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章 大哭过的人,才懂大笑不易(2)(第2/3页)

  这是独食,也是救赎。

  高晓松因为酒驾进了号子,他说偶尔会有猫偷偷地顺着窟窿溜进来,自己每天留两个馒头喂它。他在文章里写“我说这只猫肯定是菩萨,你想想它干吗上这儿要饭,这儿有什么吃的,这儿会有鱼吗?会有老鼠吗?只有馒头。但是这只猫每天都来。”

  喂着猫,啃着馒头。

  这是独食,也是希望。

  花总在微博上揭露世界奢侈品协会,因而被“世奢会”反咬,进了看守所。他待在羁押室里,其他人该审就审,该放就放,可独独落下他一人。他最后要求看守把面包和水递了过来,尽管他没有胃口,可是他还是这么做了。

  他说“这是独食,这是求生。”

  因为工作的原因,我常往返检察院、法院、看守所、监狱。

  监狱外零星开着几家小馆子,有时候亲人接了刑满释放的亲人,会在那里吃点东西。

  有一次是去监狱交换材料,中途就在馆子里解决午饭,恰好碰到一个刑满释放犯人。当时大概是下午六点的样子,微风,尘土顺着门缝冲进饭店里,带着土腥气。

  那人理着平头,一个人坐在桌子前,端端正正的。

  面前一份花生米,一瓶牛二,一份火烧,还有几个空的盘子,应该是吃完的凉菜。

  他拿筷子夹起一颗花生米,放进嘴里,闭着眼嚼一会儿,像是吃什么珍馐美味,然后喝一口酒。

  他的眼睛一直盯着窗外,我猜他应该是在等什么人吧。

  可服务员悄悄跟我说,这人都坐了快一小时了,还没等到什么人。

  我临走前,帮他把饭钱给结了。

  不管他等的人来没来,我总希望能让他觉得,自己并不孤独。

  一个人独食,这是最孤独的腔调。

  读书谬论

  我的学问有点儿臭。

  这主要和我摄取知识的方式有关系。网络时代,电脑手机,走哪儿都能翻着看着,可这毕竟都是浅阅读。图书馆里,教室课堂,也多是为了生计奔波的专业书籍,食之无味弃之可惜。对于我来说,真正能捧起书本慢慢读一读,有兴趣读一读的,反而是在厕所里。归功于我爸的发明创造,我家马桶旁有一个简易书架。我爸负责的书目是《浪荡女人》

  《野火春风斗古城》《猎人笔记》;我妈负责的是《饮食男女》《李碧华小说选集》《小团圆》。

  至于我自己的书单,不敢列出来让读者见笑。大多是野路子,想哪儿看哪儿,一本街头派送的《健康保健》,我能瞧上半个小时,专找有姑娘插图的章节。

  厕所读书,给我带来了俩坏处。

  第一个是长时间马步锻炼,下半身气血不畅,走路打飘。

  第二个是形成了巴甫洛夫式条件反射。人家巴老先生是利用狗看到食物或者吃东西之前会流口水的现象,在每次投食前都摇铃铛,连续几次后,巴老先生即使不把食物拿出来,只要摇摇铃铛,狗照样流口水。

  对我来说,我现在看见书,哪怕不翻,都想去厕所。

  如此奇妙的现象,至今也没弄明白是怎么回事儿。

  就像我妈希冀从连续剧里获得家庭伦理问题解决办法一样。

  大多数人读书,总想得到点儿什么,要不然对不起那花出去的二三十块钱。

  初中的时候,坐我前排的姑娘,属于文学少女类型。手边的书都是《瓦尔登湖》《金阁寺》,文艺指数要是和现在豆瓣上读书的姑娘对比,估计能超过她们两百个百分比。这姑娘常穿白衬衣,黑色长发,浅色长裙,班上同学视其为天人。男生轻易不敢找她说话,否则一律被其他人当成叛徒,每人和她聊天时间严格控制在三十秒内,一旦超时,严惩不贷。

  不过后来我想一辙,既然不能主动出击,那让姑娘自己送上门不就行了么?

  用文艺腔调吸引文学少女,这是一个初中少年智商的极限了。

  我开始读穆齐尔的《没有个性的人》。

  真的看不进去,老派德语作家(实际上他是奥地利人)写出来的东西总是晦涩难啃,难以理解的人生哲理,无法想像的另一种生活。但对于我来说,这些都不重要,重要的是我可以在自己喜欢的那个文学少女面前大声背诵:“这是心灵和经济的联合。能做到这一点的人想品味古老奥地利文化的巴洛克艺术风格魔力,从而给平行行动生出了一个思想。”

  令人发指的风骚,逼格直接爆掉现在绝大多数为女朋友念村上春树的儿郎。

  我记得自己读出这一段的时候,她的眼睛熠熠生辉,就连我脸上的青春痘她都忽略了。

  这已经是快十年前的事情了。

  后来我心中暗自憧憬的文艺女神找了个三十二岁的男人,我们在同学聚会上见过,那个男人有肚腩,有金戒,有好车,虽然经常念错字,但依然不妨碍姑娘一脸甜蜜地搂着他的胳膊。一个爱读书的姑娘,爱上一个爱念错字的汉子,我想这一定是真爱。

  至于那位姑娘,我最后一次碰到她,是在新华书店,她安安静静地看《孕妇健康》。

  这大概是读书的第一重境界。

  为了爱情。

  高中时候,语文老师讲“少不读水浒,老不读三国。”说是少年人读水浒,容易热血冲动不计后果,老年人读三国,会后悔往日错走的人生,也容易变得老奸巨猾。

  但这话对一正处于叛逆期,头发长得能遮住嘴巴,一天不招惹是非就浑身难受的我来说,简直是点亮一盏指路明灯。你不让我干吗,我偏偏就去干。从家里书柜里把《水浒》拿出来,吹掉浮灰,开读!

  但我注定不是个好读者,读任何书都是思维发散,正经情节没记住多少,倒是在细枝末节上纠缠不清。我读《水浒》,对宋江杀阎婆惜尤其好奇,老宋用的凶器为什么叫“压衣刀”,为什么叫这名呢,我百思不得其解。为了这个我专门跑到书店里查兵器典籍,但一无所获。后来又去瞧宋朝史籍,但人家并不关注打打杀杀的黑社会分子用什么家伙宰人。直到我扒拉出一本民国年间文化人考究《水浒》的东西,才知道真相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