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3章

人界的文士有个在乐韶歌看来很一言难尽的习惯。

他们爱存信, 并且还不是存旁人写给他们的信,而是存自己写给旁人的信。

——似乎是为了方便日后集结成文集。

也就是说,他们的某些信并不单纯是为了传递消息,而是从一开始就知道此信日后会公之于众, 流传后世, 成为史官或是小说家编撰他们的传记、野史的资料, 成为他们品行的佐证。

可想而知, 这些信会如何的雕章琢句, 慎之又慎, 以至于矫饰虚伪, 自欺欺人。

……

当然这些都是题外话。

总之这小姑娘读到了刘穆之的信。

是在刘穆之的信匣子里读到的。

——刘穆之回到了白帝城。

这次不是为游历而来, 而是来当官的。

——少女死去的这十五六年间, 刘穆之的仕途也波澜不断。但随着他的伯乐、知己、朋友们日渐起复和得失, 总体是向好的。前阵子他终于结束了贬谪生涯,转任夔州刺史, 府衙就在白帝城左近。

打探到这些消息时,那小姑娘正在乐韶歌耳坠里飘来飘去, 四面瞎指挥。

耳坠是乐正公子提供的。形状肖似杨柳净瓶, 由一黑一白两条阴阳鱼互相缠绕组成,看似一体,实则两隔。

乐韶歌显然也用过,看到那瓶子时立刻便知道其用途——那是阴阳二气瓶。在乐韶歌的印象中,似乎是拿来鉴别草药属性的。究其原理,其实就是分流、隔离阴阳二气。阴气在阴瓶,阳气在阳瓶

鬼之一物,归根到底不过是一团阴气。装进这小瓶儿里,刚刚好。

只是打消这小姑娘的疑虑, 让她答应被装进瓶子里,颇费了些口舌。

乐韶歌再三保证这瓶子无害,就只是个容器罢了,可将她同四周生气隔离开来,既免得她不留神侵害了旁人,也能避免她身上阴气受损,还能带着她四处走动——她似也被束缚在桃花楼附近,离得远了便无法维持形体和意识——但小姑娘死活不听。

直到乐正公子和蔼可亲的规劝,“或者你比较喜欢孔雀翎?”

——孔雀食毒之后,能将毒转化到翎毛上。食鬼之后,想来也是能将鬼面转移到翎毛上吧。

小姑娘于是飞快躲到了乐韶歌身后,“我进瓶子里——但瓶子要带在她身上!”

乐韶歌:……

想她馋了一大早上了,却一口美食都没吃到,还得听这小姑娘讲故事、替她调查往事。结果她循循善诱,比不上乐正公子轻飘飘一句威胁。可见鬼怕恶人缠是至理名言!对付鬼物不能太慈祥和善!

小姑娘总算进瓶子里了。

身在阴瓶,阳瓶中却也多了一团元气。

小姑娘意态再度懵懂起来,乐韶歌忙轻敲瓶身,破去中央隔阂。

阳瓶中元气混入鬼身,小姑娘精神一抖擞,再度醒过神来。

却未察觉到究竟发生了什么。

乐韶歌并未将此事告诉她。

只传音给乐正公子,“可看到了?”

“嗯。”乐正公子回应道,“阳气寄于鬼身,确实少见。”

其中原委自然也要细加追查。

那小姑娘却要看风景,不肯被装进荷包里。

乐韶歌便将瓶子化作珍珠大小,同鸣玉穿在一起,自衣带上悬下。

小姑娘柳眉一挑,“这是要让我盯住别人的下半身?”

乐韶歌:……算了,不和她一般见识。

“你自己挑个位置吧。”

小姑娘让乐韶歌把瓶子捧在手心里,自上而下的扫视了她一遍。

目光依次审视过乐韶歌的头发、额头、脖颈、胸口,越看越负气,最后哼了一声扭开头去,郁卒的嘀咕了句,“……可恶。”

乐韶歌:???

乐正公子却似是洞悉了原委,几不可查的一笑。

“我要待在耳朵上。”小姑娘终于选定了。

乐韶歌便将那小瓶儿化作耳坠,正要带时,见乐正公子正看着她,不知为何便有些羞涩了。

带好之后才要松一口气,乐正公子却又递过来一只——耳坠自然是要凑成对儿的。

乐韶歌接过来时,只觉耳根都发烫了。甚至没抬眼看他。

——总觉着在旁人面前带耳坠,仿佛也带着些别样亲昵的意味似的。

偏那小姑娘又不知在跟谁置气,“不就是带个耳坠吗,脸红什么?炫耀你皮白肉嫩啊!”

乐韶歌:……

“我也会驱鬼。”乐韶歌淡定并且从容,“并且我还很容易恼羞成怒。”

那小姑娘似是又要嘲讽,见乐韶歌的手指捏到装着她的那个瓶子上,生硬的转了口风,“就连手指都这么好看,你是想羞死我吗?”

乐韶歌:……

算了,她不拆台就好。

小姑娘离世太久,所谓的船市已然不存在了。

便如乐韶歌先前看见的,两侧铺子多为饮食摊,来用早饭的也大都是码头船工。

然而大部分人都还对当年盛况有记忆。

问起来,便有人告诉他们,早十来年前船市就落败了。

落败的缘由也很简单。当年的展半城——也就是小姑娘家里——实在太有钱了,令官家意识到此地码头油水丰厚。

大约十几年前,夔州新换了知州。新知州是贪渎之辈,带了一群姻亲门生入川,个个如狼似虎。

恰逢展家出事,展员外没能打点好关系,便被趁虚而入。

——由夔州府出面主持,在桃叶渡下游不足百步处,建了新码头、开了官市场。全盘照搬了展家的发迹之路,只是主人换了新贵。

民不与官争,展员外见势头不妙,很快就变卖房地,举家搬迁了。

而那个节骨眼儿上展家出的事——正是小姑娘的死。

但流传在白帝城的版本,却同小姑娘所说大不相同。

没有私奔,有的只是跟随母兄前往外祖父家,半途遭遇强梁,没能幸免于难。

而小姑娘的兄长目睹妹妹遇害,悲愤之下手刃贼子,引来了一场官司。

所幸按最终按“入室伤人,格杀之无罪”宣判,并未因此留下什么案底。

展员外匆匆出让搬迁,多少也与此有关——似是怕人在此事上动文章,惹来祸患。

当时看来,此举颇为懦弱消极,可如今回顾起来,却免除了一场大祸。

——十来年间,不少人下场争这块儿肥肉。斗得你死我活,破产的破产见官的见官。至今还活着的这些人,无不有官府撑腰,彼此间盘根错节,难分彼此。

展员外当年若没走,还指不定被怎样构陷迫害。

得知家中虽落败,却保住了家产和平安,小姑娘多少也搁下了心头牵挂。

乐韶歌问她是否想回家看看,她动摇了片刻,到底还是摇头了,“都死了十几年了。且不说他们能不能看见我,便是看见了,也不过是平地起波澜。万一一个受不住,被我给吓死了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