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决战冰火岛(第2/4页)

回头看着驾驶舱,船长脸色极其严肃,仿佛随时可能葬身鱼腹。他不断抱怨这里极度危险,若非一百万美元的报酬,绝不敢玩命在冬天开进这片海域。

这是开往冰火岛的必经之路。

一周前,我在中国接到慕容云的电话,他说在冰火岛等我。

他告诉我前往冰火岛的详细路线,并推荐了一位经验丰富的船长,只有他才能在冬季穿越冰海。而且,我必须得在规定时间去找慕容云,精确到哪一天哪一小时,既不能提前也不能迟到,否则就永远见不到他。他要我发誓只能一个人前来,绝不能带着其他帮手,更不能向外透露前往冰火岛的路线。

虽然,我完全可以拒绝他,或者阳奉阴违暗度陈仓,但我还是发誓答应他的全部要求。

因为我必须要去冰火岛。

因为我必须要去杀了他。

慕容云,还有他身边那些人,他们已经毁了我的生活,毁了我的家庭,接下来还要毁了我热爱的公司,毁了那个苦难深重的非洲国家,或许还有地球上的大多数人。

我必须要阻止他。

不为我自己,更不为高家与古家,只为这个世界,为许多和我一样的人们,为许多比我悲惨的人们,为许多比我幸福的人们。

这是两个自己的决斗,无论最中谁胜谁败,灭亡的都将是我自己!

至于,那个谎言的最终结果,我们都已看到——当慕容云与阿帕奇匆匆离去,只留下端木良的尸体。我将父亲救出了地底,许多年来他第一次回到地面,却再也无法适应天空下的生活,再加上那个破灭了神话——他已深信不疑了将近六十年的神话。

他疯了。

我将父亲送到了医院,并且即使通知了母亲——古英雄的母亲。

爸爸与妈妈终于再度相会,却没想到竟是这种情况,徒自增加更多悲伤。

对不起,我仍然不感告诉妈妈自己是谁,我想她和父亲一样,永远不会相信我的。

端木明智老爷子福大命大,诊断结果骨折,幸运地活了下来——我不能再让他住在垃圾场,给他安排了一栋郊外的房子,如约陪他下完最后那盘棋。秋波从此也将住在那里,悉心照顾轮椅上的爷爷。

端木秋波依旧美丽动人,她发誓将要彻底忘记慕容云,但我不相信她真的可以做到。

但我相信她正在诚心忏悔,忏悔对爷爷造成的伤害——至于我曾经对他的感情,早已如云烟消散无踪。

北大西洋冰冷的烟雾也已渐渐消散。

四周冰山越来越小,船头的视野也越来越开阔,我们已开出死亡迷宫,眼前是一望无际的冰害。船长的神情放松了许多,船员们惬意地来到甲板上抽烟,欣赏不时浮出海面的巨鲸。

但气温更加寒冷,极目远眺西北两面,是绵延不断的冰层。在往北不远就是北极圈,将被漫长的极昼或极夜覆盖。

终于,眼前出现一座黑色的影子。

大片雪花模糊我的视线,但那影子越发清晰,直到出现一座孤岛的形状。

冰火岛。

几道烟雾从岛上至高点冒出,大约就是那座别墅的位置。黑色烟雾直冲高天,又迅速被风雪打乱。我低头看了看船舷两侧,海面上不断冒出旗袍,肯定不是鲸鱼等动物造成的。

我疑惑地看了看船长,他却紧张地说:“我只等你一小时,如果你还不回来,那我就掉头开走。”

“好。”

船长是不会多等我哪怕一秒钟的,因为他已拿到了一百万美元,若不能及时上船遍只得听天由命。

距离冰火岛只有数百米了,可以清楚地看见岛上岩石,附近布满危险的暗礁,船长命令放下一艘小艇,由一名船员带我上岛。

一分钟后,小艇载着我抵达岛岸。船员神色有些慌张,挥挥手祝我好运,便又驾着小艇回船上去了。

登陆冰火岛。

这是我第二次来到这里,到处是古怪的岩石,没有一丝一毫绿色。让我奇怪的是,虽然天上风雪大得吓人,眼前飘满鹅毛大雪,但刚落到岛上便即刻融化,看不到任何积雪痕迹。我再看自己的帽子与衣服,却已积了一层厚厚的雪,难道地面比我身上还热吗?向前走了几步,弯腰摸了摸岩石,竟然像热开水般烫手!

这是怎么回事?已接近北极圈的地方,空气如此寒冷,岛上岩石却那么热,怪不得所有的雪都融化了。

小心地走向冰火岛高处,感觉脚底有些发烫,整座孤岛就像在火炉上烤着。被迫顶着风雪快跑起来,飞速穿越整座小岛,回头再看我们那艘穿,依然抛锚在原类的海域,距离岛岸几百米。

终于,来到岛上最高悬崖,冰冷的北大西洋还水,猛烈撞击数十米下的岩石,在飞溅起高高的浪头同时,也冒出烟雾缭绕的水蒸气。几道烟雾从岩石缝隙钻出来,带来桑拿房的温度,让我满头大汗摘下帽子。我闻到一股呛鼻的气味,就像中国人过年燃放的鞭炮,只能伸手捂住自己的口鼻。

冰火岛已成人间炼狱?

我看到了神秘的别墅,就像当初离开时那样,仿佛巨大凶猛的野兽,沉睡在悬崖上的烟雾风雪中。

虽然,知道旁边还有道小门,但我依然推开了大门。

我是正大光明应邀而来,何必偷偷摸摸走旁门左道?

进门就是那条秘密通道,这栋建筑修得相当坚固,尽管外面岩石烧得滚烫,里面的地板却是冰凉。正要进入地下,迎面是一扇沉重的实木大门,推开这道价值不菲的古董门,便是慕容云的豪华宫殿。

然而,宫殿门前躺着一个人,胸口正汩汩的流着血。

这是一个男人,一个中年倍美印第安男人。

胸前的伤口飘着火药气味,子弹打中致命的位置。

我认得他。他的名字,不,那是另一个人的名字——阿帕奇。

他快要死了。

小心翼翼地俯下身去,轻轻拍了拍他的脖子,没想到他却睁开眼来,冷酷的目光依然,仿佛回到肖申克州立监狱,一劈垂死挣扎的荒原狼。

“兄弟,是谁干的?”

我以男人与男人的方式与即将死去的他对话。

阿帕奇似乎颇为感激地点点头,用生命的最后力气回答:“慕容。”

“为什么?”

“我已经没有价值了。”

又是一个兔死狗烹的例子,我摇着头问:“为什么要替他卖命?”

“因为……我是看着他长大的……”

看着他长大?他不是兰陵王吗?不是一千多年前就长大了吗?

“什么?”

“十……十年前……他还是个孩子……我第一次在常青的庄园里……见到他……”说上气不接下气,眼神却是无限留恋,“他那么漂亮……那么聪明……那么纯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