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6章(第2/3页)

别的不说,在风雪中还挺显眼的。

纪迟很快就接受了这种设定,他观望了一圈,抬脚就朝一个刻得乱七八糟的牌子走去,如果他没猜错的话,那应该是个杂货铺。

北国建筑的墙壁和门要比其他地方厚得多,纪迟稍微花了点力气推开杂货铺的店门,迎面涌来的热气熏得他舒适地眯起眼睛。

这个杂货铺占地面积不小,但货架上摆放的商品型号都是正常的好几倍大,显得整间店铺局促拥挤。

“需要买些什么,老兄?”一个细声细气的声音从杂乱的柜台后响起。

纪迟一时间没找到声音的来源,在原地张望一下。

没听到回答,柜台深处传来啧的一声,一只巴掌大的雪白兔子身穿衬衣,从摇摇椅上蹦跶起来,蹲在摞得很高的礼品盒上瞅他。

“一只人类?!”兔子惊讶地叫出声,红眼珠不可置信地瞪大,“还是只瘦弱的人类!天呐!你的脸这么小!吃饭能抢过兄弟吗?”

纪迟:“……我没和我兄弟抢过饭。”

兔子:“哦,是哦,你们人类通常就一只两只三只的,不像我家,单单我那窝就有八个兄弟。”

兔子感叹一下,歪过脑袋看他:“那你一定是非常特别的人类,我从来没见过有人能拉开我的店铺门。”

它说着朝他身后努了努三瓣嘴。

纪迟回头望去,这才发现店铺门后面也算个货架,上面挂满了厚重的盔甲和盾牌。

“说吧,奇怪的人类,你想要找什么?”兔子揣起了前爪,眯眼看他。

纪迟瞅着这只更奇怪的兔子:“我想要一副北地地图。”

兔子老神在在地抖了抖尾巴:“北地那么大,没有人能画出一整个北地的地图,你要具体哪个区域的?”

纪迟:“从这里到要塞的。”

兔子一僵,耳朵蹦得笔直:“要塞?你要去边境要塞!”

纪迟眨了眨眼睛,警惕看它:“……是的。”

“带上我吧带上我吧!”雪白的一团突然在柜台上乱蹦起来,朝纪迟连声哀求,“我的梦想就是有一天能亲身去那里!我从六个月大的时候就开始做准备了!”

那你也真够拼的……纪迟很佩服它的毅力,不过他可不是去旅游观光的,更何况要塞最不缺的就是危险,一只小白兔在那里连野兽的牙缝都不够填的。

纪迟飞快拒绝:“抱歉,我不能带上你。”

兔子的耳朵啪的一声垂下来,它不太甘心:“为什么?我就占这么点地方!”它将自己团成小小一个球,看起来没有纪迟的拳头大小。

纪迟看它浑身毛绒绒的手有点痒,指尖微微抽动了一下,还是坚定地转过身:“没有地图么?那我去别的杂货铺看看。”

“等等等等!”兔子尖叫起来,它蹦到柜台底下,短短的前腿在一堆杂物中扒拉着,很快就抱着一卷地图冒了出来,雪白的绒毛上还沾了些灰尘,“唉,这是我亲手整理出来的边塞地图,就当我送你的。带不上我,就请带上我的梦想吧……”

纪迟在它可怜兮兮的语调中接过地图,打开来看了一眼,这确实是一张极其详尽的地图,地图上画了好几条从王城到边塞的路线,每条路线旁都标注着适合行走的月份和天气,更难能可贵的是,边塞的区域被打了好几个圈,似乎都是罕见的休整营地。

纪迟很满意,对兔子的语气也温和了不少:“谢谢你的地图,对了,店里有适合赶路途中用到的物品吗?”

他仅仅是看了一眼,就能感受到地图的用心程度,所以不想白白拿走兔子的心血——那就在店里多买些商品吧,反正他最不缺的就是金币。

兔子仰起脑袋,红眼睛在货架上一转:“有的,你最好多带一些食物和燃料,沿途中可不会有温暖的旅店供你休息。”

纪迟点点头:“食物就不用了,我带了不少三明治。”

“三明治?!”这只兔子似乎非常喜欢大惊小怪,“不,兄弟!三明治在北地可不是个好主意,你需要的是这些!”

兔子用小短手指了指他们边上的货架:“这才是勇士们需要的食物!”

纪迟瞅着那些深褐色长棍状的物体发愣,他一直以为那些是某种棒状武器,直到凑上前轻轻嗅了嗅,才发现那都是极其坚硬的肉干。

一看就不好吃,纪迟有些嫌弃地皱了皱鼻子。

兔子看出了他的想法,摇摇头:“这可是北地冒险者最受欢迎的食物了!拿起来可以当武器,煮一煮可以当食物,扔出去可以当诱饵……相信我!没有哪个食物会比它优秀!”

纪迟虽然不觉得自己能用到它们,但还是在兔子的倾力推荐下将一整个货架的肉干都买了下来。

他将五枚金币放在兔子身前,告别这只奇怪又热情的小白兔:“再次感谢你的地图,我会记得给你带纪念品的。”

兔子没有多高兴,抖了抖尾巴示意自己听见了。

店铺外正好刮过一阵寒风,纪迟在门口等待风声渐弱,才往王城城郊走去。他一心想着赶路,并没有察觉到身后木门下方开启了一个更小的门,一团雪白的小身影从中跳了出来,完美地融入白雪中。

纪迟捧着地图辨别着方向,他在地图上有看到一个推荐的坐骑棚子,那里可以买到最适合在雪地奔跑的魔兽,以供冒险者们在荒凉广阔的雪原上赶路。

他按照地图的指引走,没多久就来到一座巨大的棚屋前。北地的地皮不值钱,一切建筑都很豪放,这间修给坐骑的棚子也不例外,占地面积比魔法学院的礼堂还要大上不少。

他走了好一会儿才来到一个戳在雪地里的木牌前,木牌上画着两根对称的鹿角,还写着一行大陆通用语【马库斯坐骑店】。

就在木牌旁,一个头顶长着驼鹿角的大叔看了纪迟一眼,他见到那鲜艳的衣服就知道纪迟来这里的目的,招呼道:“小兄弟要去哪里?”

“纽特小镇。”纪迟说了个离要塞最近的镇子。

马库斯大叔点头站起身,他的身高足足有三米,纪迟惊叹地随着他的动作抬起头,眼里满是羡慕。

马库斯沉默地从棚屋深处牵过来一头非常漂亮的、很像驯鹿的魔兽,它的体型比地球上的驯鹿还大两三倍,纪迟举起手都够不着它的肩背。

“这个孩子叫小鹿,它的速度不快,但最适合长途跋涉了,连续跑个两天都没问题。”马库斯说完,闭上嘴盯着纪迟。

看来这位大叔不太喜欢说话,纪迟上前摸了摸小鹿浓密厚实的毛发,没有为难沉闷的大叔继续介绍:“它很漂亮,我可以买下它吗?”

马库斯打量了纪迟一会儿,点了点头:“可以,你闻起来是个好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