榉树的房间(第4/7页)

“你说的,当真?”

尽管知道是真的,我还是问了。我觉得尽量延长说话时间,说不定能够打听出什么真实情况来呢。

“那个人,是谁呀?我认识的人?你们公司的人?”

“那不能告诉你。”

“不能告诉我,莫非是我认识的人了?”

“也可能,不过,不要再问了。”

“告诉我吧。是谁呀?”

“不告诉。”

“小麦有义务告诉我的。因为是你提出分手的。”

“什么义务呀?谁规定的?”

“没有人规定,可是,不告诉我的话,我想不通啊。快说呀。”

“抱歉。我不想说。”

“肯定是我认识的家伙吧。说吧。”

也许我的口气强硬过了头,小麦有些惧怕了。就像不会说话的动物那样,只是眼睛里浮现出抗议的神色,不吭声了。

后来沉默了几分钟,我记不清了。

在沉默的时候,我将目光从小麦的脸上移开,一边瞧着窗帘旁边的纸篓里头(那里面有我昨天扔掉的新牙刷的包装盒和西服口袋里积存了一个星期的收据),一边竭力回想着和小麦之间的往事。

认识之后的第一次吃饭。短暂的接吻。晚上的散步。早晨的做爱。暑假一起在市立图书馆打工。一起泡澡。她喝水时蹲着的背影。

小麦的手机响了,我吃惊地瞧着她的脸。小麦没有接电话,瞧着我。

“知道了。”

说完我就走出了房间。我的腿麻木了。门里头,电话铃声还在响着。

从那天以后,我就没怎么见过小麦了。

和小麦的事,尤其是她还和我住在同一座公寓里的事,是不是该和即将成为我妻子的华子说呢?我一直在犹豫。

因为已经结束了,因为已经什么关系都没有了,所以没有说的必要了吧。再说,自己马上就要搬出去了。不过,作为未婚夫,我总觉得这么做有点不太诚实。当然这完全是我自己所认为的不太诚实。

自己曾经无时无刻都在真心爱恋着的女人,就住在同一个公寓里,对于经历这件事的我来说,这算不了什么,但是对于没有这个经历的华子来说,恐怕就不一样了。

我常常发觉华子特别像小麦。这是在交往半年后才发觉的。并不是说话或性格,而是长得很像。特别是摘掉隐形眼镜后、戴上眼镜时的面孔,或者在床上、离得特别近的时候看着她闭着眼睛的侧脸,以及吃饭时咀嚼的样子等等。

当我意识到的时候,确实感觉不那么舒服。因为无意之中,自己选择了同样的女性。真是可悲呀。况且还是交往起来之后才发觉的。

有时候,夜里半梦半醒之间忽然睁眼一看,身边躺着华子,一瞬间,我竟然误以为是小麦呢。我拼命地把华子的五官从那张脸里揪出来,把小麦的模样摁进那张脸的最里面去。

不知是受了哪本书的影响,小麦相信有一个假想的世界。就是说,我们生存的世界其实是梦境,而在真正的世界里,所有的人都整天在睡觉。每当我俩谈不拢的时候,她就说什么“这不是在做梦吗,无所谓啦”或者“反正一直在睡觉呢”,然后闭上嘴,不再跟我争辩了。既没有道歉,也没有通过视线或者动作费心思表达什么和好之意。

只是,我觉得万一真的有这么个小麦相信的世界的话,她那结实的身体整天光是睡觉的话,可就太浪费了。小麦的身体并非是为了躺在潮湿的床上或者坐在压瘪的垫子上的,而是为了爬树啦,踢球啦,光着脚板无情地踩踏着草地走路才生出来的。

夜晚,小麦骑在我的身上时,我体味到了躺倒在草丛中、被那柔软而结实的脚板蹂躏般的快感。这种时候,小麦一向是闭着眼睛的。

分手之后的四年间,我并非一直对小麦念念不忘。

当然,痛苦是难免的,但我并没有沉浸在过去的伤痛里悲伤度日。我享受了半年没有恋人的自由生活,倒也乐在其中。即使加班到末班车时间,也不用给任何人打电话。而且不用考虑营养平衡与否,想吃什么就去站前的便利店买来吃。有人约我的话,也去联谊会。还可以不用顾忌谁,和感兴趣的女孩子吃吃饭、发短信聊聊天。我还和这么认识的两三个女孩子交过朋友。两个人星期日一起去买买东西,连休一起去泡泡温泉。和这些指甲上镶着熠熠发光的小石头、穿着雪白外套的女孩子们,山南海北地胡聊一通。一般都是一年不到,就和她们拜拜了。

最开始,我还胡思乱想,要是小麦知道了会作何感想?每当这么一想,我就不由得伤感起来。可是同时,我又特别想被小麦看到周末来公寓找我的经常变换的女孩子和我单独在一起时的情景。我想以此作为对她小小的报复,尽管自己也觉得有点不像个男子汉。我虽然没有走到她的房间门口,但上下楼梯的时候,经常偷偷往三楼的走廊瞅一眼。从车站回来的路上,拐过弯后,一看见公寓,就用眼睛的余光确认三○三室的窗户是否还亮着灯。

不过,在这漫长的四年里,我和小麦碰面只有区区五次。其中四次还只是我单方面看见小麦的。这是因为不光我尽量避免再次相遇,小麦恐怕也跟我一样。剩下的一次,我们俩正面遭遇,并且交谈了几句,是在某个早上的垃圾间外面。刚好是和华子开始交往的时候。

上班前,我拎着一袋垃圾下楼来,一打开通向公寓垃圾间的门,正看见小麦往垃圾箱里放垃圾呢。我攥着门把手,犹豫着是这么和小麦相见呢,还是关上门等小麦走了再进去呢?可是,在我得出答案之前,小麦就发现了我。小麦“啊”地张了一下嘴,稍稍后退了两步。

“早上好。”

我尽力装作无所谓的样子朝她走过去。在呆呆地站着的小麦身边,我保持着微笑,抓住箱把手,把垃圾袋扔进了最里面,并顺势扭头向她问道:

“你好吗?”

“嗯。好。”

小麦回答。还是那熟悉的囔囔的声音。

小麦胖了一点。灰色的旧派克风衣里面,穿着一条牛仔裙。脚上是中筒的黑靴子。因为鞋跟很高,所以她还是比我要高。头发比上次看见她时短了些,染成了亮茶色。我觉得和她的肤色相当协调。和她脸上浮现出来的僵硬表情相反,小麦的皮肤呈现出极其阳光的颜色,由不得人不去联想南洋诸岛。

“谅助好吗?”

“嗯,还好。”

“工作,还是那儿?”

“嗯,还在那儿。小麦呢?”

“我后来很快就辞职了。”

“啊?为什么?”

“种种原因……”

“现在在那儿?”

“现在在咖啡店干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