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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守纪律,抵抗列强。

誓把倭寇赶出国境,

让中华民族获得解放!

夜里,保城到处燃起纸钱。星星点点的火光召唤远方的游魂回到家乡。人们宁可相信这种仪式能给那些饥寒交迫的孤魂引路,在茫茫的黑夜中飞越千山万水回到安全的地方。我们的营地前还倒了一摊水米饭,兴许饿死的人能闻到食物的气息。

我和杨和顺烧了一大堆纸,我们一边烧一边叫着李大贵、王义武和其他战友的名字,我抚摸着兜里的钢笔,总觉得身边有王义武的影子。我对杨和顺说,义武小弟已经跟着我们回来了。杨六娃说,奇怪啊,我也有这样的感觉,昨晚睡觉的时候我还听见他磨牙的声音,他在梦中说他的钢笔被人偷了。我听见杨六娃的话,背上惊出了一身冷汗,便对着远方磕了几个响头,又轻轻地说,小兄弟,不是我想拿你的东西,你用不上它啊,留给我做个纪念吧,等战争结束了,我回家送给我弟弟,他比你还小。

夜里我梦见了王义武,他说他还在拉肚子,又说钢笔就送给你啦。天亮后我到军医那里谎称拉稀找了一些药。下午我和杨六娃到殷秀珍那里熬了一些水米饭,把药放在饭里,又烧了一些纸钱,这次我不敢再保存那支钢笔,我把它偷偷地埋在烧纸的旁边。

三天以后,王义武同时出现在杨和顺和我的梦中。他骑着一匹枣红色的马,戴着一双白得耀眼的手套向我们挥手。他说,终于当上将军啦,掌管着阎王的千军万马!他说,吃到了你们煮的水米饭,肚子再也不拉稀了。他还说,每天能吃上臊子面,还有香喷喷的油辣椒。我和杨六娃都觉得很惊讶,果真是这样,王义武已经到达天堂了。

后来,我再也没梦见王义武。不知怎么,我又鬼使神差地刨开土层,取回了那支黑色的钢笔。前些年从台湾回来,我把它送给了梁根。这时梁根已是老人了,写字时右手总是颤抖不停。那支锈迹斑斑的笔一直插在他的中山装口袋里。梁玉说,爷爷走出去就像一个移动的文物。梁根呵呵地笑着,小心翼翼地拍着上衣口袋。没有多少人用钢笔写字了,大家都忙着学电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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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日子杨和顺总是往殷秀珍那里跑,借着天黑在街头溜达,趁无人时慌慌张张地闪进茶馆那道半掩半开的小门。两人在秋虫的叫声中悲伤地谈着恋爱。经历了生离死别的这对男女即便在相互依偎的时刻也有一腔忧郁压迫在心头,笑容也是稀薄的样子;再好的事也打了折扣,笑,笑不到心里去,只在眉眼之间一闪而过,有一点笑的意思罢了,板结的脸上挂着实实在在的心事。他们的青春在短短的几个月里消失得无影无踪,艰苦的表情永久地留在了脸上,像这一代人的徽记,留在不苟言笑的神情,留在黑白的照片中。

尽管这样,男女之间的身体接触也给他们带来了别样的幸福。没有什么比两个人脸贴着脸、肌肤贴着肌肤、手指缠着手指更真切的了,既然谁也不知道死亡会在什么时候突然降临,明天和明天的明天会是什么样子,只有这种缠绵是实实在在的,别样的肌肤会提醒自己还活着,真真切切地活着,这股游丝般的气息总会绵绵不绝地在天地间回荡,在两个人的世界飞扬。他们就这样坐在一起,躺在一起,眼光纠缠在一起,消磨一个又一个空寂的午后和太阳沉落的黄昏。

杨和顺后来偷偷告诉我,女人的气息真是奇妙的东西,他一闻见殷秀珍身上那股青草的气味,便有一种飘飘欲仙的感觉。那时的杨六娃瘦得像一具行走的骷髅,二十多岁的脸像五十岁的男人一样沧桑。殷秀珍说她从小生活在茶乡,茶乡的姑娘身上都有这种香味。杨和顺说,这种气味让他想起故乡的青草地,便不再焦虑,更不怕死了。夜里他总是梦见丛林,李大贵在梦中哭泣,一会儿诉说骨头还留在那片魔地,一会儿又说天空总是没完没了地下着雨。被噩梦纠缠的杨和顺只好到殷秀珍那里寻找安慰,他喜欢看着她在屋里整理那些陈年的茶砖,那些茶叶带着阳光和时间的印记,她的身上分辨不清究竟是茶的香味还是她的香味。她的身影牵着他的目光,安抚着他的心。他说他再也不想东奔西跑了,他想守着她的茶馆了此残生,整天逍遥在茶香之中。

杨和顺想方设法自残。他先是托殷秀珍找一个老中医要了一点巴豆,吃了之后一个劲地跑厕所。大家觉得杨和顺染上了痢疾,纷纷躲着他。那时保城刚经历了致命的霍乱,人人都怕拉肚子。杨和顺被送进了医院。临走时,他偷偷塞给我一把剩余的巴豆。我当天便偷偷吃下它,第二天就拉起肚子,这样,我也被送进医院。当时,部队已经在盛传要开赴印度,整编和集训正在进行,战友之间,谣传很多。我当然不愿意去印度,但又不敢公然自残。杨和顺的办法真是雪中送炭。殷秀珍总是通过各种途径给我送来巴豆,我们也千方百计地藏好这一宝物。有时是用一捧土掩埋在一朵花旁,有时则放在床头的稻草里。医生用尽各种办法治疗,我们的肚子总是不紧不慢地拉个没完没了。杨和顺真是神奇,尽管后来没有巴豆,他也能控制自己的肠胃,他总是想拉肚子就能拉出来。为了证明自己的病,有一天医生正在给他检查,他先是让自己的腹部发出金属撞击一样的尖利叫声,屋里的病友和医生都听呆了。当医生刚按了一下他的肚子时,一股粪臭扑鼻而来,弄脏了床单。杨和顺把自己搞得臭烘烘的,没人愿意跟他在一起,医生和护士也远远地躲着他。我虽然没有这样的本事,但是一天夜里我出去找巴豆时淋了一场大雨,第二天就发起了高烧,就像小时候发烧那样居高不退。有一刻我模模糊糊地听见了母亲的叫魂声:

狗娃子哩,被鬼魅叫走的魂魄快回来哟!

狗娃子哩,被哪方妖魔摄去的魂魄快回来哟!

狗娃子哩,被哪方妖魔摄去的魂魄快回来哟!

醒来后医生说我昏迷了八天八夜。我觉得自己轻轻松松地睡了一场安稳觉,没有恐怖的日子只有在昏迷和死亡中才能找到。我真想这样一直昏迷下去。但阎王又一次把我送回人间,我又听到了鸟叫,看到窗前那棵无忧无虑的大榕树。在我昏迷时,杨和顺失踪了。他没有带走他的用品,医生护士找遍了所有的地方都不见他的踪迹,部队长官问我他可能跑到哪里去了,我用两个眼睛看着天花板说,昏迷……真好……谁知道呢!长官们觉得我快疯了。贪生怕死是人之常情,但我当时的想法刚好相反,想死死不下去啊!我没有勇气朝自己开枪。死是多么简单,一个枪子就了结。我经常摩挲着子弹发呆。我的脑袋反应越来越迟钝,也许是高烧留下的后遗症。我经常坐在床上看着窗外的那棵榕树,树下飘着密密的根须。也许这是一棵很男人的树,没有人对这些树发号施令。人还不如一棵树。我要是变成一棵树就好了,能安守故土颐养天年。我想起了故乡的黄桷树,垭口下有人歇凉么?还有止戈铺的古柏,那种柏树千年不死。死亡是上天对人的怜悯,活着是阎王对人的惩罚。我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