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4章

秋夜,静谧凉如水,林云舒坐在油灯前,一点一点往箭头上涂毒。这是她新近才制的毒,比上次那种半成品更稠,只要沾进血液里,三声过后,人就能毙命。

她动作轻柔,表情轻松惬意。但脑子里却是纷纷扰扰。就她今天打探到的消息来看,这些下属关系错综复杂,许多之间都有姻亲,要将吴江和高秉仁铲除并不容易。

她捏紧箭头,哪怕对这些杂事再厌烦,此时的她却也不得不费心,她必须为族人报仇。

就在这时,老二没等下人通禀,直接闯进来,满脸焦色,“娘,上回你列给我的那些人,我找人打探清楚了。”

林云舒将箭头放下,回头看着他,“如何?”

老二自己倒了杯水,“前任县令一直被高秉仁和吴江两人架空,县令当得有名无实。不过那两人也算给他一些体面。时不时就来县衙走些表面流程。那些下人也从县令口中得知一二。高秉仁有个妹妹当了信王的小妾,还生有一子,很受信王宠爱。而吴江喜好跟江湖人来往。”

高秉仁没什么稀奇的,林云舒却对吴江这事有些意外,朝外面喊了一嗓子,“知雨知雪,你们两个将县令和三老爷请来。”

两个丫鬟出去喊人。

没多久,老三和小四过来。

将丫鬟们屏退,林云舒问老三,“江湖上有没有吴江这号人物?”

老三经母亲这么一提醒,他这才想起,“江湖上的确有个人称‘靠得住’的吴江?不知是不是此人?”

“那他祖籍何地?”林云舒也是今天听人提起才知吴江不是本地人,祖籍济南府。

老三张嘴就答,“幽州靠得住,江湖上小有名气。”

林云舒侧头看着小四,只是半月而已,他的脸上写满疲惫,她心疼得揉了揉他的脑袋。

小四耷拉的眼皮使劲眨了几下,勉强收了困意,“娘,我和二哥这几日打探,我发现吴江和高秉仁意见常有不合。县衙的这些衙差也分为两派,三不五时就起龌龊。不如我们拉一踩一。让他们内讧。”

老二和小四将卷宗都翻了一遍,发现这两人太过精明,一点马脚都没露。既然明面上行不通,不如走阴的。这也是两人商量好的法子。

林云舒却持相反意见,“这两人意见不合,却还能一直把持盐俭县这么多年,说明他们之间的利益已经大到可以弥补性格上的不合。这世上除了血缘还有什么比利益更牢靠呢?这盐俭县已经是一团乱麻,你们也不用费尽心思理它,直接砍断便是。将他们除去,否则你会像前任县令一样被他们架空。”

高家和吴家盘桓此地数十年,根基深厚,关系错综复杂。唯有除掉,方能让盐俭县改头换面。

老三拍着桌子,大声附和,“娘说得对。让这些衙役剿匪总是推三阻四,一个个拿着月俸,却不干鸟事。全都开除便是。小四,你要是不敢动手,三哥替你解决了。”边说,他抄起桌角的大刀武了几下,一脸的凶神恶煞。

林云舒见他这架势,下一秒好像就要冲出去,忙按住他的手,“你急什么!你武功再高强,也不能随意杀人。万一被逮到,咱们全家都跟着遭罪。你四弟寒窗十几载才考上的功名也要受你连累。”

老三像泄了气的皮球,一屁股坐回凳子上,嘴里咕哝一声,“娘,不是你说要将两人除去么?你怎么又反对了?”

林云舒摇头,“我说得除去,不是说要害他性命,是要将他俩将县蔚和县丞位子上拉下来。”

小四却摇头失笑,“把他们拉下马谈何容易。娘,你别忘了,那高秉仁跟信王还有些瓜葛呢。信王又受皇上信任。我只是一介小小县令,对付不了他。”

林云舒拍了下他的肩膀,“你对付不了,你岳父可以。咱们先将这两人拉下来。跟信王斡旋,到时求助他即可。”

左右崔知府跟信王也有仇,想必他一心想要扳倒信王。他们砍掉信王一只臂膀,想必崔知府喜闻乐见。

老二摇着扇子,“娘,你有什么好主意?”

林云舒还真想到了一个好法子,“老三既然说那吴江爱跟江湖人士接触。这类人通常都会吃酒打架,惹是生非。那他一定为这些人做过不少违规之事。只要我们将他抓个现行,一定能将此人拉下马。而高秉仁嘛,我白天宴请宾客,发现吴夫人似乎并不悲伤,这里面或许有内情也未可知。她手里说不定有两人狼狈为奸的证据。”

这样想着,她脑子有个主意已经成形。

这两人可不是意气相投才成为搭档,而是因为利益捆绑在一起。他们为了防止对方背叛,肯定会留下对方犯罪证据,也是作为把柄。

老二听了连连赞叹,“还是娘想得周到。此计可行。”

小四略一思索就明白母亲话里的意思,顿时眼前一亮,“娘是说我们要将计就计?”

老三没听明白,“如何将计就计?”

小四施施然道,“那高秉仁为了给我制造麻烦,指使梁婆三人前来报官,说是家中丢失钱财。咱们就让他们真的丢了财,然后真凶在城中出没。让吴江带人去抓,限期七日,若是抓不到,就将他停职留任。”

假案变成真案。也是给他们惩罚。谁让他们居然拿假案子糊弄他。那他将计就计,将这案子坐实。

老三摩拳擦掌,拍着桌子站起来,“小四,你说让我去偷哪家?”

小四笑眯眯道,“头一个就是高秉仁家。不过他家下人众多,三哥若是不能全身而退,可以找镖局的兄弟接应你。”

老三抱着宝刀自信满满,“这有何难。那高家也没什么了不得。除了屋子多点,下人都是三脚猫功夫,哪是我飞云刀的对手。”

飞云刀?林云舒嘴里砸吧几句,“你这名头怪得很。有什么特殊含义吗?”

老三打着哈哈,有些不好意思,一溜烟跑了。

老二给亲娘解惑,“三弟擅长轻功和大刀。有飞天遁地之能。江湖人称飞云刀。”

有了法子对付那两人,林云舒心情格外好,也来了几分兴致,“那你媳妇呢?”

老二笑眯眯道,“我媳妇人称一丈红。”

林云舒哑然,她只记得《水浒传》里的扈三娘外号叫“一丈青”。没想到凌凌的外号只差了一个字。

“这是何意?”

老二有些自得,眉眼间全是骄傲,“她的鞭子是虎鞭所制,抽在人身上奇痛无比,犹如在滚水里烫过。她曾经一鞭子抽过想要调戏她的地痞流氓,只一丈就见了血。所以江湖人称一丈红。”

林云舒哑然,怪不得凌凌在饭馆从未使过鞭子,原来不仅仅是因为地方不够。可能也怕伤到人吧?

夜深人静,月黑风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