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7章 小骗子

理智上, 沈璁很清楚,无论裴筱说什么, 他都不可以让对方留在自己身边;但无论他多少次推开裴筱, 对方都会坚持不懈地跟在他身后不远不近的地方。

每当他脚下不稳,裴筱就会跟上前来将人扶住;他把裴筱推开,裴筱也不生气, 还会顺从地退开两步, 然后继续跟在他身后。

这一幕像极了他们刚认识的那一晚,当时他也是这样, 小心翼翼地扶着裴筱, 走过那一段雨中的夜路。

只是眼前, 两人的身份忽然掉了个个。

沈璁想快走几步甩开裴筱,但身体状况已经不太允许。

持续的高热之下,他喉咙好像着起了火一般,每一次咳嗽都会带来一阵剧痛,几乎耗尽了全身的力气。

因为怀疑自己可能身染天花,也是为了避免人多眼杂, 身份暴露,他刻意躲开了街上人群相对聚集的地方, 尽量挑一些不起眼的小路走。

上海冬日空荡荡的街巷里, 穿堂的小风嗖嗖地刮过身上单薄的衬衣, 让他忍不住打了个寒噤;可头顶刺眼的阳光明明还烤着, 晃得他眼前白茫茫的一片。

终于, 在一条无人的街道上, 他扶着身旁的矮墙, 感觉自己真的走不动了。

裴筱见状, 和之前一样很快上前, 想要将人扶住;沈璁用尽身体里最后一丝力气,也还是跟之前一样,把人推开。

接着,他便眼前一黑,失去了知觉。

*

即使在非租界区,空袭也不可能覆盖大街小巷的每一个角落,至少在眼前这条路上,建筑物都还完整地保持着,只是因为无边蔓延的恐慌气氛,所到之处,基本都已经十室九空。

但这多少也算有点好处,至少满大街随便一个地方都可以轻松落脚。

当沈璁再睁眼时,发现自己就躺在一家临街的小店里。

店铺的面积不大,约莫只有十来个平方,透过窗帘的缝隙能隐约看到些外面的街景,应该就在他刚才晕倒时那段矮墙的附近;毕竟,以他跟裴筱的体型差,对方也不太可能将完全昏死过去的他搬到太远的地方去。

他缓缓动了动僵硬的四肢,彻底苏醒过来后才发现,之前那种全身发冷,忍不住打寒噤的感觉基本已经消失了。

外面的天还亮着,他以为自己已经昏迷了一天一夜,这才缓过了口气;但抬起手臂揉了揉眼睛后,他瞧见,原来是自己身上盖了件衣服——

是之前裴筱身上那件呢子大衣。

裴筱的衣服在自己身上,可他醒来这么久,却没有听到一丁点动静。

他吓得一个激灵翻身坐起,正好对着店铺大门,瞧见上的锁头已经被敲掉了,看来是之前有人破门而入;他不知道是不是裴筱做的,但被破坏的大门背后,有人把店里的柜台推了过去,抵住了门口——

这一定是裴筱。

大门被人从里面抵死,那裴筱就应该是还在的。

可人呢?

沈璁一个翻身跳下了“床”,身后突然发出“当啷”一声巨响。

原来,他之前睡着的地方,是架在板凳上的一块门板,因为刚才他动作太大,才被带到了地上。

可大门明明好好的,门板是从哪里来的?

沈璁愣了两秒,然后迅速回身,果然看见身后一道连接前店和后院的小木门被拆了下来,只剩下一张老旧粗棉布帘子,松松垮垮地挂着挡风。

难道裴筱是从后门离开的?

在他拔腿就要出去找人的时候,帘子中间的开缝里伸出几根纤细白皙的手指,一把掀开了帘子。

“醒了?!”

听到店里的动静,裴筱急匆匆地赶了过来,两只手一左一右地端着两个土瓷碗,一脸惊喜地看见呆立在原地的沈璁。

他习惯性地两步上前,但似乎想起了一路上沈璁推开自己的动作,他又很快停了下来,小心翼翼地退开两步。

“你……”他看着掉在地上的门板,小声道:“干嘛不好好躺着……”

“我……”

沈璁张了张嘴,却一时语塞。

昔日上海“活阎王”的眼底,大多数时候都伪装着充满涵养的斯文笑意,偶尔也会流露出一丝稳操胜券的自信,甚至狂妄,或是杀伐果决的狠戾。

但他很少像现在这样,眼神怔怔的,说不出话来。

裴筱看着这样难得“失态”的沈璁,低头莞尔。

“七爷,你该不会……”他轻轻挑眉,即使这样的处境也磨不灭他眼底那份猫咪一般的妩媚与狡黠,“是要去找裴筱吧?”

见沈璁并不反驳,他满脸笑意地小声调侃道:“刚也不知道是谁,非要赶我走。”

他并非有意要挖苦沈璁,会这么说,无非也就是想让对方别再像之前那样,太抗拒自己;听见沈璁尴尬地清了清嗓,他便没有再说下去了。

沈璁没有再说要赶他走的话,但他也没有得寸进尺地往上凑,只是绕过沈璁,把手边的两个土瓷碗放在了抵住大门的那方柜台上。

“我刚出去,看见已经有人搭起粥棚发粥了,便端了一碗回来,还顺便要到颗药,据说可以退烧止疼的。”

他很快巧妙地转移了话题,从兜里掏出一方手帕,小心翼翼地剥开,露出里面仔细包裹着的一粒西药药丸。

“水是我刚在后院井里打起来的,因为怕把人招来,就没敢生火,凉是凉了点,但起码干净。”

看着裴筱手帕里的药丸,沈璁一眼就认了出来,的确是一颗退烧药,附带有止疼效果;因为这药刚好出自他之前与孔立文合建的药厂,药丸上还印着标志。

去年仗还没打起来时,像Maxime神父那样身份特殊的人,就已经满世界求不到抗生素了;现在整个淞沪地区都乱成了一锅粥,退烧药虽然不比抗生素紧要、稀缺,但能附带有阵痛功能的药物,在战时都是不得了的东西,有钱也未必能买到。

裴筱一句“顺便要了颗退烧药”,看似轻描淡写,但沈璁心里很清楚,这事情可是大大的不简单。

从前,他曾经把裴筱当成自己豢养的金丝雀,就算慢慢发现自己越来越离不开裴筱,他也仍然觉得,就像对方的外表一眼,裴筱是柔弱的,需要他的照顾,宠爱和保护。

但能在冯吟秋的棍棒下,在北平十几个严寒的冬天里坚强地活下来,还出落成如此一个水灵灵的大美人;能在梨园戏班里一曲成名,也能孤身一人面对唯一至亲的生死后,逃出连天的战火,很快又在上海滩最复杂的风月场中如鱼得水,游刃有余——

裴筱虽然身段柔软,但从来都不可能只是一只金丝雀。

那种漂亮娇气的鸟儿,是不可能活到现在的。

就像他曾经在英租界那条小巷里说过的那样,他可以变成一切沈璁喜欢的样子,安静乖巧,柔软顺服,小鸟依人地靠在对方怀里,心甘情愿做一只漂亮娇气的金丝雀,无条件接受沈璁的一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