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第4/4页)

保良从沙发上站起来,拿着自己的书包,进了自己的房间。

保良进了自己的房间,按父亲的要求把床上桌上随意散放的东西一一收进抽屉,收进衣橱。过去他的房间都是母亲帮他收拾,姐姐也帮他收拾。姐姐和母亲都不在了,父亲也不大管,他懒惯了,房间就总这么乱着。

父亲在门外问:“保良,你收拾好了吗,咱们出去吃饭。”

保良说了声:“好了。”可他的嗓音忽然哑得几乎失声,他这才发觉自己已经泪流满面。

父亲的婚礼既隆重又简单,隆重是因为父亲作为全省知名的公安英模,所以省公安厅和公安学院都有级别挺高的领导到场祝贺,举办婚礼的那家酒楼的门外,停了好几辆挂公安牌照的警车轿车,场面上显得威风气派。简单是因为陆家在省城无亲无友,除了儿子保良,父亲几乎孤家寡人。杨阿姨那边只有一个姐姐,专门从广西赶过来的,算是新娘家的代表。杨阿姨在省城本来有些朋友的,但她毕竟是二婚,大人们的心理,似乎不愿张扬。也许还因为父亲不管怎么说也是个残疾人,走路一瘸一拐的,杨阿姨可能也觉得不甚体面。所以婚礼虽然租下了那家酒楼一个足以放下四张大桌的厅房,但主宾到齐只将将坐满了两桌。

保良看得出来,父亲很高兴,对娶到杨阿姨心满意足。杨阿姨是搞过文艺的,现在又在市里的园林局搞行政工作,场面上的礼数还比较周到熟练。那个婚礼上的主角,反而是她的宝贝女儿,高兴时大叫大笑,一句话不高兴了,又嘟着嘴要两个大人不停哄劝。父亲说嘟嘟怪不得叫嘟嘟,一嘟嘟嘴巴可真是好玩。嘟嘟说以后不许叫我嘟嘟,我有大名!来宾中一位年龄颇大的领导也喜欢嘟嘟撒娇的样子,问:你大名叫什么?嘟嘟说:我大名叫杨月娇!大人们都笑,说:唔,像个明星的名字,挺好挺好。

杨月娇?保良想,有多俗气!

来宾们送了新娘新郎不少贺礼,从毛毯到手表手机,多是家用或实用的东西,其中有一部爱立信的新款手机,还有一块很酷款的潜水表,父亲后来都送给了保良。那只潜水表是保良拥有的第一件奢侈时尚的装饰品,比权虎过去送给姐姐的那只伯爵表还要吸引人。这块其实并不值钱的时装表让保良高兴了好久,而且第二天就拿到李臣那里炫耀。

李臣找到工作了,他在市中心的焰火之都夜总会里当上了KTV包房的服务生,既挣钱又见世面。每月花三百元租一间地下室旅店的房间独住,花五百元供自己日常吃用,花三百元添置时髦的衣服皮鞋,还能剩三五百元存在卡中。在这种夜总会当包房服务生是没有工资的,全靠客人用小费照顾,干得好或碰上大方爽快的客人,一个月挣三四千小费并不太难。

不知是不是受了李臣“发财”的诱惑,刘存亮也退学到省城来了。和他同来的还有一个名叫菲菲的漂亮女孩。不管刘存亮自己怎么解释,保良很快就察觉出来,刘存亮还差两个月就不顾家长强烈反对,把寒窗数载马上就要挣到的中专毕业证书弃之不要,义无反顾地来到省城,多半是为了这个菲菲。

既然李臣这样一个只学过汽修专业的人,在夜总会干服务生一个月也能挣到三千四千,那么刘存亮这个专学外事服务的,干这个岂不比他更加在行。

不管怎么说,“鉴宁三雄”在省城提前会合,对保良来说是一件令人兴奋的事情。尤其是现在,现在保良是多么多么地需要朋友!

现在,在杨阿姨和嘟嘟搬进他家以后,家里真的从此干净起来。但保良每次回家,一听见杨阿姨不停地在屋里和父亲说笑,听见他们哄劝嘟嘟的声音,他反而失去了家的感觉。他把母亲和姐姐的照片摆在自己床头,也难却心中孤独寂寞的侵扰,这时见到少年时代的结义兄弟,那种生死与共的友情立刻迸发出来,让他比任何时候都更加强烈地感受到朋友的重要与珍贵。

在这个世界上除了他的姐姐,与他最亲的人都来到了这座城市,他因此而对这个城市多少产生了一点归属感,不知不觉当中,认同了这里的一切。

刘存亮来到省城,他和他的女朋友菲菲,都在李臣包租的那间小屋里住下。在那种小旅馆里,旅客来来往往,人流五方杂处,男女同居没人管的。好在李臣和刘存亮是多年的兄弟,坐怀不乱的男儿本色,李臣还是有的。

菲菲长得不错,如果她不开口,不把那点从鉴宁带来的土腔俗调随意暴露,你也许会以为她是个在省城长大的本地女孩。特别是她在省城落脚的第二个月后,她已能迅速模仿出都市的各种摩登,从衣着到谈吐,都很有点那个意思了。女孩子的变化真是快得惊人,任何新的刺激都会让她们为之兴奋。对于菲菲来说,新生活的刺激除了大城市物质世界的繁华之外,还有一样,那就是刘存亮的这位眉清目秀的“三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