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九十六章:破局的方法(第2/2页)

随着大明以京师为首的经济发展,各省的府城人口也同样在迅速攀升。

而买个房子,显然不管在哪个时代都有很大压力。

所以现在就有了房贷。

只需要先付款房屋三成,然后把房契抵押给皇家钱庄,剩下的钱可以分数年乃至于十数年给钱庄分期支付。

这里头自然会有一些手续费在内。

其实房契地契抵押借贷,其他的钱庄都有类似的项目。

不同的是,是需要人先把房子买下来,得到房契地契之后,才能去进行抵押。

在皇家钱庄这里,买房的时候就直接抵押了。

再者数年十数年这样的时间跨越,是其他钱庄根本不敢做的,而且利钱即便不是九出十三归,那也是非常高,哪里会有皇家钱庄这么良心。

这个房贷业务,可以说全都是皇家钱庄在办理了,也是皇家钱庄的主营业务。

了解钱庄的具体情况,朱元璋就越发明白禁止民营所带来的影响。

一家钱庄牵扯到的人群太多。

如果只是几家十几家出问题,这对大明整体经济来说当然不算什么。

可若是直接下禁止告示的话,那会全变成个烂摊子。

朱元璋有些不知从而下手了。

“大孙,若要是真成了,那最后怎么收拾呢,总不能不管不顾百姓的死活吧。”朱元璋有些担忧的问道。

这比处理贪官还要感觉棘手。

郭恒案也就贪个两千万四百多万,这已经是惊天大案了。

当初朱元璋利用郭恒案追赃粮,演变成全国骚动,民间富人莫不因此破产,总额也才这么多。

现在这钱庄的事项,即便没有细算,估摸着至少是十几亿的宝钞数目。

十几亿啊。

这可会造成多大的震荡。

其实还是朱元璋小瞧了民间富裕程度。

十几亿哪够,估摸着至少都是数十亿了。

要知道在民间钱庄,可不仅仅只有宝钞,其中还涉及到大量的黄金,白银,甚至是古董字画等一系列值钱的东西。

倒是朱英显然已经想好了对策。

“也不必太过于担忧,放任不管肯定不行,真要行动起来,这些钱庄自然是要全部并入到皇家钱庄里来。”

“对于百姓来说,冲突就没这么大了,也就是钱庄换了个东家而已,然后再把利钱调整与皇家钱庄一样就行。”

“估摸着以后还会衍生一些地下钱庄,违法给与高利囤积钱财,这些到时候就容易办多了。”

“虽说百姓们会有些抱怨,但那些借了钱庄高利的商人,对咱们就是感恩戴德了,毕竟他们需要给的利钱也会跟着下调。”

看似死局的情况,在朱英这里并不算太大的事情。

从这方面出手,受到波动的就只有那些民间钱庄背后的家族了,远远达不到天怒人怨的局面。

现在的京师风波,亦或是以后各国的风波也好,很多人是觉得自己的钱会直接消失掉,这才越发紧张起来。

而朱英既然想动钱庄这块蛋糕,当然早就准备好了兜底的策略。

朱元璋听完,眼睛顿时就亮了起来。

“好办法,当真是好办法,咱怎么就没想到这块上面去。”

不仅仅是朱元璋没想到,这破局的方法哪怕是各家钱庄幕后的东家,也完全没有想到。

简单的方式,实则是后世浓缩的精华。

毕竟商业经济,资本萌芽这些,也没几个能弄明白的。

这是时代的差距,跟聪明程度没有关联。

本来商人不管是在大明,还是先前的朝代,身份地位也就那么回事。

有着家产的读书人,聪明人,看的也不是从商买卖的书籍,而是考取功名的书籍。

智商再高,也是需要学习的,哪有什么生而知之者。

这金融这块,后世九成九受到教育的人群都没有搞明白是怎么个事,更何况是如今。

知晓了处理方式的朱元璋,心思是放了下来。

这几天看似有些漫不经心,实则朱元璋多少还是有几分担忧的,连带小文承都时而出神,生怕引发大的动荡,坏了如今利好的局面。

果然,不管是什么时候,都可以永远相信大孙。

……

京师外郊。

听上去有些荒凉的感觉。

实则因为京师人口的不断上涨,说是外郊实则已经成了一片热闹的集市。

某处大院之中。

已然有近二十个钱庄大掌柜聚集在了这里。

京师的钱庄自然不只有二十来个,只是这二十多个钱庄乃是规模最大,后边小点的,都没资格参加今日的钱庄会议。

他们之所以聚集在这里,当然是为了近些日子的京师风波。

一个个脸上都看不到笑容,大半眉头紧锁,愁云密布。

压力实在太大了啊。

不是每个钱庄都有四海钱庄那么硬的资金储备,每个人都很清楚信誉名声对钱庄来说多么重要。

只有实在没办法的,或者是钱庄里宝钞不够的,才会先行关门。

关门也不是逃避,只是告诉储户钱不够了,正在抓紧从其他地方调集钱钞过来。

当然,他们调集宝钞的手段,基本上就是走皇家钱庄。

这也让皇家钱庄的业务多了不少。

跨地区存取可是按比例收取,如果是一千万的话,皇家钱庄就可以赚两万,跟白捡没什么区别。

需要的就是一趟驿站的费用。

作为官营,驿站费用在这样的规模下几乎可以忽略不计。

京师这边的钱庄,就这几日的时间里,已经有上亿的流动,这就给皇家钱庄带来数十万的利润。

自然,像是一些大的钱庄,也可以自己跑商,直接由护卫带宝钞过来,省下这笔费用。

今日,这些钱庄大掌柜的会面,就是为了万众一心,集体对抗朝廷有可能办法的官营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