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第4/6页)

“上尉!见到你太好了!”她引我进屋,请我坐到碎花沙发上。沙发盖着透明的塑料布,每每挪动身子,屁股底下的塑料布便叽叽哧哧。为了招待我,她已在咖啡桌上备好一壶中国茶、一碟手指饼干。“来,吃点饼干。”她边招呼边拿起饼干塞到我手里。我认识这个牌子,它的生产者正是生产我小时候最爱吃的牛奶巧克力饼干的法国公司。让一种食品既美味又成为罪孽的媒介,也只有法国人才有这种本事。母亲最喜欢吃父亲给的手指饼干。它是父亲的“诱饵”,不过我十几岁时,她每说起父亲给的饼干,都用“礼物”两个字。我还算清醒,知道一个神父随身带着给女孩的手指饼干,是何企图。母亲只是个十三岁的女孩,在父亲用饼干讨好她时。当今或过去,在某些地方,十三岁女孩满可以和人上床、结婚、生儿育女了,或者有时候,这三样东西只发生两样。但是,在同时代的法国或越南,不允许这样。不是我不理解父亲。他做我父亲时,比此刻嘴里含着化着饼干的我大不了几岁。毕竟,眼前放着一个已满十三岁的女孩呀——我承认,有时见特别成熟的美国女孩,我想入非非。一些十三岁美国女孩,比起越南女大学生,更高大丰满哩。但我只想想而已,没有行动。假若连思想都被定罪,所有人都该下地狱。

“再吃块。”酒仙少校遗孀殷勤招呼道。她拿起一块饼干,身子前倾,冲着我的脸伸了过来。若非我截住她的手,接过饼干,她非得母性盈盈地连带她甜甜的手指喂到我嘴里。“好吃,绝对好吃。”我说道,“先让我喝一小口茶。”听我这话,这位贤妻良母眼泪陡地落了下来。“没什么事吧?”我问道。“你刚说的那些话,也正是他喜欢说的。”她说道。我听她这话,毛骨悚然,感觉仿佛酒仙少校此刻就躲在那块像隔开阴阳两界的帘布后面,操控着我的言行。

“我好想他!”她哭道。我将屁股朝她挪过去,盖沙发的塑料布因此又叽叽哧哧响了起来。她哭声减弱,变为啜泣。我轻轻拍拍她的肩。此刻,不管我愿意与否,酒仙少校,以我最后一次见他的模样,不知是否显灵,真真切切出现在我眼前:躺在地上;两眼圆睁,空洞;额上弹孔如第三只眼睛。天主若不存在,也就不存在天惩。但是,这种逻辑不适用于鬼魂。鬼魂无需依仗天主,可施以惩罚。我不用在自己不信的天主面前坦白以求宽恕,但我确实需要安抚宁息酒仙少校的魂灵。此刻,他的脸出现在条桌上供奉牌龛之处,他的眼睛盯着我。那是他年轻时读军校的全身戎装照。如果将他照片里的下巴比作父亲的话,这个下巴做梦都想不到会生出个孙子,亦即第三个下巴。在我安慰他的遗孀时,他眼神幽幽地看着我。供给他在冥世吃的、他不能选择的食品是,一枚发霉长毛的脐橙,一罐积满灰尘的斯帕姆午餐肉(3),一条“救生圈”品牌的糖果。供品依次摆放在他的照片前。他的妻子绕牌龛挂了一串圣诞节用的灯泡,一闪一闪,照着祭品,与气氛不大协调。即使在冥世,不平等也是不二法则。有钱人仍可尽情享用在阳世的后人敬奉的一盘盘堆如山的鲜果,一瓶瓶香槟酒,一听听肉酱。一些真正的孝子贤孙还烧上纸祭品,不仅有常见的纸车纸房,而且有《花花公子》裸体女郎插页。在冥世的男人日子凄冷幽长,需有身材丰满柔软火辣的女人相伴。我暗暗向酒仙少校发誓,一定为他祭奉一个风情万种的充气六月女郎。

对酒仙少校遗孀,我说的是另一番话。“我向你丈夫做了保证,一旦有需要,我会尽全力帮助你和孩子。”除了这番话,我跟她说的话句句是真。我说了在菲律宾遇到的意外和得到的赔偿金。我将装在信封里的一半赔偿金硬塞给她。起先,她不卑不亢,予以婉拒,听我说“总得为孩子考虑”,这才收下钱。该做的做了,挨不过她的执拗,我去卧室看孩子。双胞胎孩子,一如其他小孩,这个时间还在睡觉。“我的快乐就是两个孩子了。”我俩低头端详孩子时,她柔声细语说道,“这些日子实在难过,我能挺过来,就是因为有他们,上尉。想着他们,也就没那么想着自己,想着我亲爱的丈夫了。”我说道:“俩孩子长得漂亮。”这话亦真亦假。这俩孩子,在我眼里,其实并不漂亮。但在她眼里,当然是一对漂亮宝贝。实话实说,我不是那种喜欢孩子的人,打小嫌恶跟自己同龄的孩子,也嫌恶自己。与很多人不同,我不打算刻意也不想不小心留下自己的种,照顾我自己已经够饿了。眼前这俩孩子,才一岁,还不知道拖累了大人。我看着睡眠中的两个孩子陌生的脸,如看着两个刚从另个星球流放到地球的赤条条、草木皆兵的外星人。

小时的我与这两个孩子比,要说强,也就强一点,亦即我有个教导我什么是罪的父亲。他们就没有我这“福分”。父亲给在他教区的孩子们传教布道时,母亲非叫我听不可。从他那里,我了解了《圣经》、天父的历史、我高卢祖先的故事、天主教教义。那段时间,在我年龄用两手指头算得过来的那些日子,我天真幼稚,不知道这个穿黑披风似的衣服的神父,这个穿着怪异、淌着汗要将我们从热带地区的罪恶中拯救出来的神职男人,竟然是我父亲。一旦了解真相,我便重新思考他教我的东西。首先就是他教的最基本信条。这个是我父亲也是神父的男人向我们这群孩子灌输这条教义时,在我们面前走来踱去,听我们嗡嗡唪诵,观察我们的嘴唇。

问:何谓吾辈承于元始先祖之罪?

答:吾辈承于元始先祖之罪,乃原罪。

于我而言,真正重要也是一直压在我心头上的“问题”正与这个“原罪”有关。找到答案时,我已十一岁。这得归功于发生的一件事情。一次礼拜日教义课结束后,我们这群孩子聚在教堂旁一块泥地上。那是专属于我们的地方。在那里,我们演绎许多《圣经》所不齿的恶行。当时,一只母狗趴在一棵桉树树荫里。只见她的同伴,我父亲那头从国外带来的斗牛犬,吐着舌头在她身边蹿蹦,底下大得出奇气球似的粉红色阴囊晃来荡去,令人目眩。母狗龇牙咧嘴,呜呜怒鸣。我们上着生动的性教育课哩,这时,一个比我们见多识广的孩子主动为我们补充性知识。“公狗母狗,就是这样,很自然的。不过,他——”说到这,他转过头,满眼鄙夷地指着我——“他就像是猫和狗操出来的。”所有人盯着我。我站在那儿,好似站在一条船上,船在漂移、离岸越来越远,他们站在岸上袖手旁观。他们的眼神告诉我,我是非狗、非猫、非人、非任何其他畜生的动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