逆行(第2/4页)

来到外面,年轻的盗贼有些伤感。这忧愁是怎么回事?到底来自何方?尽管感到疑惑,但年轻的盗贼还是挺起胸膛,大步走在银杏树中间的宽阔的沙石路上。对了,是饿了的缘故。自己找到了答案。二十九号教室的下面有一个大食堂,我转而向那里走去。

饥饿的大学生们被地下大食堂挤了出来,从入口排出了一列长长的队伍。队伍一直排到地上,队尾已经排到了银杏树附近。在这里,花十五钱就能吃上一顿丰盛的午餐。这长长的队伍就是为了一份饭。

——我是盗贼,是一个稀有的怪人。过去艺术家不杀人,过去艺术家不偷盗。我,是爱耍小聪明的那一类。

我推开那些大学生,好不容易挤到了食堂门口。门口贴着一张纸,上面这样写道:

今天,大家的食堂迎来了创立满三周年的日子。为了庆祝这一天,我们准备了一份菜品,数量不多,免费请大家品尝。

那道免费菜品就摆在门口的橱窗里。盘子里几片香芹叶盖在对虾上,半个煮鸡蛋的断面上用蓝色琼脂草写着一个“寿”字。在接受免费款待的大学生们的黑森林中,戴着白围裙的少女们穿来飞去。啊,天井上还挂着万国旗。

大学的地下蓝色的鲜花散发着芬芳,羞涩地为这里消毒。吉日喜相逢。同喜,同喜。

盗贼如落叶落荒而逃,窜到地上委身长蛇之尾,身形渐渐消失得无影无踪。

决 斗

这不是模仿外国。毫不夸张地说,原因是我发愿要来杀死对手。但是我的动机并不复杂。有一个男人跟我长得一模一样,但我们并没有因不愿意看到另一个自己而互相憎恨。那个人和我妻子以前曾相好过,但他并没有总是将那两三次交往挂在嘴边,绘声绘色地四处宣扬。我那天晚上在咖啡馆[3]第一次与他相遇,他当时穿着一件狗皮棉背心,是一个普通的年轻人。我偷了他的酒,这就是动机。

我是北方一个城市郊区的高中学生,喜欢四处游玩,可是花钱却比较吝啬。平时总是抽朋友的烟,也不理发,攒够了五圆钱就一个人偷偷上街花个精光。我一个晚上花钱不超过五圆也不低于五圆,而且我总是把那五圆的效用发挥到极致。首先,我把积攒下来的零钱跟朋友换成一张五圆的纸币。若是一张新得可以划破手指的纸币,我会兴奋得心怦怦跳。我会装作毫不在意的样子把钱塞进口袋里,然后上街去。我活着就是为了每个月这一两次的外出。当时,我身受无名忧愁的折磨,内心孤独,怀疑一切,张口就是污言秽语!我以为与尼采、拜伦、春夫[4]相比,莫泊桑、梅里美、鸥外[5]才是货真价实的。我为了五圆的游戏不惜以命相搏。

我走进咖啡馆决不会露出兴奋的情绪,而是装出玩累了的样子。若是在夏天,我就要冰镇啤酒,若是冬天就要烫的酒。我想给人的印象就是我喝酒只是因为季节的关系。我一个人喝着闷酒,对柔媚的女招待连正眼都不瞧一下。任何咖啡馆总会有那么一个人老珠黄色心犹在的半老徐娘女招待,我只跟那样的女招待搭话,主要是聊当天的天气和物价。我最擅长的是,根据喝干的酒瓶数迅速得出酒账。桌上有六个啤酒瓶或十个日本酒酒壶时,我就像想起什么事似的,忽然站起身低声要求结账。酒账从未超过五圆钱。我会故意翻遍所有的衣兜,仿佛忘记钱放在哪里了似的。最后,我从兜里掏出一张纸币,看了看是十圆还是五圆之后,才递给女招待,嘴里还说,零钱不多,不用找了。然后缩起肩膀,头也不回地大步走出咖啡馆。一直走到学校的宿舍,我都不回头。从第二天起,我又开始攒零钱。

决斗的那天晚上,我走进了一家名叫“向日葵”的咖啡馆。我身披一件藏青色长斗篷,戴着雪白的皮手套。同一家咖啡馆我不会连着去两次。我怕自己每次都拿出五圆纸币会引起对方的怀疑。两个月前,我曾经来过一次“向日葵”。

当时有一个异国青年作为电影演员刚刚出名,而我的相貌与他有某些相似之处,所以我有时也会引来女人的目光。我在咖啡馆的角落里落座后,有四名穿着各色和服的女招待站到了我的面前。因为是冬天,所以我要了烫热的酒,然后畏冷似的缩起了脖子。相貌像电影演员给我带来了直接的利益。没等我开口,一个年轻的女招待就递过来一支香烟。

“向日葵”又小又脏,东面的墙上贴着一张招贴画,一个脸有一尺宽二尺长的束发女人慵懒地托着腮,露出核桃般大小的牙齿微笑着。招贴画的下方印着一行黑字——加武登麦酒[6]。在对面的西墙上挂着一面一坪左右的镜子,镜子镶在金边镜框里。北面的入口处挂着一个肮脏的红黑条纹细布门帘,上方的墙上用图钉钉着一张照片,一个躺在草原沼泽边的裸体西洋女人正大笑着。南面的墙壁上贴着一个纸气球。这个纸气球就在我的头顶上。搭配得不协调令人看了生气。店里摆着三张桌子和十把椅子,中央放着一个火炉。土间[7]是用木板隔开的。我知道这个咖啡馆环境不太好,所幸灯光很暗不会太注意。

那天晚上我受到了异常热情的款待。当我喝光了中年女招待给我倒上的热热的一壶日本酒后,方才给我香烟的那个年轻女招待突然伸出了右手,手心几乎碰到了我的鼻尖。我不慌不忙地慢慢抬起头,窥视了一下女招待的小眼睛。她说,给我算算命。我顿时明白了。即使我不说话,我的身体里也会散发出浓浓的预言者的气息。我没有碰她的手,只是看了她一眼,然后低声说,你昨天失去了情人。果然被我说中了。于是我受到了异常热情的款待。一个胖胖的女招待甚至称我为大师。我挨个给她们每个人看了手相。你十九岁;你属虎;你在辛苦地追一个好男人;你喜欢玫瑰花;你家的狗下崽了。全都被我说中了。那个瘦瘦的、眉目含情的中年女招待当被我说到失去了两任丈夫时,渐渐地垂下了头。对于这不可思议的事情最兴奋的莫过于我了。我已经喝了六壶酒。就在这时,一个身穿狗皮棉背心的年轻的乡下人出现在了门口。

乡下人背对着我坐在旁边的桌子旁,要了一杯威士忌。他棉背心上的狗皮是花狗皮。由于这个乡下人的出现,我这边的热闹气氛顿时冷却下来。我开始后悔自己不该喝六壶酒。其实我本想喝到一醉方休的。我想尽情地享受今晚的喜悦。只能再喝四壶了。这不够,根本不够!偷吧。偷他的威士忌。女招待也许会认为偷酒不是因为金钱,而是一个预言者突发奇想开的一个玩笑,反而会为我喝彩吧。这个乡下佬也许以为只是一个醉汉的恶作剧,苦笑一下就过去了。偷!我伸出手,拿起邻桌上的威士忌酒杯,若无其事地一口喝干了。没有响起喝彩声。一切变得十分安静。乡下人转身站起来对我说,到外面去,然后就向门口走去。我冷笑着,跟在乡下人的身后也向外走去。走过金框镜子时,我偷偷地向里面瞥了一眼。我是一个潇洒英俊的男人。一张宽一尺长两尺的笑脸消失在镜子深处。我心里恢复了平静。啪的一下自信地撩开了细布门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