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卷 第十六章 太阳圣士(第2/3页)

“当……”轩辕在劈出第四刀时,齐充的剑竟裂成了一块块细小的碎铁,而当他的身子在不能自控地退出八步之时,轩辕的刀已经抵在他的额头之上。

四下呼声俱灭,所有的人连大气都不敢喘。

“住手!”创世大祭司这才自轩辕的刀法中回过神来,骇然惊呼。

轩辕缓缓地撤回刀锋,倒退五步,还刀入鞘。

“英雄,英雄,英雄……”一阵热烈至极的狂呼声四下响起,对轩辕爆以最热烈的喝彩。

没有人会不知道这场决斗是轩辕胜了,以压倒性的优势胜了齐充,而给所有人印象最为深刻的却是轩辕最后那势若君临天下的四刀,犹如一个生命的烙印深深刻在所有人的心中。

齐充败了,败得一片茫然,一塌糊涂,静立于场中犹如一株凋零枯朽的树木,半响他才木然地抬头望了轩辕一眼,露出一丝苦涩的笑容,语调沧桑地道:“我败得心服口服!”说完竟软坐于地。

“大哥!”齐威急忙冲上前来,一把扶住齐充,怒视着轩辕,正要破口大骂,却被齐充制止了。

“我没事,他已手下留情了。我很累,休息一会儿便没事了。”

齐威大愕,有些古怪地望了轩辕一眼,随即为齐充把了一下脉相,知道齐充所说没错,只是一时脱力这才坐倒。

元贞长老和另外几位长老欢喜地围了上来,一把拉住轩辕的手,激动地道:“你果然未让老夫失望,真是我有熊族最优秀的儿郎!”

元贞再次送上天蓝色的圣带为轩辕带上,郑重地道:“蓝色代表天,你便是苍天的儿子,是有熊族的英雄!”

四下的数千民众也同时欢呼:“英雄,英雄,英雄……”气氛热烈到无以复加的地步,再也没有人注意到败将齐充是如何下场的,所有人的目光全都投到了轩辕的身上。

无咎长老更端上了一碗烈酒送至轩辕的面前。

“喝下它吧,喝下它,你就是有熊族真正的英雄!”元贞长老如慈父一般祥和地道。

轩辕心中涌出一种莫名的感触,他几经磨难,终于进入了熊城,却没想到一入熊城便会有如此变故,事情的发展总是出乎他的意料之外,他也不知道这是好还是坏。心中一阵感慨之下,端起了那碗烈酒一饮而尽。

“好啊……英雄……”四下又是一阵热烈的呼声,一些大胆热情的少女们居然棒着鲜花送了过来,一时之间轩辕竟抱了一大堆,甚至有的人还会在他的脸上强行索吻,弄得他这个向来脸皮厚的人也脸红起来,而四下众人却大笑起来。

元贞和几位长老也都袖手旁观,熊城的少女们竟然都大胆热辣异常,倒也让人大感刺激。

注:后世流行的英雄巾实与轩辕今日的际遇分不开,蓝色代表天,英雄则是天之骄子,所以后人所系英雄巾多为蓝色。

轩辕在龙歌和凤妮诸人的簇拥之下离开了太阳坪。

轩辕只喝得有些头重脚轻,一来他今日高兴,二来诸人的劝酒使他不能不喝。

有熊族的民众的确极为热情,而且蒙络频频举杯相敬,使得轩辕也有些不胜酒力。

晚会之上表演了许许多多的节目,确让轩辕大开眼界。有熊族的少女们也让初来乍到者受不了,那极尽诱惑的舞姿,绽放着勾魂慑魄的魔力。野性而美丽的火热娇躯一扭一动无不让人想入非非,便连猎豹诸人也都食指大动。

最妙的是最后千人共舞,那场面之壮观,若非轩辕亲自经历,只怕想破脑袋也想不到会如此妙趣横生。一群男女们无拘无束地旋动,踩着奇妙的拍子,在那堆堆篝火边穿插游走,大胆的女人们媚眼乱抛,甚至主动靠来楼着你的脖子舞几圈后迅速又离开。若是真的被这些少女看中了,她们绝不会吝啬献上香吻,这害得花猛和凡三这群没有见过世面的菜鸟只觉头脑昏昏沉沉,差点没叫娘。

下山之时,凡三和花猛还在大费口水地争论着刚才香艳的场面,及某某美人的约会,简直是闹得鸡犬不宁。连不喜多争论的猎豹也眉飞色舞地谈起了他的美妹妹萍儿,燕五和燕绝也好不了多少,只有叶七一脸苦相,因为没有美人儿与他约会。

剑奴对叶七的表现也感到大为好笑,道:“老弟,我看见也有两个姑娘亲了你,为何还这般不高兴?”

“光亲亲嘴有何用?你看这群小于,唉,真恨不能晚生二十年!”叶七无可奈何地道。

“嘿,七叔,是不是美人儿嫌你的胡子扎痛了她们的嘴,才不与你约会啊?”

花猛没大没小地道。

猎豹和燕绝也一阵起哄欢笑。

凡三却道:“这么着吧,七叔,你若把胡子剃了,我给你介绍几个,反正我是消受不了,什么小齐、小覆、小燕、小英的,这一大堆我可不知怎么应付……

哟——你别打人哪?“

叶七给了凡三一脚,笑骂道:“你这小于没大没小,不打你,还当我是你兄弟呢!”

轩辕也不由得好笑起来,凤妮诸人亦隐约听到叶七等人的对话,也禁不住有些莞尔。

太阳战士们已经和他们打成一片,与有侨战士和少典战士们也叽叽喳喳说个没完,惟伏朗和他的伏羲氏之人没有过多的言语。当然,伏朗因为凤妮的原因,而不敢走下舞池,与凤妮、龙歌三人都静坐于看台之上,只有轩辕和他的一帮兄弟皆踏入了舞池。

伏朗心中却暗暗得意,因为凤妮要他陪着坐在席间,而没有要轩辕相陪,这说明凤妮在意他,他自是不会再稀罕别的女人。而轩辕玩得极了尽兴,似乎与凤妮之间真的没有什么感情的纠葛,这让伏朗心头舒适了不少。不过,伏朗向来妒才,心胸狭隘,今日轩辕成为有熊族的英雄,对他也同样是一个打击。他在熊城已有近一年了,但却没有多少人大过在意他,而轩辕一入熊城便大得人心,成为英雄,实让他有些不服气。不过,对于轩辕那惊世骇俗的刀法,他也有些心惊。

今日的轩辕似乎比三个月前与自己交手时的轩辕更为可怕,在武功上,似乎又有了无法估量的精进。

伏朗知道,即使自己此刻与轩辕交手,败阵的多半是他。三个月前,他便不能在轩辕的手上占到半点便宜,甚至被弄得狼狈不堪,三个月后岂非更是如此?

当然,自凤妮与他独谈之后,伏朗对轩辕的态度改观了许多,那并非说伏朗对轩辕冰释前嫌了,而是说伏朗不再妒火中烧,知道考虑以大局为重,而去笼络轩辕,利用轩辕。

不过,轩辕却对伏朗越来越不屑,那是因为伏朗心胸狭窄到不能容物之境。

虽然伏朗并不笨,有时候甚至精明的骇人,一步步算得让别人毫无还手之力,正如当初轩辕遭遇帝十一般,那种精明确实让人心寒。但两人深入接触后,轩辕才知道伏朗的弱点也大得惊人,这使得他纵有惊人之智,也难逃失败的命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