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第3/5页)



锦绣吓了一跳,满床满柜都是衣裳,尺寸非常合适,就像给她量身订做的一样。到底他是怎么办到的?这花了多少钱啊,卖了她都只怕还不起。那其中几件晚礼服,不知是什么料子,柔软垂滑、颜色绮丽,而且低胸露肩的,老天爷,这可怎么穿得出去?旗袍的衩也开得那么高,生怕别人看不到她大腿一样。

但,这些东西,怎么这样的美?似带着舞曲的悉荽,带着夜晚的暗香,引诱锦绣不由自主地伸手去触摸。

换过衣服梳了头,锦绣看着镜中的自己,杏色印花的缎子旗袍,松松挽就的长发,象牙般凝滑肌肤、星般眼眸,鲜艳红唇,黑秀婉约的眉眼盈盈欲诉,似有无限心事无从寄。

原来她也可以这样的。

锦绣怔怔打量这个镜子里迷离陌生的影像,这样美然而又这样远,似乎是她从来不认识的另外一个女人,眉梢眼底,犹带着一丝误人风尘的不甘心。

她彷佛隐约见到明珠的影子。

终于,就这样去了百乐门。时候还早,客人不多,舞女丽丽正倚着吧台,百无聊赖地搽指甲。一见锦绣,她的眼珠立刻瞠大了,「嗳,锦绣,你总算肯穿件象样的衣服出来啦?啧啧,腰这么细,腿这么长。我们吃这行饭的,最重要就是本钱够,人漂亮,还怕红不起来?这下领班可不敢再狗眼看人低了。」

锦绣只好笑了笑,在一边坐下。

「听说昨晚左二爷挑你陪了他一个舞?」丽丽的声音中透着羡慕的味道,「你是乌鸦变凤凰了。不过,他怎么看上你了呢?」看锦绣戴那串圆润纯正的珍珠项链,怎么可能是她自己买的。

「跟左震跳个舞,就这么惊天动地吗?」锦绣不明白,「你们天天都陪着达官贵人有钱的大爷周旋,不是早就见多不怪了?」

丽丽愕然:「你这样直呼二爷的名字?百乐门几十个舞小姐,我这还头一回听见。你是真不懂规矩,还是假的?」

锦绣一怔,看她说得这么玄,有这样严重吗?「对了,我也一直奇怪,好象都听见别人叫他二爷。到底为什么?」左震明明又不老,干吗非得把他叫得像七八十岁似的。

「他是何老爷子的徒弟,当年青帮第二号人物,况且又是向先生的拜弟。」丽丽道,「大家这样称呼他是代表尊敬的意思。」

「青帮?」锦绣一头雾水。听起来不像是什么好东西。

丽丽严厉警告她:「何老爷子去世后,二爷就是青帮的龙头,你这样左震左震地乱叫,被青帮的人听见,连你的舌头都少不得被人拔下来——」

啊,锦绣这才明白其中的端倪!怪不得他身上带着刀和枪,原来,他是那条道上的人?!

「左……二爷,是黑道人物?烧杀抢掠淫的那种人?」锦绣低呼,不敢置信。左震是那么的温文有礼,根本难以想象他的黑道背景。

「住口!」丽丽吓得一把摀住她的嘴巴,左右看看没什么人才松了一口气,「你疯了,不想混了也别拖我下水呀。这里是什么地方,整个百乐门都是英少的,他和他大哥向先生跟二爷插过香头拜过把子哪,这里上上下下,哪一个敢稍有不敬。这样的混话,你也敢说出来?」

锦绣被她捂得几乎背过气去,慌忙点着头,挣扎着掰开她的手:「唔……我知道了,你让我喘口气。」

丽丽藐视地看着锦绣:「我知道你刚来不懂事,才好心提醒你,青帮的势力加上向家的地位,黑白两道都算得上一手遮天,别以为二爷给你个好脸色,就可以踩着他的鼻子上脸。跟他们这样的人照上面,能怎么奉迎巴结,就怎么奉迎巴结,千万别想不开,拿自个儿小命开玩笑。侍候好了他,钱你就放心。」

「没有啊!」锦绣赶紧澄清误会,「他哪有要我侍候,我们只是……」

「算了吧,昨天二爷还看上你跳了个舞,咱们这百乐门舞厅可是破题儿头一回……哦,对了,除了以前殷明珠当红的时候。那是例外。」

「什么!」锦绣呼的一声直跳起来,失声惊叫,「你说殷明珠以前在百乐门红过?」

丽丽给她吓了一跳,跺脚道:「你大呼小叫什么,她是你妈啊?一会儿领班听见,又要过来开骂。这有什么好奇怪的,前两年,殷明珠在百乐门挂牌的时候红遍了上海滩,没和她跳过舞,简直不好算有头有脸的人物。谁不知道这个?」

「明珠她,做过舞女?」锦绣失神地低喃。

「你没听说过她的事情?她何止只是做舞女。」丽丽神秘地压低了声音,「不过,今非昔比,她现在被向先生包了,住在丹桂街那边一栋豪宅里,就洗手不干了。只是她手底下五朵金花,交际场上倒很有些名气。唉,我要是有她十分之一的姿色,也不至于混了这么多年,也没混出一点名堂。」

不错,锦绣知道那处豪宅和那「五朵金花」,她亲眼所见,没想到是这么回事。明珠是被向先生包了,但向先生是英少的大哥啊。「那么,明珠不就是英少的嫂子?」

「哪里,」丽丽暗哼了一声,「我们这种女人,这种出身,当英少的嫂子?传出去真要教人笑掉大牙了。向家是什么身份地位啊,开银行、建夜总会,有多少产业数都数不清,财大气粗,还有青帮的势力做靠山,整个长三码头都被二爷买断了,谁家的船和货不得从他手下过?他们跺个脚,上海滩的地也会震。」

「他们这种人,哪是我们配得上的?明珠也只不过是因为生得太漂亮。但是再美再艳,有什么用,还不是被向先生养在外面的一个情妇?」她放低了声音,像耳语般,「再说向先生身边的女人,也不止是她一个。你记着,我们这种女人哪,不过是他们脚边的一摊泥,高兴了才来踩两脚。说别的都没用,想办法从他们身上捞点钱傍身才是正经的。」

锦绣的脑子已经乱成一片。

是巧合吗?她居然步上了明珠的后尘。明珠离开了百乐门,换她又进来;明珠侍候了向先生,她却迷上向先生的弟弟英少。

而英少和左震都是什么人,她到今天才知道。但知道了又能怎样?她和他们,算得上是什么关系?一直以来她费尽心思,要讨英少欢心,只想博取他一点点的注视和看重,没敢想过要占有他。这个左震也明白,他帮她,或许是可怜她吧?

英少那种男人,英俊、富有、精明能干,充满了魅力,几乎完美,他应该是多少名门淑女争抢的焦点。而锦绣只不过是外地来的一个破落户,小土包子,没爹没娘又无家可归,有个当人家情妇的姐姐都还不肯认她,现在更沦落风尘,只怕永世没有翻身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