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第2/3页)

“不,吉夫斯,就是废物。对于废物,必须坚守强硬果断的原则。心理学完全派不上用场。你呢,我这里提一句,希望不要伤到你的感情,就犯了一个错误,在处理粉克-诺透的事情上跟心理学瞎搅和,结果落花流水。你想刺激他行动,就给他捣鼓了红魔鬼的装扮,让他去参加化装舞会,因为你觉得猩红色的紧身裤会让他勇气倍增。徒劳一场。”

“实际上结果无从知晓,少爷。”

“是的,因为他根本就没去成舞会。这正好论证了我的观点。这位先生坐上出租车去参加化装舞会,结果还没去成,显然就是一个超乎寻常的废物。要说哪个人傻得连化装舞会都参加不成,这种人我还真不认识哪。你认识吗,吉夫斯?”

“不,少爷。”

“但别忘了这一点,其实这才是我最想强调的:就算果丝去成了舞会;就算在那条猩红色紧身裤和牛角框眼镜的联合作用下,那姑娘没吓得花容失色;就算这姑娘从惊吓中平复下来之后,果丝还能和她跳个舞,稍稍亲密接触一下;就算以上情况都成立,你也是白忙一场,因为呢,不管是打扮成梅菲斯特,还是没有打扮成梅菲斯特,奥古斯都·粉克-诺透永远也没办法鼓起勇气开口,让人家做他的新娘。结局不过就是对方提早几天听到那场水螈的演讲而已。请问原因是什么,吉夫斯?要不要我说给你听?”

“好的,少爷。”

“原因就是,他完全没有希望达成这项重任,如果光靠橘子汁。”

“少爷?”

“果丝有橘子汁瘾。别的东西他都不喝。”

“这点我并不知晓,少爷。”

“是他亲口跟我说的。也不知道是因为祖上传下来的缺陷呢,还是因为他答应过母亲,也许只是因为他不喜欢那味道,总之,果丝·粉克-诺透活了一辈子,甚至连杜松子酒是什么滋味,他的舌头也说不出来。就这样,他,这个废物,吉夫斯,这个畏畏缩缩、胆小没用、披着人皮的兔子,还以为这样就能向心上人求婚呢。咱们真不知是该哭还是该笑,啊?”

“少爷是认为,男士准备求婚的时候滴酒不沾是一个障碍?”

听到这个问题,我着实吃惊。

“怎么了,见鬼,”我震惊了,“你居然不知道吗!用用你的大脑,吉夫斯。反思一下求婚代表什么。求婚就是说,一个自尊自爱的小伙子,不得不听着自己嘴里说出一段话——同样一段话,要是在大银幕上听到,他肯定会冲到售票处嚷着退钱的。让他光靠橘子汁去说,会出现什么状况?羞愧之下他开不了口,或者即使开了口,至少也丢了士气,开始说胡话。拿果丝这个例子来说,我们知道,他胡话的主题是菩提水螈。”

“蹼足水螈。”

“蹼足还是菩提,是哪种并不重要。关键就是他在说胡话,并且下次还是一样会说胡话。除非呢——现在我要你仔细跟上我的思路,吉夫斯——除非立刻通过正常渠道采取措施。只有用积极的手段,并且尽早执行,才能让这个优柔寡断、可怜巴巴的废物鼓起应有的劲头。为此,吉夫斯,我打算明天搞到一瓶杜松子酒,毫不吝惜地掺在他午餐上喝的橘子汁里。”

“少爷?”

我咂了咂舌头。

“我之前已经对你,吉夫斯,”我谴责地说,“那句‘这个嘛少爷’和‘果然如此少爷’提过意见。借此机会我要告诉你,我同样强烈反对你这句‘少爷’。这句话好像是说,在你看来,我下的论断还是定的计策太过匪夷所思,你大脑都迷糊了。在刚才这个情况里,根本没有什么可‘少爷’的。我这个计划没有一点不合理的地方,能通过最严密的逻辑检验,因此不应该引发你的‘少爷’。你难道不这么想?”

“这个嘛,少爷——”

“吉夫斯!”

“请原谅,少爷。我是无心之失。我想说的是,既然少爷坚持要问,你提出的这个行动在我看来还不够谨慎。”

“不谨慎?我没懂你的意思,吉夫斯。”

“依我看来,其中会伴有一定的风险,少爷。对一个完全不适应酒精的个体,要衡量这种刺激性饮料对他的影响,并不是易事。我目睹过酒精对鹦鹉的不幸作用。”

“鹦鹉?”

“我想到还没受雇于少爷的时候,此前的生活中有过这样一段经历。当时我在如今已经故去的布兰克斯特勋爵手下做事。勋爵养了一只鹦鹉,是他非常喜爱的宠物,一天,这只鸟儿显得无精打采,勋爵一片热心,希望鹦鹉恢复平日的活泼,于是给它喂了一块浸泡过八四年波特酒的种子香饼。这鸟儿很感激地吃进肚里,一副满足的样子。但是,几乎是刚吃完,它的行为就明显狂热起来。它先是咬了勋爵的拇指,然后唱了一段船夫曲,最后跌到笼子底下,两脚朝天,一动不动,如此持续了相当长一段时间。我提到这件事,只是想说——”

我瞄到了其中的错误,其实我一早就发现了。

“果丝不是鹦鹉。”

“的确,少爷,但是——”

“我认为,关于果丝究竟是什么这个问题,是应该彻底讨论并且澄清了。他似乎把自己当成雄水螈,而你好像又说他是鹦鹉。但事实真相是,他就是个简简单单、普普通通的废物,急需我们给他灌几盅。这事儿不用再提了,吉夫斯。我主意已定,要解决这个棘手的案子,办法只有一个,就是我刚才概述的那个。”

“遵命,少爷。”

“行啦,吉夫斯。那就这么定了。好了,有件事儿要说。你记得我刚才说,这个计划打算明天执行,无疑,你在想我为什么要定在明天。你说说看,吉夫斯?”

“因为少爷是觉得,要是干了以后就完了,那么还是快一点干?”

“这只是部分原因,吉夫斯,但不全是。之所以敲定这个日子,主要原因是,明天呢,无疑你已经忘光了,就是斯诺兹伯里集市文法学校颁奖的日子,你知道,果丝是要去做明星兼主持的。所以呢,给果汁掺酒,不仅能让他鼓足勇气向巴塞特小姐求婚,还能让他雄姿英发,颠倒斯诺兹伯里集市众生。”

“如此一来,少爷可以一石二鸟。”

“没错。这句总结得漂亮。好了,还有个小问题。我转念一想,觉得最好还是让你代替我去掺橘子汁。”

“少爷?”

“吉夫斯!”

“抱歉,少爷。”

“至于为什么这样最好,我来解释一下。原因就是你比较容易接触到那玩意儿。我注意到,每天给果丝的橘子汁是单独盛在一只果汁壶里的。我揣测,明天午餐之前,这果汁壶就放在厨房还是什么地方。由你来往里头倒几指宽的杜松子酒,这个任务再简单不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