中独特的精神情调、沉郁的感情、深邃的哲理传达出了十分丰富的人性内容,而处于这一切的中心地位的,就是感受者、承受者默尔索这个人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