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十、袁家的新约法(第3/3页)

其实,袁的总统制不待约法颁布便早已施行,在民国2年前,总统府官制,除秘书厅外,有护卫提调处、军事处、外务处、财政处、总稽核处。民国3年起,改为秘书、承宣、军事、交际、顾问五厅和侍卫处。各厅职官有所谓“监”、“少监”、“丞”、“郎”、??舍人”、“参议”种种。有的属于名誉职,顾问月薪自800元至数千元,咨议则三五百元。

在总统府挂名的,有清朝旧官僚,有民国卸任的官吏,有奔走南北的时髦政客。袁以网罗人才为名,以为可使天下英雄入彀。这些“人才”越积越多,袁自己也记不起有多少。当时北京报纸上对此曾极尽讽刺之能事,议会亦有:“请将府中官制提交议会审查”一案。

约法会议以:“春秋著大一统之文,孟子垂定于一之训”作为施行总统制的论据,这也只是矫言强辩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