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果丝走进门,昨晚惨淡经历的余迹仍然清晰可见。他脸色苍白,双眼如同红莓果儿,耳朵软趴趴的,整个人看起来就像爬烟囱的时候被卡在了中间。我倚着枕头直了直身子,敏锐地观察他。此情此景,我看得出,需要施加急救,我准备好立刻开始行动。

“哎呀,果丝。”

“哎,伯弟。”

“好啊。”

“好啊。”

寒暄过后,我认为可以委婉地提一提昨晚的情况。

“听说你有点不大好。”

“是啊。”

“就怪吉夫斯。”

“不能怪吉夫斯。”

“完全要怪吉夫斯。”

“我不这么看,是我自己忘带了钱和大门钥匙……”

“你最好把吉夫斯也忘了吧。你听了一定会很高兴,果丝,”我认为最好是把最新进展立刻通知给他,“吉夫斯不再负责处理你的小困扰了。”

这话似乎得到了充分的领会。他的脸拉长了,软趴趴的耳朵也垂得更厉害。他本来看着就像一条死鱼,此时变成了一条死而复死的鱼,好像去年的货色,被冲到孤寂的沙滩上,任凭风吹浪打。

“什么?”

“没错。”

“你是说吉夫斯不会再——”

“不会。”

“这,见鬼——”

我的温和中透着坚定。

“没有他你反而好。经历了昨天一晚上的折腾,你一定明白吉夫斯需要歇一歇了,再聪明的头脑也免不了偶尔马失前蹄。吉夫斯就是这样。我已经观察了一段时间了,他现在大不如前,需要通通管子,去去水垢。你一定吃惊不小。今天早上过来是为了咨询他的建议是吧?”

“那还用说。”

“有什么疑难?”

“玛德琳·巴塞特要去乡下拜访什么人,我想问问他我该怎么办。”

“行啦,我都说了,这事儿不归吉夫斯管了。”

“可是伯弟,见鬼——”

“吉夫斯呢,”我厉声说,“以后这事儿不归他管了,现在是我全权作主。”

“你会干什么呀你?”

我压下了反感。咱们伍斯特思想绝对开明,对穿着红色紧身裤整晚在伦敦示众的人就放他们一马。

“这个嘛,”我平静地回答,“走着瞧。坐吧,咱们商讨一下。不得不说,依我看,这事儿非常简单。你说这位小姐要到乡下去探望朋友,那么事情明摆着的,你也得跟过去,要像剂膏药一样粘着她。基本的常识。”

“可我怎么好杵在一堆陌生人中间?”

“你不认识那帮人吗?”

“当然不认识,我谁也不认识。”

我噘起嘴唇。事情似乎变得有点儿难办。

“我只知道那家人姓特拉弗斯,住在伍斯特郡的布林克利庄园。”

我的嘴解开了骨朵。

“果丝,”我慈父般地笑道,“你多走运啊,有伯特伦·伍斯特给你出主意。我从一开始就高瞻远瞩,有我,什么事都能解决。你今天下午就是布林克利庄园座上的贵客。”

他浑身一抖,颇像只奶油冻。估计对新手来说,看我运筹帷幄的样子总是一次特别刺激的体验。

“这,伯弟,你是说你认识特拉弗斯这家人?”

“正是我达丽姑妈一家。”

“天哪!”

“现在你懂了,”我有意点明,“有我给你做主你是多走运。找吉夫斯,他是怎么办的?他给你穿上红色紧身裤,贴上我这辈子见过的最难看的假胡子,叫你去参加什么化装舞会。后果呢,精神煎熬不说,还毫无进展。一由我经手,立刻帮你上了轨道。吉夫斯能帮你到布林克利庄园去吗?没门儿。达丽姑妈不是他家姑妈。这些话我也都是随便说说。”

“老天爷,伯弟,真不知道怎么谢你呀。”

“老伙计!”

“可是,不好。”

“又怎么了?”

“我到了以后该怎么办?”

“要是你去过布林克利庄园,保准不会问这种问题。在那个浪漫的环境下,不可能出岔子。从古至今的伟大恋人们已经把布林克利打造成气候啦。那地方,那种气氛。你和心爱的她在树荫下漫步,肩并肩坐在树荫下的草地上,和她在湖面上荡舟,然后你渐渐鼓起勇气跟她——”

“哎哟,我觉得你说得没错。”

“我说得当然没错。我在布林克利就订过三次婚。虽然后来都没成事,不过理儿是没错的。我每次去的时候可没揣着一丁点儿热切的企盼,也根本没打算跟哪位姑娘求婚。可是一踏上那个浪漫的地方,我发现自己不由自主地奔向第一个映入眼帘的女郎,把灵魂“吧嗒”一声撂在她面前。那儿的空气有魔力啊。”

“你的意思我全懂了。我就是需要这个——鼓起勇气。可是在伦敦,见鬼的伦敦,总是匆匆忙忙的,根本就没机会。”

“没错,一天跟人才打五分钟照面,要是想娶谁,那可得抓紧时间出手,就跟坐在旋转木马上抢戒指似的。”

“可不是。伦敦真让人心慌。可是到了乡下我就像换了一个人。真走运,这位特拉弗斯夫人碰巧是你姑妈。”

“你这话我就不懂了,什么叫碰巧是我姑妈?那本来就是我姑妈。”

“我是想说玛德琳是到你姑妈家里做客,这太巧了。”

“没有的事,她和我表妹安吉拉是好姐妹,在戛纳的时候跟我们一直形影不离的。”

“啊,原来你们是在戛纳认识的。哎呀,伯弟,”这可怜的蜥蜴崇拜地说,“要是我也在戛纳就好了。她穿着沙滩装一定很美!哦,伯弟呀……”

“嗯。”我有点冷淡地打断他。就算是有吉夫斯的深水炸弹垫底,我折腾了一夜,也受不了这种话头。我于是按响电铃,等吉夫斯进来后就吩咐他给我拿电报纸和笔来。随后我给达丽姑妈写了一封措辞巧妙的信,告诉她我的朋友奥古斯都·粉克-诺透当天要去布林克利接受她的盛情款待,然后把电报交给果丝。

“看到邮局就寄出去,”我指点他,“等她一回家就会看到了。”

果丝很快闪人,还挥舞着手里的电报,看起来很像琼·克劳馥的特写。我随后望着吉夫斯,叙述了我的操作“不来细”[1]。

“简单明了,你瞧,吉夫斯,不会弄巧成拙。”

“是,少爷。”

“也没有生拉硬拽,搞得勉勉强强、稀奇古怪的。这就是浑然天成。”

“是,少爷。”

“就是需要这种作战计划。有个词怎么说来着?就是形容一对异性男女给拴在一个僻静的地方,每天都要打照面,而且是常常见面?”

“少爷想的可是‘朝夕相对’?”

“正是。我赌的就是朝夕相对,吉夫斯。朝夕相对,我认为成事就要靠这个。目前来看,你也知道,果丝在她面前就是一块果冻,但是一周以后再看他什么状况。想想他们两个,每天早上都一起坐在餐桌上,夹同一盘香肠,切同一条火腿,舀同一盘腰子和熏肉——哎……”我匆忙打住了话头。灵光突然闪了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