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来到纽约的第二年,新闻说将会遇见百年一遇的暴风雪。

雪花飘过曼哈顿第五大道公寓的玻璃窗外时,商明宝试着裙子的动作不由得停了一停。

谁也没想过,这场初雪会以这样温柔的方式拉开序幕。

偌大的衣帽间里,长绒地毯和椅背上丢了不少裙子和鞋履,与她同为港岛人的闺蜜含着一枚果味棒棒糖,忽道:“前些天有人在飞机上碰到钟屏了。”

商明宝恍若未闻,走到落地窗边的沙发上,单膝跪了上去,另一只赤着的足尖抵在长绒地毯上。

“今年的雪来得这么早。”她很少看雪,因此目不转睛。

从这间顶层公寓俯瞰下去,第五大道的街灯已在暮色中点亮,裹着皮草的女人在风雪中拢手点烟。穿黑色冲锋衣的青年从她身边经过,怀中抱着的纸袋里露出一尖带纹理的绿白之意。

商明宝的眼神动了动,为这川流消费人群中还有人抱绿植自在独行的一幕。

闺蜜对天气漠不关心,掩了唇压低声音道:“外面都说钟屏是gay,那你们到哪一步了?他应该不行吧?”

钟屏是商明宝粉了很多年的一个影星,从去年开始对她展开了猛烈攻势。她后来才知道,钟屏其实早就知道了她的家世,并且,多年来和他的同性上司保持不正当关系。他之所以接近她,是因为觊觎上了她商家三小姐的身份,想另换高枝。

商明宝很不想再听见这个名字,闭了闭眼压下情绪:“我不知道,他不敢,你换个话题吧。”

闺蜜像是没察觉到她的不快,仍兴致勃勃喋喋不休:“那网上扒的那些呢?他跟他老板……”

话没说完,一支手机笔直地砸进了她怀里——

“没完了是吗?廖雨诺,要不要你现在打个电话亲自问问?”商明宝忍住了冲上额头的晕眩,扬声叫道:“苏菲!”

苏菲是她从小的管家,听到召唤,第一时间推门进来,目光紧张:“怎么了?”

“送廖雨诺回去。”

廖雨诺晚上刚好也还有局,骤然被她下逐客令,倒也不生气,笑嘻嘻地起身,搂过她肩膀贴了一贴:“看来你还没脱敏呢。我说真的,你该出来呼吸新鲜空气了,gay嘛,在曼哈顿比流浪汉还常见,何必气这么久?还不是跟自己为难。”

出门前,廖雨诺不忘薅她朋友羊毛,拎起一双红底高跟鞋:“我喜欢这个,拿走了。”

苏菲安排好了司机送廖小姐,回来时,又看见明宝偎在沙发里,看着暮色下摩肩接踵的天际线发呆。

·

隔了数天,廖雨诺再度兴致勃勃地登门时,脚上穿着那天顺走的高跟鞋,身后跟了一连串人,手里则扬着一封邀请函:“快穿衣服!”

才不过下午三点钟光景,屋里暖气却将酒意烘得很酽。

商明宝握着一瓶红葡萄酒,半仰躺在贵妃榻上,闭着眼:“穿衣服干什么?”

“Alan的局。”廖雨诺抽走她的酒瓶,眼也不眨就给自己倒了满杯:“一个人喝多没意思?走啊,Alan请了很多朋友。”

Alan姓伍,家世显赫,是伍家自民国来纽约的第四代。

说罢,廖雨诺给管家递眼神:“苏菲,把我带来的那条裙子熨好,给你们家小姐换上。”

又打了个响指:“别愣着,快给商小姐做护理。”

专为曼哈顿明星名流们服务的私人造型团队,今天得了廖小姐的命令,要把她这位自甘堕落的闺蜜重新整饬出个人样。

一直等候在她身后的几人上前,将商明宝架了起来。商明宝挣扎未果,只好缴械投降。

她老老实实地被按着坐了两个小时,从头发护理到造型,再到护肤、化妆和美甲,终于得以改头换面重新做人。

穿衣镜中倒映出的少女纤细挺拔,栗色长直发泛着柔顺的光泽,齐刘海的造型还是前段时间做的,此刻稍作打理便显得很精致洋气,

一辆黑色宾利已临街等候,看到两人下台阶的身影,司机躬身将后座车门打开。

车内的暖气已预热正好,一上了车,廖雨诺先开香槟,再脱外套,继而迫不及待说:“跟你说,向联乔的孙子也在!”

“谁?”

纽约留学圈很大,每天都有这个那个来头的人雨后春笋般冒出来;纽约留学圈又很小,尤其是她和廖雨诺的圈子,进得来的一早便在,进不来的攀龙附凤也进不来。商明宝想不到还有谁能让廖雨诺这么兴奋激动。

“向联乔!”廖雨诺抑扬顿挫地又重复一遍。

想了数秒,商明宝不确定地问,“ 你……前男友?哦对不起,他都有孙子了。”

“……小姐你不学历史的吗?”廖雨诺简直不敢置信。

在课本里与诸位名人以顿号隔开并列的名字,虽不算家喻户晓,但稍在图书馆检索,却能看到一整排的专著、工作回忆录以及传记,背后足迹跨越大洲和大洋。

“我爸爸常说,向大使为人清正谦逊,又十分儒雅有魄力,虽然只是几面之缘,但给刚到美国的他留下了很深刻的印象和鼓舞。”廖雨诺一边饮酒,一边念叨,“我没想到Alan还有这样的关系,他以前从没提过。”

她说得很动情,但商明宝什么也没听进去,只为“向”这个姓氏有了一秒的心跳波动,以及伴随而来的漫长的心不在焉。

车窗贴了深色防窥膜,透过玻璃,上东区一幢幢排屋的灯火浮动得很不真切。

怔神间,商明宝目光一动回过神来,托着下巴的手松了一松。

真怪,在这样积雪未化的隆冬,在这样富贵显赫的社区街道上,怎么还有人……骑自行车?

他穿一件低调的黑色冲锋衣,拉链拉到了顶,掩住小半个下巴,黑色冷帽下,银色耳塞醒目,一根耳机线随着骑行带起的锋利寒风而晃动。

宾利与他同行不过一秒,便滑过了街角。

高悬路灯下,纷飞鹅毛大雪中,商明宝回眸,只觉得他露在外面的那半张脸淡漠得过分,也自在从容得过分。

她不知道,在她抵达伍家府邸的十分钟后,这辆自行车也同样驶入了伍家的前院,刚刚还穿着冲锋衣的青年,一边匆匆登上台阶,一边唰地一声将拉链拉到底,露出了里面一身板正的黑色晚礼西服,与她走近了同一座灯火通明的大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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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家所在的楼出自著名设计师之手,十分气派雅致,自四楼重重帷幔掩着的格纹窗中,飘出现场小型管弦乐队的演奏声。

礼宾设在玄关,有一方不小的衣帽间,里面妥帖地收纳了所有来宾的衣物和手袋,各色奢牌羊绒水滑笔挺,稀有皮手袋错落有致,间杂着数件华贵的皮草。

商明宝脱下外套,将呢子大衣交予佣人保管,继而与廖雨诺一同转过屏风,穿过大堂,最终在旋转楼梯处见到了伍家的两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