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兰治大街溜冰场的月亮

山姆走进卡丽的杂货点心铺,大吃一惊。他本以为会撞上一堆乱七八糟的杂货、廉价针头线脑、一股子陈腐味儿,没准还有褪色的毛条彩带,无人问津的旧圣诞节装饰品什么的。结果正相反,他看到的是一个几乎被电子游戏全面占据的地方。红蓝色蜡笔手写的告示牌上警告不许在此饮酒、打架、闲逛、说粗话。店里满是尖声怪叫的电声噪音,光线闪烁,挤满现如今那些令人生畏、发型古怪、涂脂抹粉的孩子们。不过,柜台后坐着的正是卡丽本人,她也画着浓妆,戴顶粉金色假发。她在读一本平装书。

为了试试她,山姆表示想买香烟。她放下书,他瞥了眼书名:《我的爱情里强风肆虐》,维罗妮卡·格雷著。她给他找了钱,拽拽肩头的毛衣,又拿起书,自始至终都没看他一眼。她的毛衣上满是粉色和白色羊毛线编成的小球,晃悠悠的,挺像爆米花。最后一刻她才开了口。

“你老来反而抽起烟了,山姆?”

“还以为你没认出我呢。”

“烧成灰我也能认出来。”卡丽得意地说,“打你一进门,我就认出来了。”

山姆今年六十九岁,是个鳏夫。他去宾夕法尼亚州看出嫁的女儿,路上抽几天空,在公路边的三只小猪汽车旅馆小住。尽管过去常跟太太说起加拉格尔,但他从不肯带她来。相反,他们去了夏威夷,去了欧洲,连日本都去了。

现在他可以去加拉格尔散散步了。他通常是唯一一个步行者。交通很繁忙,也不像过去那样选择多样。制造业已经让步给服务业。山姆觉得环境有点脏乱。不过或许是因为他如今住在维多利亚的缘故—在橡树湾,一个昂贵而美丽的街区,住的都是像他一样的退休的有钱人。

从前,科纳汉寄宿屋是挨着镇子边缘的最后一幢房子—最后一幢建筑物。它仍在原地,坐落在人行道边。不过镇子各处的边缘已经延伸开去。一个加油站,一家有巨大停车场的加拿大轮胎商店,一些低矮的新房子。科纳汉的房子刷上一种淡淡的冰蓝色,却依旧一派凋零模样。房前的走廊—从前,寄宿者每人都有一张自己的专座—不见了,现在山姆眼前是一个玻璃走廊,被一片片绝缘材料、一张竖起来的床垫、几副帘子和几扇厚重的旧防风窗填得满满当当。从前这房子是浅褐色的,镶棕色边儿。所有东西都干净得吓人。尘土是个难题,道路挨得那么近,那时又没铺路面。老有马匹路过,以及步行者,还有汽车和农用卡车。“你只能跟在后头打扫。”科纳汉小姐声调阴沉地说着那些尘土。事实上,跟在后头打扫的是卡丽。卡丽·科纳汉,山姆和埃德加·格拉吉亚初次邂逅她时,她十九岁,不过大有可能被看成十二岁。一个魔鬼一样工作的人。有人管她叫包身工,科纳汉小姐的包身工,或者也会管叫她女奴—女奴科纳汉。他们错在以为她是被迫的。

有时,扛着奶油和鸡蛋的女人从乡下过来,会在前门台阶上歇歇脚。或者某个女孩子会坐在那里,脱掉胶鞋,换上镇上穿的鞋子—把胶鞋藏在沟里,回家时再换上。这时科纳汉小姐就会在餐厅窗户后头的黑暗中吼道:“这可不是公园长凳!”科纳汉小姐是个高大、阔肩、丑陋的女人,身材前平后扁,头发用指甲花染红,脸在厚粉之下若隐若现,还有一张涂了厚厚唇膏的嘴,嘴角闷闷不乐地下垂着。关于她的淫荡故事四下流传,远比关于她惊人的贪婪和吝啬的轶事更扑朔迷离。比如有人透露,身为弃婴的卡丽其实是科纳汉小姐的亲生女儿。不过,寄宿者们不得不乖乖遵守规定。不许喝酒、禁止抽烟、禁说粗话、不得无礼—格拉吉亚家的男孩们刚来的第一天,她就对他们三令五申。后来她又提醒道,不得在卧室吃喝。那是在感恩节之后,他们从家里带来一大盒油乎乎的饼子。“会招老鼠。”她说。

科纳汉小姐不断指出,她以前从来不招男孩子。听那口气像是给了他们什么恩惠似的。她还有另外四个寄宿客人。一个是寡妇克鲁兹夫人,年纪老迈,不过仍能自理生活。一个是职业女性维尔纳小姐,手套厂的簿记员。一个是单身汉亚当·德拉亨,在银行工作,兼在主日学校教课。还有一个是爱丽丝·皮尔,时髦、傲慢的年轻女郎,跟个警察订了婚,本人是电话接线员。这四个人占据着楼上的卧室。科纳汉小姐睡餐厅沙发,卡丽睡厨房的沙发。山姆和埃德加分到阁楼。里面摆了两张窄窄的铁床,由一个五斗橱和一条编织地毯隔开。

四下打量一番后,山姆推搡着埃德加下楼,问有没有地方给他们挂衣服。“我想你们这样的男孩子不会有多少衣服。”科纳汉小姐说,“我以前从来不招男孩子。你们干吗不能像德拉亨先生那样?他每晚把裤子压在床垫下面,那会让裤缝笔挺的。”

埃德加以为没戏了,但是很快卡丽带着一根扫帚柄和一捆铁丝上来了。她站在柜子上,竭力弄出一根有一环环铁丝绕在上面的晾衣杆儿。

“我们可以自己做那个。”山姆说。他们好奇但并不怎么愉快地研究着她松松垮垮的灰内衣。她没接腔。她甚至带来几个衣架。不知怎的,他们一看便知全是她自己的主意。

“谢谢你,卡丽。”埃德加说。他是一个瘦高个儿男孩,长了一头金色卷毛,对着她发出那种怯生生、温和的微笑。那微笑刚才在楼下一无所获。

卡丽像在杂货店要人家给她上好的土豆一样,粗声大气道:“你们用这个成不?”

山姆和埃德加是表兄弟—虽然一般人都以为他们是亲兄弟。他俩同年—十七岁—为了上商学院,到加拉格尔寄宿。他俩在距此地大约十英里的地方长大,上了同一所乡下学校,又上了同样的乡村成人补习学校。在商学院待上一年,他们就可以找份银行或办事处的工作,或者去会计行做学徒。他们不会再回农场。

可他们真想做的,也是自打大概十岁起就一直渴望的,是成为杂技演员。他们练习了好多年,在成人补习学校还做过表演。那所学校没有体操馆,不过地下室里有几副双杠、一个平衡木和一些垫子。在家时,他们到谷仓练习,天气好的话就在草地上练。杂技演员如何谋生呢?山姆是第一个想到这个问题的人。他没法想象他和埃德加加入马戏团。首先,他俩不够黑。(他一直觉得马戏团里都是吉卜赛人。)他思忖道,想必有自立门户、到处表演的杂技演员吧,在集市上、在教堂大厅表演绝活。他记得小时候看到过一些这样的人。他们从哪来?怎么挣钱?怎样才能加入他们?这类问题越来越多地困扰着山姆,埃德加却从不操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