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8章

“强尼……”丹妮皱着眉看他,“我并不认为这样是正确的方式。”

强尼叹了一口气,但语气依旧强硬,“有些时候,我觉得你不太适合这份工作,比如说之前发现莫科斯家族的行动的时候,你就得和我们一起离开。”

丹妮反驳,“如果我走了,窟庐塔族的人就会死于火灾。”

“实际上你也没有起多大的作用。”强尼说,“你没办法制止火灾,只能眼睁睁得看着它们发生,实际上制止火灾的是那名绿团子鸟毛。”

“是‘森林之子’。”丹妮强调道。

强尼笑了笑,“你太天真了,丹妮,这个世界上可没有‘神明’。”

“那你觉得‘森林之子’是什么?”丹妮问道,“祂的高度才只有一个一岁的婴儿,再怎么强大的婴儿都做不到这一点。”

我:……抱歉让你少见多怪了。

“也许是什么‘念兽’或者是‘魔兽’吧,”强尼耸了耸肩,“我把消息传给了魔兽猎人,他们对此很感兴趣,让他们去调查‘森林之子’的真身是什么吧,我们只是来帮助窟庐塔族迁移族地的,只要他不要妨碍我们就行。”

“说回原先的话题,”强尼说,“你得学会顾全自己的性命,你还有个妹妹不是吗?如果你在这里出事的话,你的妹妹该怎么办?”

【希拉。】

提到这个话题,丹妮沉默了,过了一会儿才说,“那我们就得为了自己的性命,放弃‘窟庐塔族’了吗?”

“你太刚了,再者说,我们不是去叫人了吗?”强尼说,“像是我们这种低等猎人,是无法独自处理这种事,你得学会先把消息传出去。”

“传达消息并不仅仅是为了逃命所说得借口,只是在最少的牺牲下作出的最好的选择,能让猎人协会更好地作出反应安排措施。”

“更何况以当时的情况,正常来讲,你和窟庐塔族以及莫科斯家族的人团灭才是最正常,你必须得承认,你只凭着一腔热血留在那,并没有任何用处。”

丹妮心里不满,但却也并不想继续这个话题,“……所以我们现在该怎么做?我们不可能强制迁移窟庐塔族。”

“所以说,人类比魔兽麻烦多了,”强尼翻了一个白眼,“魔兽的话,只要打服就可以了,但人类不行。”

“打服?”丹妮眨了眨眼睛。

“我曾经见过金·富力士这么处理过魔兽,金挑战了魔兽的头目,他们在森林里面交战了一天,金打赢了头目,他们一族就听从金的话,搬迁到猎人协会指定的保护区。”

我没想到居然会听到金的名字,听起来完全就是他的做法,不过我没想到的是金还有很大的名声。

我还以为能和揍敌客的勾搭到一块,应该属于中立混乱之类的阵营,但一想到金交朋友的能力之强,似乎也能理解。

一搬出金的名号来,原本还在心底里坚持自己的做法丹妮都有些动摇了。

不过丹妮还是说,“魔兽也是动物,在动物上面遵循着“强者为尊”的原则也很正常,但你不能把这个用在窟庐塔族身上。”

“如果我们不管他们的话,窟庐塔族也可能会像是乌龟缩在壳子里面,但却长着长毛鸡的脚,跑得飞快吧。”强尼轻笑,说了一个并不怎么好笑的冷笑话。

长毛鸡是窟庐塔族驯养的代步动物,爪子很长,能在森林和平地都跑得飞快。

这是再讽刺,窟庐塔族虽然不会接受猎人协会的保护却会立马离开这里。

这话倒是话糙理不糙,窟庐塔族的长老都在利用“森林之子”弄出假神迹,打算举族搬迁,却也打算离猎人协会远远的。

丹妮说,“前辈,不要这么说窟庐塔族,这本来就是‘七大美色’的错误吧,把人的眼睛放在里面实在是太邪恶了。”

“这得由史学家来找出他为什么要这么做了。”强尼说,“而且没有‘七大美色’也会有‘六大美色’,‘五大美色’,即使不占着美色,但稀有就是可以掠夺的理由了。”

“木乃伊的价格,你可以去友客鑫的拍卖所看一看,会惊掉你的下巴。”

“喜欢收藏干尸的人数不甚数,就连身体的组织都贵到离谱,有名的猎人的残缺的身体都会有人争相购买。”

“窟庐塔族比魔兽更麻烦,也更值钱。”强尼叹了一口气,“窟庐塔族持有‘火红眼’,在实力不够强劲的情况下就是他们的原罪,所有人都会用贪婪的目光注视着他们,用下三滥的计谋和武力值对付他们来获得他们的眼睛。”

“莫科斯家族在我看来还是太瞻前顾后了,你别这样盯着我,我是你的前辈,我比你可经历过太多这种事情了。”

“如果是‘十老头’之中的其他家族先发现窟庐塔族的话,我敢打包票,他们会先想办法立马找到窟庐塔族的族地,然后杀了他们,根本不会磨磨蹭蹭地花了三十年还在原地踏步。”

“窟庐塔族又不是母猪生崽,他们这种繁衍的手段,只会让人数越来越少。”

“虽然窟庐塔族长老的‘叶子戏法’的确很厉害,但是如果他们够下得去血本的话,也能找到能对付这个念能力的念能力者。”强尼说,“能看破幻术的念能力者数量并不算少。”

“还有更简单的做法,如果守着所有的出入卢克森小镇的入口,很容易就能发现窟庐塔族的人。”强尼说,“甚至于,如果密尔愿意研究一下他们的文化的话,立马就能发现他们还穿着自己的民族服。”

“这简直就和猎物大摇大摆地在陷阱立马转了一圈,还换到了诱饵,又完好无损地回去了。”

强尼说,“窟庐塔族的运气真不错,莫科斯家族来的人是一个蠢货。”

丹妮一时不知道说些什么。

能作出放火烧山这种把自己烧死的蠢事,说是蠢货完全没有任何问题。

“卢克森地区是无法再呆了,这个世界上没有不透风的墙,而且即使摩尔斯已经借着这件事开始攻讦莫科斯家族,但并不代表莫科斯家族不会东山再起,实际上我们更应该担心莫科斯家族完全倒下,如果看不到一点希望的话,你觉得他们会守着这个秘密一直到老,还是公布出来,让窟庐塔族跟着陪葬?顺便让其他人在争夺火红眼的时候把他们一锅端?”

不用强尼多说,丹妮已经知道莫科斯家族会选择什么路了。

强尼说道,“按照我说得,先把窟庐塔族从卢克森地区迁出来,强制也好,自愿也罢,先住到猎人协会的地盘上面,然后再学习武术,书本上面的知识,从脚武装到牙齿,这才是正确的做法。”

“你看,如果‘火红眼’是揍敌客的标志的话,你觉得有人敢把主意打到揍敌客身上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