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 神秘的人 第七章 铤而走险

  在这样的日子里,咖啡馆的生意并不怎么样。麦瓦无奈地把电视打开,满处都在转播上午的节目。麦瓦是个四十多岁的秃头男人,粗壮的体魄和不敢恭维的面相,叫人有些不敢接近。对此,他思索半天蓄起了胡子,结果发现很像典型美国式的恶棍。这很无奈,不过至少比一张布满横肉的脸孔要好得多。

  连续半个多月生意萧条叫麦瓦很是心疼,他也不是什么好人,偶尔也就做些非法的事,不过犯罪他是干不来的。

  他正盯着屏幕发呆的时候,两位警官推门走进咖啡馆。

  “喔,两位客人,你们好啊。这念头可少见啊。两位想来点儿什么。”

  “咖啡就好,两杯,加奶的。”萨姆兰靠在柜台前面。

  “哎呀,我这里可是有纯正苏格兰威士忌的,不想来点儿吗?”

  “那么,我要威士忌。”卡洛斯冲萨姆兰笑笑,“我请客。”

  “喔,好的,马上就好,两位先坐吧。”

  “不,不用了,我们是警察。”

  “啊,警官吗?找我有事吧,你们可不会只是来喝点东西的。”

  “是的,麦瓦先生,我们有些问题。”

  “请吧。”老板把咖啡递过去,“如果我能帮忙的话。”

  “昨天是不是有一位金发女士来过,大概在……”

  “有啊,有啊,”麦瓦插嘴说,:“可真是个漂亮女人啊,25岁上下,她怎么了?”

  “不,没什么,她是什么时间来的。”

  “嗯,我想是,六点半吧。对,是六点半。”

  “一个人?”

  “对,一个人,我开始也很奇怪,不过后来看她在等人,也就没觉得有什么。”

  “等人?”

  “是的,等人,她打了得有七八个电话吧,看样子很着急,一杯又一杯地添水。哈哈,真不知道什么人会把这样一个金发美人儿扔在这里,他一定是太不解风情了。”

  “是的,他的确不解风情,因为他死了。”卡洛斯不动声色地看着他。

  “死了?!”麦瓦手滑了一下,威士忌就洒在柜台上了,他赶紧擦拭着,“对不起,对不起,警官先生,你看,吓了我一跳,哈哈,这杯酒我请客。”

  两位警官对看了一眼。

  “死了一个人能把你吓成这样?”

  “哎呀,先生,我这个人可最是胆小啦。而且,我看她等得那么着急,唉,原来是出了这样的事。”

  “是这样,那么,她是什么时候从你这儿出去的呢?”

  “啊,七点五十分,她走了我就关门了,反正没有生意。我还问她要不要搭我的便车呢,结果被拒绝了。她不会也……?”

  “不,她很好。”卡洛斯回答,心里想像你这副德行,有哪个女孩子敢搭你的便车?

  “那么说来,你们是在怀疑她喽?”

  “也可以这么说,她是一个人在这里呆着吗?没有出去,也没有人找她?”

  “啊,警官,我以我的人格保证,她一个人!七点之前,这里面还有一位先生,看来也在等什么人。不过接了一个电话就走了。”

  “什么样的人?”

  “我不知道,觉着挺普通的。”

  “他们之间有什么吗?”

  “警官,可不要这么说话啊,那位小姐一看就是规矩人,不会和陌生男人随便搭话的。”

  “男人也没有主动找她吗?”

  “没有,没有,他在这里也就是一杯咖啡的时间。来了,先生,您的威士忌。”

  “你的意思是她就一直坐在这里等,没有任何奇怪的举动,对吗?”卡洛斯举杯一饮而尽。

  “是的,我保证她没有。哦,中间去了一次洗手间。喝那么多水,任何人都会去的。”

  “洗手间,在外面?”

  “不,就在那儿。”麦瓦指着角落,“进去,右手。”

  卡洛斯向洗手间走去。

  “她坐在哪里?”萨姆兰问。

  “就在您的身后,对,靠着窗户的那个。”

  警官坐在那里,向窗外看,不一会儿站了起来,卡洛斯也走出洗手间。

  “要走了吗?警官,好的,这是找钱。呵呵,警官,你说是不是多大的人物都有可能在阴沟里翻船啊?”

  “嗯?你这话怎么讲?”萨姆兰抬起头。

  “被面具杀了的第一个人听说不是很富有的吗?哈哈,还是像我这样的小人物比较好。你说是不是啊,警官。”麦瓦别有深意地笑了。

  “你知道我们为什么会来找你吗?”萨姆兰警官无意理会他的冷嘲热讽,“昨天来你这儿的那个女人,自首说他杀了一个人,但不是她的未婚夫。”

  警官出去的时候,麦瓦还愣在那里,有些事真不是他能想明白的。

  从麦瓦的证词看来,玛莎小姐对下班以后直到七点四十五分的供言是可信的。而咖啡馆老板证实,她确实拨出许多电话,一直没有得到回复。即是说,玛莎在这段时间里有了不在场证明。另外一个事实是艾利的被人发现的时间是晚上八点,从咖啡馆出来的她是没有办法赶过去的。那么,玛莎小姐杀死自己未婚夫的可能是可以暂时排除的。当然,这是以老板所说都是事实为前提的。

  玛莎小姐是否有可能贿赂老板叫他闭嘴呢?现在还不好说,老板在听说等待的人死去时候反应有点过度,这也是他可能隐瞒了什么的一个很好佐证。有必要查查这个麦瓦。

  那么,有没有可能,玛莎小姐拥有同谋呢?在这个同谋以某种方式杀死艾利先生的时候,玛莎完美地得到了由咖啡馆老板做出的不在场证明。等到快到预计的结束时间,玛莎小姐就离开麦瓦咖啡馆。然后按平时的路线回家。

  可是,有一个问题不好理解,那就是玛莎报案自己杀人这件事。假设玛莎小姐真的杀了人……不,现不要这么想,玛莎小姐并没有杀死什么人。她的意思是什么?仅只是为了得到另一个不在场证明吗?玛莎小姐谎称杀人,又因为房东不在家,借害怕之由,叫来自己的朋友,使得自己得到了九点以后的另一段有人陪伴的时间。但这有什么意义吗?九点以后发生了什么吗?没有啊……等一下,有一件事发生在九点左右。我记得琼斯说如果血字是用新鲜血液开始涂抹的话,他的推断是,血字一定是在十五分钟之内完成的。根据是,第一个字和最后一个字之间血液自然风干的差异。而且,他推断凶手写字的时间在九点至九点半之间。问题出现了:玛莎小姐八点半打电话给莉莉西雅小姐,后者在四十五分钟以后赶到,那时玛莎小姐在家里等。就算玛莎小姐在九点整开始写字,相信完成这些字在返回住所的时间也会来不及的,琼斯坚持说他给出了时间段的最大上下限。况且,她如何知道对方会在什么时间出现在家门口呢?如果是莉莉西雅小姐等她回家的话,那就形成了一个巨大的破绽!但现在却没有,玛莎和这两个案子成功地脱开了关系。如果照这个思路分析,玛莎小姐的同伙进行杀人犯罪,她自己则呆在咖啡馆等候结束,然后从容回家。马上叫来自己的朋友,以得到个人安全为由使朋友留下。这时候,那个同谋则返回列文大街写下血字,转嫁给我们为之头痛的面具杀手。但是,仍不好解释玛莎小姐的自首。她这个行为的动机是什么?杀死艾利先生的凶手留下了工作证。使得我们能够快速联系到他的工作单位,得到他有一个未婚妻的线索,即使玛莎不来报案,我们同样可以找到她。她这样急迫的目的是什么?为了早几个小时证实艾利先生的身份吗?没有必要啊。还是拉着她的朋友,向我们展示她的不在场证明?这也有点儿不对劲,她可以只是报案失踪的。那么,她为什么坚持自己杀了人,即使在看到艾利先生的尸体之后?只是简单的搅乱我们的思维?这么想未免也太牵强了。她的潜台词究竟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