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8章 往事并不如烟(2)(第2/2页)

周乔悦虽然年轻,却情史丰富。她天生漂亮妩媚,言行轻佻,又少了父母的约束,从初中起就招蜂引蝶,周旋于各色男人之间,是风月场中打过滚的女战士,在经验和手段方面都不比于自得逊色。

周乔悦略施小计,于自得立刻乖乖地咬钩,被她迷得五迷三道,言听计从——那是他和黄满华登记结婚的第二天。周乔悦轻而易举地,就瞒着于自得配了一套他家房门的钥匙。

周乔悦第一次在黄满华家厨房窗台上偷偷放置鱼缸作为投石问路,事后通过于自得了解到黄满华的激烈反应,她已经有成竹在胸,知道黄满华有八九成就是凶手,或者是帮凶。

以后她看准时机,一步步推进,更在恰当时候进入黄满华家做保姆,并故意让黄满华看见她和于自得“偷情”的场面,使得黄满华的情绪整日处于浮沉和波动中,并对她所坚持的和于自得的婚姻产生怀疑。黄满华不惜杀夫杀子才和于自得成婚,却在婚后的一个月内就遭遇背叛,这对她的打击无疑是颠覆性的。

在时机成熟时,周乔悦模仿黄满华的手段,利用鱼缸制造了一场浓烟滚滚声势惊人但火苗微弱的火灾。这场大火,在黄满华那已经绷紧得一触即断的神经上又添加了一股力道,终于使得她坚信李琼和李维维的冤魂不散,她已无处遁逃无可抵赖,才在众人面前坦白了自己的罪行。

梁文萱和宁卓听完这曲折离奇的侦破过程,都感到愕然,良久才缓过神来,宁卓说:“刑警队不费一兵一卒一枪一弹就侦破了这起案子,确实了不起,但是那个叫周乔悦的保险公司调查员,多次潜入居民家中,最后一次竟然纵火,险些酿成火灾,那可是犯法的事。”

李观澜说:“不错,周乔悦在这个过程中确实做了些触犯法律的事情,不过她和于自得有半真半假的恋爱关系,潜入他家算不上什么大事,民不举官也不究。最后一次纵火,并没造成严重后果,而且她在起火后立刻报警求助,属于犯罪中止,在量刑上有从轻情节,事后又积极主动赔偿,所以只对她处以十五天拘役,没追究更多的法律责任。”

宁卓说:“十五天拘役也不值得啊,谁愿意为了工作惹来牢狱之灾。”

李观澜说:“但她从保险公司那里获得了重奖。经过这一次调查,周乔悦在保险公司调查部的地位炙手可热,而且你知道保险公司怎么分配她为公司节省下来的一百万元保费?按照规矩是四六分成,周乔悦一次拿到四十万元奖金。为了四十万元付出十五天拘役的代价,值不值得,是见仁见智的事,至少对于周乔悦这样出身草根,又迫切渴望出头的年轻人来说,是绝对值得的,那是她的父母辈奋斗一辈子也赚不来的巨款。”

宁卓默然不语。他神游物外,想起了遥远的故乡,在那块贫瘠的土地上,有一对老人面朝黄土背朝天劳碌了一生,那是宁卓的父母。他们的面庞凝聚着沧桑和苦难,他们的双手粗糙皲裂,他们的步伐迟缓,他们的笑容怯懦,他们的泪水混浊。他们辛苦劳作三百六十五天,所得收入还不够支付穷奢极欲者的一餐。

宁卓扪心自问:为了四十万元巨款,我肯不肯付出十五天拘役的代价?他苦笑着摇摇头,没有答案。

实录十 诡异人脚骨(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