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第3/3页)

接下去是听马松的证词。他宣称我是一个正直的人,“甚至要说,是个老实人。”但这时大厅里的人都不怎么听他的了。轮到沙拉玛诺作证,更没有多少人听了。他说我对他的狗很好,关于我妈妈与我的问题,他回答说,我跟妈妈没有什么话可说,因为这一点,我把她送进了养老院。“应该理解呀,应该理解呀!”他这样说。但没有人表示理解。他也被带走了。

再就是轮到雷蒙了,他是最后一个作证的。雷蒙向我轻轻做了个手势,一上来就说我是无辜的。但庭长立即宣称,法庭不要他下判断,而是要他提供事实,吩咐他先等法庭提问,然后再作回答。接着,首先要他讲清楚他与被杀者的关系。雷蒙趁这个机会说被杀者恨的是他,因为他羞辱了他的姐姐。庭长问他,被杀者是否没有原因对我有什么仇恨,雷蒙说我到海滩去完全是出于偶然。检察官问他,为什么最初酿成了这个事件的那封信是出自我手。雷蒙回答说,这也是出于偶然。检察官反驳说,在这个事件中,偶然性对人类良知的毁坏已经很多了。他想知道,当雷蒙羞辱他的情妇的时候,我没有去劝阻,这是否出于偶然,我为他到警察局去作证,这是否出于偶然,我在作证时所说的话完全是为了讨好人,这是否也出于偶然。最后,他问雷蒙靠什么生活,雷蒙回答说“当仓库管理员”。检察官朝着陪审团大声说,众所周知,此人所干的行当是给妓女拉皮条,而我则是他的同谋,他的朋友。这是一个最下流无耻的事件,由于有道德上的魔鬼在其中掺和而更加严重。这时,雷蒙要进行声辩,我的律师也表示抗议,但庭长要他们让检察官把话讲完。检察官说:“我要讲的话不多了,他是您的朋友吗?”他这样问雷蒙,雷蒙回答说:“是的,他是我的哥们儿。”检察官又向我提出同样的问题,我看了看雷蒙,他仍目不转睛地看着我。我回答:“是的。”检察官于是转身向着陪审团,大声说:“还是这个人,他母亲死后的第二天,就去干最放荡无耻的勾当,为了了结一桩伤风败俗、卑鄙龌龊的纠纷,就随随便便去杀人。”

检察官坐下了。我的律师已经按捺不住,他举起胳臂,法袍的袖子因此滑落下来,露出里面上了浆的衬衣的褶痕,他大声嚷道:“说到底,究竟是在控告他埋了母亲,还是在控告他杀了一个人?”听众哄堂大笑。但检察官又站了起来,披了披自己的法袍,高声宣称,只有您这位可敬的辩护律师如此天真无邪,才能对这两件事之间深层次的、震撼人心的、本质的关系视而不见,无动于衷。他声嘶力竭地喊道:“是的,我控告这人怀着一颗杀人犯的心埋葬了一位母亲。”这一声宣判,显然对全体听众起了很大的影响。我的律师耸了耸肩,擦了擦额头上的汗,看来他本人也颇受震撼,这时我感到我的事情不妙了。

审讯完毕。出了法庭上囚车的一刹那间,我又闻到了夏季傍晚的气息,见到了这个时分的色彩。我在向前滚动的昏暗的囚车里,好像是在疲倦的深渊里一样,一一听出了这座我所热爱的城市、这个我曾心情愉悦的时分的所有那些熟悉的声音:傍晚休闲气氛中卖报者的吆喝声,街心公园里迟归小鸟的啁啾声,三明治小贩的叫卖声,电车在城市高处转弯时的呻吟声,夜幕降临在港口之前空中的嘈杂声,这些声音又在我脑海里勾画出我入狱前非常熟悉的在城里漫步的路线。是的,过去在这个时分,我都心满意足,精神愉悦,但这距今已经很遥远了。那时,等待我的总是毫无牵挂的、连梦也不做的酣睡。但是,今非昔比,我却回到自己的牢房,等待着第二天的到来,就像划在夏季天空中熟悉的轨迹,既能通向监狱,也能通向酣睡安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