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骏骑的影子(第4/5页)

我突然意识到她以为我是文书的帮手、跑腿的小厮,而我也没有任何理由要告诉她其实我并不是:“哦,费德伦用很多种东西来做染料和墨水。他抄写出来的东西有些很简单朴素,但有些很华丽,上面画满了鸟啊、猫啊、乌龟啊、鱼啊。他给我看过一本药草图鉴,页缘的装饰部分画着书里每一株药草的花和绿叶。”

“我真希望能看到那本书。”她诚心诚意地说,我马上就开始动起脑筋,想着要怎么把书弄出堡外几天。

“我说不定可以帮你弄到一本来读读……虽然不能给你,但是可以让你研究几天。”我迟疑地表示。

她大笑起来,但笑声中有轻微的不快:“说得跟真的一样,我又不识字!哦,不过我想你帮文书跑腿办事,大概也学会认一些字了吧?”

“多少学了一点。”我说着给她看我的购物清单,承认单子上的七个词我都看得懂,并惊讶地发现她眼中流露出羡慕和嫉妒的神情。

她突然一阵羞怯,放慢了步伐,我注意到我们快走到她家的蜡烛店了。我在想,不知她父亲还打不打她,但我不敢问。至少她脸上没有挨打的痕迹。我们走到店门口,停下脚步,突然她似乎做了某个决定,一手按在我衣袖上,吸了口气问道:“你可不可以帮我读个东西?就算只读出一部分也好?”

“我试试看。”我表示。

“我……自从我开始穿裙子,我父亲就把我母亲的东西都给我了。她年轻的时候在上面那城堡里当贵妇的更衣侍女,他们教她识字。我有几份她写的东西,我想知道上面说了些什么。”

“我试试看。”我重复一次。

“我父亲在店里。”她只说了这么一句,但她传达出的某种感觉已经足够让我了解她的意思。

“我是来这里替文书费德伦买两根蜂蜡蜡烛的,”我提醒她,“要是没买到,我就别想回堡里去了。”

“不要表现出跟我很熟的样子。”她提醒我一声,然后打开店门。

我跟在她后面进去,但放慢了脚步,仿佛我们只是凑巧在门口碰到的,不过我大可不必这么小心翼翼,因为她父亲坐在壁炉旁的一张椅子上睡得很熟。他的改变之大令我震惊。他本来就瘦巴巴的,但现在根本只剩下一把骨头,脸看起来像是一个凹凸不平的水果派上盖着一层没烘焙好的面皮。切德把我教得很好,我看了看那人的指甲和嘴唇,虽然他远在房间的那一头,我也看得出他活不长了。也许他现在不再打莫莉只是因为他已经没有力气再打人了。莫莉做了个手势,示意我安静,然后消失在店面与家之间的隔帘后,我则打量起这间店来。

这地方感觉不错,虽然不大,但天花板比公鹿堡城大部分的店铺和住处的天花板都高。我想是因为莫莉很勤奋,店里才保持得这么整洁,充满了她这一行的香味与柔和光线。一根烛芯两端各裹一根蜡烛,因此她的货品两两成对,挂在一层架子的长木钉上。另一个架子上放的是商店用的粗胖的实用型蜡烛。店里甚至还有三盏用上过釉的陶土做的油灯,让能买得起这类东西的人买。除了蜡烛之外,我发现店里还有一罐罐蜂蜜,这是顺理成章的副产品,因为她在店后面养了几巢蜂,以便提供蜂蜡来做她最好的产品。

然后莫莉重新出现,招手要我过去。她拿着几根蜡烛和几片木牍走向一张桌子,把东西放在桌上,然后紧抿着唇退后一步,仿佛在想她自己这样做到底对不对。

木牍是以传统方式制成的,顺着树木的纹路裁切成简单的木板,用砂纸打磨光滑,字句仔细地写在板上,然后涂上一层黄色的松香让字迹深入木头。木牍一共五片,字迹非常漂亮,其中四片详尽而精确地描述了制作疗愈蜡烛的数种配方,我轻声念给莫莉听,看得出她边听边拼命想把内容背下来。读到第五片的时候,我迟疑了一下:“这个不是配方。”

“唔,那是什么?”她低声追问。

我耸耸肩,念给她听:“‘今天我女儿莫莉·小花束出生了,她就像花束一样甜美可爱。为了缓解产痛,生她的时候,我点了两根月桂果实的长蜡烛,还有两个杯型蜡烛,那是用两把度慰磨坊附近长的小紫罗兰再加上一把切碎的红根糅合制成的。希望等到她自己生孩子的时候她也会这么做,希望她的生产过程跟我一样顺利,更希望她的孩子跟我的孩子一样完美。我相信一定会的。’”

上面就只写了这些,我念完后,沉默慢慢滋生、蔓延。莫莉从我手中把最后这片木牍拿过去,两只手拿着它、眼睛直盯着看,仿佛在字里行间读着我没有看到的东西。我挪了挪脚,窸窣声让她想起我还在这里,她沉默地把五片木牍收起来,又消失在帘子后面。

她回来之后,很快走到架子旁拿了两根长长的蜂蜡蜡烛,然后又从另一个架子上拿下两根粗胖的粉红色蜡烛。

“我只需要——”

“嘘。这些我都不收你钱。野莓花的这两根蜡烛会让你睡得安稳,我很喜欢这种味道,我想你也会的。”她的声音很友善,但当她把东西放进我篮子里时,我知道她是在等我走。不过她还是把我送到门口,轻轻打开门以免吵醒她父亲。“再见,新来的。”她说,然后对我露出一个真诚的微笑,“小花束。我从来不知道她是这样叫我的。街上的小孩都叫我小花脸,我想年纪比较大的孩子听过她给我取的这个名字,觉得它很好笑,后来他们八成完全忘记我本来不叫小花脸了。嗯,我不在乎,现在这个名字又归我所有了。我母亲给我取的名字。”

“很适合你。”我突然绅士风度大发地脱口而出,然后她盯着我看,我的脸颊开始发烫,匆匆离开了店门口。我吃惊地发现下午已经接近尾声,都快入夜了,连忙冲去把剩下的东西买齐。清单上的最后一项,黄鼠狼皮,我是在一家店外隔着已经关上的窗扇求了半天才买到的,店主老大不高兴地开了门,抱怨着说他想趁热吃顿晚饭都不行,但我谢他谢个不停,他大概觉得我有点呆头呆脑的。

在我正匆匆走在通往堡垒的最陡峭的那段路上时,忽然听见身后传来马蹄声。马匹是从城里的码头区过来的,而且骑马的人拼命地驱赶着它们。这太离谱了。城里没人养马,因为这里的路太陡、岩石太多,马在这里很难有用武之地,而且整个城区都挤在一小块地方,骑马与其说是为了方便,不如说只是因为虚荣。所以这一定是堡里马厩的马。我一步踏到路旁,看看是谁居然胆敢冒着惹博瑞屈大发雷霆的风险,在这么滑又这么凹凸不平的石子路面上,而且是在这么黯淡的光线下,用这么快的速度骑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