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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兰特躺在洁白的高脚病床上,凝视着天花板,眼神里满是厌恶之情。墙面干净整洁,上面的每一道新细微裂纹他都了然于心。是格兰特臆造了它们。他要么在天花板上勾画出一幅幅地图,并到河流、岛屿和陆地间探险;要么玩各种各样的猜谜游戏,找出隐藏在上面的东西,像那些形形色色的面孔、飞禽和鱼类。再不就是利用那块天花板做做数学题,回忆那些定理、夹角和三角形,重拾孩提时代的感觉。他百无聊赖,只能注视着天花板,早已日久生厌。

他曾建议小不点把床稍稍挪一挪,这样他就有块新的天花板去探索,但房间里的摆设似乎会因此而变得不对称。在医院,除了要求干净清洁,其次就是对称了,其重要性远远超过对主的信仰。任何摆设一旦越过平行线,就是对医院的亵渎。他为什么不读书呢?她问道。他的那帮朋友老是给他带来一些崭新的小说,每本都价格不菲,他为什么不坚持读下去呢?

“这个世界人满为患。人们写了太多的字。印刷厂每分钟印几百万字,想想都觉得可怕。”

“你怕是便秘了吧。”小不点说。

小不点是英厄姆护士,事实上她身高一米五七,身材小巧玲珑,比例恰到好处。格兰特处处听命于她,出于报复,所以叫她小不点。脚没受伤时,他能够像拎起一件德累斯顿瓷器(1)一样单手把她抓起来。眼下格兰特能做什么,不能做什么,听凭小不点指挥也就算了,他堂堂一米八二的身躯,她竟然不费吹灰之力随意摆布,这简直丢脸丢到家了。很显然,格兰特那点重量对小不点来说根本不在话下。她掀起褥垫时就跟玩转盘似的淡定优雅。她没当班时,照顾他的是亚马孙(2)女神,手臂粗壮如山毛榉的树枝。亚马孙是达洛护士,来自格洛斯特郡(3)。每逢水仙开花的时节,她就思乡成疾(4)(小不点来自莱瑟姆-圣安妮,那里没有水仙花,所以对她来说毫无意义)。她的双手宽大而柔软,一双大眼睛非常温柔,总是一副充满同情心的模样,不过即便稍稍出点力气,她就累得直喘粗气。总的来说,格兰特宁愿被小不点轻而易举地摆弄,因为被亚马孙像搬弄尸体一样照料更让他觉得没面子。

格兰特之所以卧床不起,不得不让小不点和亚马孙来照顾,全赖他跌到井里。当然,这绝对算得上是奇耻大辱,至于亚马孙和小不点轻松或不轻松的照料则是后话。踩到井里简直是荒唐到极点,好笑得有点夸张!他当时正热火朝天地追捕宾尼·斯科尔,正因为一脚踩空,才使他不得不告别正常的巡捕工作。好在宾尼随后在拐弯处被威廉姆斯警长逮了个正着,才给这令人无法忍受的情景增添了些许安慰。

眼下宾尼要“进去”三年,对臣民们来说,这令他们相当满意了,不过宾尼只要表现好就能减刑出狱。而格兰特在医院,就算表现好也休想提前出去。

格兰特不再盯着天花板,而是将视线转向床头柜上的一堆书。小不点一直怂恿他阅读这堆装帧华丽、价格昂贵的书。最上面那本的封面印着瓦莱塔(5)难以相信的粉红色照片。这是拉维妮娅·菲奇一年一度的作品。洁白无瑕的女主角一定是船员的妻子,可能叫瓦莱丽、安吉拉、塞西尔或丹妮丝。他打开书,结果都会读到拉维妮娅写的这类主题。

《汗水与犁》是塞拉斯·威克利带有乡土气息的作品,厚达七百页。从第一段就能看出,情景和他上一本书并没有实质性的变化:母亲在楼上正处于临盆的最后关头,父亲在楼下喝得酩酊大醉。大女儿和情人躺在干草堆里,其他人躲在谷仓里。雨水从茅草屋顶滴落下来,肥料在粪堆里蒸发。塞拉斯从来不会漏掉对肥料的描写。肥料给画面提供了积极向上的因素,这不怪塞拉斯,要是他可以发明蒸汽往下走的轮船,那么他一定会放入书中。

在塞拉斯的书籍护封(6)刺眼的阴影和高光(7)下,有一本描述英王爱德华时代花边风流韵事的书,内容雅致,透着巴洛克式的荒唐。鲁波特·罗赫在这本名为“她脚趾上的铃铛”的书中讲述了诡诈的罪行。

鲁波特·罗赫总是在头三页就把读者逗笑。大概读到第三页时,你会发现鲁波特正向幽默(不过当然不是恶意的)创造者乔治·萧伯纳(8)学习,照他的做法,要想达到诙谐的效果,最简单的办法就是采用低劣而省事的手法,即似是而非的隽语。三句后,你就可以看到搞笑的段子了。

那本封面印着红色闪光枪、背景为深绿色的玩意儿是奥斯卡·欧克利的新作。书里恶棍嘴里蹦出来的不纯正的美式英语空洞无物,既不风趣也不尖刻。无非是金发女郎、镀铬吧台、惊险追踪之类的。非常明显的胡言乱语之作。

《遗失的开罐器案》,作者是约翰·詹姆斯·马克,书里的头两页就出现三个常规错误,格兰特花了五分钟愉快地构思了一封写给作者的书信。

那本压在最底下的蓝皮薄书是什么书,他想不起来了。应该是本很严肃的书,统计学方面的吧,他想。关于舌蝇、卡路里、性行为或诸如此类的玩意儿。

即便在这种书中,你也能预料得到下一页的内容。世界这么大,为什么就没有一个人时不时做出点改变呢?难道每个人就那么喜欢墨守成规?如今,那些作家按照公众所期望的模式写出大量的作品。大家一谈到“一本新的塞拉斯·威克利”或“一本新的拉维妮娅·菲奇”,就好像在谈论“一块新砖”或“一把新梳子”一样。他们谈起“一本新书”时,才不会管作者是谁谁谁。人们感兴趣的不是书,而是新书。他们很清楚新书会是什么样子。

格兰特将厌恶的眼神从杂七杂八的书堆上移开,心想,如果全世界的出版社能够停止印刷三十年,或许还真不是坏事。应该让文学消停一阵子。某个超人应该发明一道射线,让一切同时停止下来。这样,当你躺下来时,人们就不会将一大堆无聊的东西送到你面前,也不会有什么管家婆叫你去读这读那。

他听见门被推开的声音,但懒得去看一眼。他转过脸去,面朝着墙壁,那神情尽管不夸张,却分明写着不满。

听见有人来到床前,他闭上了眼睛,不想搭腔。此时此刻,他既不想见到富有同情心的“格洛斯特郡”(9),也不想见到精力旺盛的“兰开夏郡”(10)。不过随后,一股格拉斯镇(11)的田野特有的芬芳袭来,散发着淡淡的诱惑,有一种思乡的气息,撩拨着他的嗅觉,令他感到眩晕。

他尽情享受着这种芬芳,在心里琢磨起来。小不点的身上是薰衣草扑粉的味道,亚马孙身上则是肥皂和碘仿气味。而此时,扑鼻而来的却是兰卡洛丝五号香水的味道。在格兰特的熟人中,用这款香水的只有一个人,那就是玛塔·哈洛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