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章

格:你的比方很贴切.象前面我们说过的,在我们的国家里辅助者象狗一样,他们听命于统治者,好象后者是城邦的牧人.

苏:你对我所想说明的意思理解得十分透彻.但是,你也注意到了这一点吗?

格:哪一点?

苏:现在我们对激情的看法正好和刚才的印象相反.刚才我们曾假定它是yu望的一种.可现在大不同了,我们很应当说,在灵魂的分歧中它是非常宁愿站在理性一边的.

格:当然啦.

苏:那么它和理性也不同吗,或者,它只是理性的一种,在灵魂里所以只有两种东西而不是三种呢,即只有理性和yu望呢?或者还是说,正好象国家由三等人......生意人.辅助者和谋划者......组成一样,在灵魂里也这样地有一个第三者即激情呢(它是理智的自然辅助者,假使不被坏教育所败坏的话)?

格:假使有第三者.

苏:正如已证明它是不同于yu望的另一种东西一样,它假如也能被证明是不同于理性的另一种东西的话,就能肯定了.

格:这证明不难.人们在小孩身上也能看到:他们差不多一出世就充满了激情,但是有些孩子我们从未看到他们使用理智,而大多数孩子他们能使用理智则都是很晚很晚之后的事情.

苏:确实是这样,你说得很好.还有,人们在兽类身上也能看到你所说的有激情存在的现象.并且,在这些例子之外我们还可以将前面我们曾引用过的荷马的一句诗拿来作证明,这句诗是:捶胸叩心责备自己.

因为在这行诗里荷马分明认为,判断好坏的理智是一种东西,它在责备那个无理智的主管愤怒的器官,后者被当成另一个东西.

格:你说的非常对.

苏:我们飘洋过海,好不容易到达了目的地,并且得到了相当一致的意见:在国家里存在的东西在每一个个人的灵魂里也存在着,并且数目相同.

格:是的.

苏:那么据此我们不是可以立刻得到如下的必然推论吗:国家的智慧和个人的智慧是同一智慧,让个人得到智慧之名的品质和使国家得到智慧之名的品质是同一品质?

格:当然能如此推论.

苏:我们也能推论:个人的勇敢和国家的勇敢是同一勇敢,令个人得到勇敢之名的品质和使国家得到勇敢之名的品质是同一品质,并且在其他所有美德方面个人和国家也都有这类关系.

格:必然的.

苏:那么,格劳孔,我认为我们以什么为依据承认国家是正义的,我们也将以相同的根据承认个人是正义的.

格:这也是很肯定的.

苏:可是我们可别忘了:国家的正义在于三种人在国家里各做各的事.

格:我认为我们并没忘了.

苏:我们所以必须记住:我们每一个人如果自身内的各种品质在自身内各起各的作用,那他就也是正义的,即也是在做他本份的事情的.

格:的确,我们也必定记住这一点.

苏:既然理智是智慧的,是为整个心灵的利益而谋划的,还不应当由它起领导作用吗?激情不应该服从它和协助它吗?

格:无疑应如这样.

苏:所以,不是正如我们说过的,音乐和体育协同作用将使理智和激情得到协调吗,它们既然用优雅的言词和良好的教训培养和加强理智,又用和谐与韵律让激情变得温和平稳而文明?

格:很对.

苏:这两者(理智和激情)既受到这样的教养.教育并被训练了真正发生自己本份的作用,它们就会去领导yu望......它占每个人灵魂的最大部分,本性而且是最贪得财富的......它们就会监视着它,免得它会因为充满了所谓的肉体快乐而变大变强不再恪守本份,企图去控制支配那些它所不应当控制支配的部分,从而毁掉了人的整个生命.

格:完全正确.

苏:那么,这两者联合起来最好地保卫着整个灵魂和身体不使它们受到外敌的侵犯,一个出谋划策,一个在它的领导下为完成它的意图而奋勇作战,不是如此吗?

格:是这样的.

苏:所以我认为,一个人如果激情无论在快乐还是苦恼中都保持不忘理智所教给的关于什么应当惧怕什么不应该惧怕的信条,我们那么就因他的激情部分而称每个这样的人为勇敢的人.

格:对.

苏:我们也因每个人身上的这个起领导作用的和教授信条的小部分......它假定也被成是这个人身上的明白这三个部分各自利益也懂得这三个部分共同利益的......而称他为智慧的.

格:太对了.

苏:当人的这三个部分互相友好和谐,理智起领导作用,激情和yu望一致同意由它领导而不反叛,这样的人并非有节制的人吗?

格:确实,无论国家的还是个人的节制美德正是这样的.

苏:我们也确实已经一再说明过,一个人因什么品质或该怎样才算是一个正义的人.

格:对.

苏:个人的正义其形象在我们心目中不是有点模模糊糊,它仿佛是别的什么,不大象它在国家里显出来的那个形象吗?

格:我觉得并非如此的.

苏:这就对了.须知,我们要是心里对这个定义还有什么怀疑存留着的话,那是用一些很平常的事例就能充分证实我们所说不谬的.

格:你指什么样的事例呢?

苏:比如要我们假设回答一个关于正义的国家和一个与正义国家有同样先天同样教养的个人的问题,即,我们是不是相信这种人......把金银财宝如果交给他管的话......会鲸吞盗用它们,你以为有谁会相信这种人会比不正义的人更加象做这种事的呢?

格:没有人会如此相信的.

苏:这样的人也是肯定不会偷窃.渎神,在私人关系中出卖朋友,在政治生活中背叛祖国的吧?

格:肯定不会的.

苏:他也是无论怎样也不会不信守誓言或者别的协约的.

格:怎么会呢?

苏:这样的人肯定不会不尊敬父母.染上通奸.不履行宗教义务的罪恶的,尽管有别人犯这种罪恶.

格:他们是肯定不会的.

苏:这一切的原因不是在于,他心灵的每个部分各起各个的作用,领导的领导着,被领导的被领导着吗?

格:确实如此,别无其他.

苏:那么,除了能让人和国家成为正义人和正义国家的这种品质之外你还要寻找什么别的作为正义吗?

格:我不打算再找了,说真的.

苏:到此我们的梦想已经实现了;而我们所作的推测......在我们建立这个国家之初因为某种天意我们碰巧就已想到它是正义的根本定义了......到在已经得到证实了.

格:的的确确.

苏:因而格劳孔,木匠做木匠的事,鞋匠做鞋匠的事,其他的人也都如此,各起各的天然作用,不发生别种人的作用,这种正确的分工乃是正义的影子......这也的确正是它之所以可用的原因所在.

格:显而易见是的.

苏:但是,真实的正义确是如我们所描述的这样一种东西.然而它并非关于外在的"各做各的事",而是关于内在的,即关于真正本身,真正本身的事情.换句话说,正义的人不允许自己灵魂里的各个部分相互干涉,起别的部分的作用.他应该安排好真正自己的事情,首先达到自己主宰自己,自身内秩序井然,对自己友善.当他自己心灵的这三个部分合在一起加以协调,仿佛将高音.低音.中音以及其间的各音阶合在一起加以协调那样,使所有这些部分由各自分立而变成一个有节制的和和谐的整体时,于是,如有必要做什么事的话......不管是在挣钱.照料身体方面,还是在某种政治事务或私人事务方面......他全会做起来;并且在做所有这些事情过程中,他全相信并称呼凡是保持和符合这种和谐状态的行为是正义的好的行为,指导这种和谐状态的知识是智慧,而把只起破坏这种状态作用的行为称为不正义的行为,把指导不和谐状态的意见当作愚昧无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