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第2/3页)

他跳舞的时候还常常拿着鞭子,准备随时教训那些胆敢偷懒的人,若有人稍微停下来喘一口气也会被抽上一鞭。等到自己精疲力竭的时候,他才会命令所有人都停下来歇一歇,但时间通常都非常短。还没等奴隶把气都喘匀,他就挥着鞭子又喊了起来:“跳起来,黑鬼们,跳起来!”大家只能又一股脑儿地动了起来。我有时候也会挨鞭子,那是埃普斯老爷不满意我拉的曲子了,让我换首更加轻快的。他太太有时会骂他,会嚷嚷着要回娘家去;但有时看到他这样子胡闹,也只是一笑了事。奴隶们经常要跳上一整晚,天快亮了才能回去。他一直这样没日没夜地折磨着我们,只要能稍微睡上一会儿就算是万幸了;有时候我们累得恨不得直接趴在地上痛哭,但他还逼着我们都强打起精神欢快地跳舞。

折腾了差不多一整夜,我们照样要在天刚亮就赶到地里开始又一天的劳作。而且,就算前一晚完全没能休息,第二天摘的棉花重量也不允许少,锄草速度也不允许慢下来。鞭子依然无情地抽打着我们,逼迫着每一个奴隶都使出浑身的干劲,就好像昨晚睡了个好觉、今天特别精力充沛一样。更可怕的是,每次彻夜的“狂欢”之后,埃普斯老爷的脾气会更加暴躁,哪怕揪到一点点错,也会狠狠地抽上一顿。

我为这个暴戾而无情的人干了十年活,没有得到任何回报。那十年里,我的辛勤劳作为他积累了多少财富啊!整整十年,我在他面前始终俯首帖耳,以一个奴隶的身份服侍着他。而我自己却什么都没有得到,唯有莫名的谩骂和鞭打。

如今,我站在生我养我的北方自由之土上,埃普斯已鞭长莫及了。我要感谢上帝,让我恢复了自由,让我能重新抬起头来,让我终于可以理直气壮地诉说那段悲惨经历。我并不想刻意地丑化他们,我只想坦诚地说出真实经历。提到埃普斯,我必须公正地说一句:他是一个内心毫无半点仁慈或公平可言的粗鄙小人。他不光没有教养,而且脾气粗暴、贪得无厌。当地人都知道他这种脾性,都知道他会把奴隶逼疯,所以给他起了个外号叫“奴隶克星”;他知道别人都这么说他,但丝毫不以为耻、反以为荣,觉得这是别人在夸赞他有能力驾驭奴隶,常常夸夸其谈,就像骑士炫耀自己驯服了烈马一样骄傲。他从来不把黑人当成“人”来看待,真是辜负了造物主赐予他的心智;在他眼里,黑人就是他的“私人动产”,跟骡子或猎狗这种牲畜没什么区别,只是贵了一点而已。后来,当无可辩驳的证据摆在他面前,向他证明我是一个自由人,一个跟他一样生而自由的人;当我在离开的那天告诉他,我也有妻儿,就像他的家人一样宝贵的妻儿;他唯一的反应是咆哮和恶狠狠的毒誓,他咒骂把我从他身边夺走的法律,咒骂那个帮我送信的人,发誓不管花多少钱都要把那个人找出来捅死。他唯一能想到的是自己的损失,甚至骂我不该是生而自由的人。只要能赚到钱,他可以无动于衷地眼睁睁看着他的奴隶被割掉舌头,或是被烧成灰烬,或是被恶狗撕成碎片。埃普斯就是这样一个冷血、残暴、毫无情义可言的人。

贝夫河畔唯有一个人的名声比埃普斯更糟糕,那就是我之前曾提到过只用女奴的吉姆·伯恩斯。那个种植园的女奴都被鞭打折磨得半死不活,连最基本的日常劳作都没办法完成。伯恩斯也一直对他自己的残暴引以为豪,是方圆几百里内公认的恶霸,比埃普斯还可恨。伯恩斯是一个本性残暴的人,毫无怜悯之心;也是一个极其愚蠢的人,像他这样把奴隶都打得干不了活,自己又有什么好处呢!

埃普斯在赫夫鲍尔的种植园待了两年,期间积累了颇为可观的财富。于是,他在1845年圣诞节后买下了贝夫河东岸的一个种植园,之后就一直住在那里。他搬过去的时候带了九个奴隶,除了我和后来去世的苏珊之外,其他人可能现在仍然还在那里帮他干活。后来的八年里,他一直没有再买别的奴隶;所以,在那八年里,跟我同吃同住的一直是亚伯拉罕、威利、菲比、鲍勃、亨利、爱德华和帕希。除了爱德华出生后就一直是埃普斯的奴隶之外,其他人都是他在帮阿奇·B·威廉姆斯做工头的时候买的。阿奇·B·威廉姆斯的种植园位于雷德河岸边,在亚历山德里亚附近。

亚伯拉罕特别高大,比普通人要高出一个头。他出生在田纳西州,当时已经六十岁了。二十年前,一个奴隶贩子买下了他,把他带到了南卡罗来纳州,随后卖给了该州威廉斯堡县的詹姆斯·布福德。他年轻的时候是出了名的大力士,但经年累月的辛苦劳作不仅侵蚀了他的筋骨,也消磨了他的心智。

威利四十八岁,自出生起就是威廉·塔索家的奴隶,塔索是布福德的邻居。他在南卡罗来纳州的“大黑河”上为主人撑了好多年的船。

菲比也曾是布福德的奴隶,她是威利的妻子。后来在菲比的恳求下,布福德也买下了威利。布福德是当地的治安官,家里非常富有。

鲍勃和亨利是菲比和她前夫的孩子。当年,年轻的威利让菲比一见倾心,于是菲比一脚把前夫踢出了家门。爱德华是菲比和威利在赫夫鲍尔生下的孩子。

帕希二十三岁,也曾是布福德的奴隶。她不太善于跟别人交往。她一直因为自己是“几内亚黑人”的后代而颇为自豪。他们被一艘奴隶船带到了古巴,随后被卖给了布福德。她母亲也是布福德的奴隶。

这就是我的同伴们大概的情况了,都是他们自己告诉我的。他们之前已经在一起相处了很久,所以非常喜欢凑在一起回忆过往的岁月,常常一边叹气一边回想当年在卡罗来纳时的情景。布福德后来遇到了一些麻烦,而且像滚雪球一样越来越严重。他逐渐债台高筑,不得不卖掉了奴隶。他们被铁链锁着一路跨越密西西比走到了阿奇·B·威廉姆斯的种植园。当时埃普斯一直在那里做工头,他正琢磨着自己也开个种植园,所以就同意收下这些奴隶来抵他的工钱。

老亚伯拉罕是个好心肠的人,就像我们的长辈一样,特别喜欢给小辈们讲一些严肃沉重的话题。他常会讲一些自己感悟的人生哲理,但最喜欢讲的是杰克逊将军的轶事,因为他在田纳西州为奴时,他年轻的主人曾跟随杰克逊将军南征北战。他特别喜欢追忆往昔,思绪总是会飘回他出生的地方,仿佛又看到了那段烽火连天的岁月。他年轻的时候体格健壮、力大无比,可惜现在已经开始老眼昏花,力气也大不如前了。他常常会一边兴致勃勃地讲述着怎么样烤的玉米饼最好吃或是追忆着杰克逊将军的光辉岁月,一边就忘了刚才把帽子或是篮子放在了哪里。每当这个时候,大家就闹哄哄地嘲笑他一通——当然,这都是在埃普斯不在的时候;如果埃普斯在边上,免不了又要抽老亚伯拉罕几鞭。他逐渐变得越来越糊涂,一想到自己正渐渐老去,终将一无是处,就忍不住叹气。追忆中的往昔和残酷的现实消磨着他,使他头发白得越来越快,人生的路也将走到尽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