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斯特瑞塞一到达旅馆,便首先打听有无他朋友的消息。当他得知韦马希要晚上才能抵达旅馆时,他并没有感到怎样的不安。问事处的人递给他一封电报,那是韦马希发来的,并付了回电费,上面说要求预定一个房间,“只要安静就行”。他们预先商定在切斯特而不是在利物浦见面,现在看来此协议依然有效。出于某种考虑,斯特瑞塞没有坚持要韦马希到码头来接他,他们见面的时间也因此推迟了数小时。同样的原因也使他觉得等待不会使自己感到失望,不管怎么样,他们至少可以共进晚餐。而且即使他不考虑自己,仅仅为韦马希着想,他也不必心存忧虑,因为他们在此之后有的是见面的时间。我刚才提到的安排是这个刚登岸的人出自本能考虑的结果,因为他敏锐地感觉到,尽管与老友久别重逢是一件令人愉快的事,但当轮船靠岸时,首先看到的就是老友的脸,而不是欧洲的其他景物,毕竟会令人感到扫兴。斯特瑞塞的若干担心之一就是害怕老友的形象会过多地出现在欧洲的景物之中。

由于上述的巧妙安排,自昨日下午开始,他的最新体验就给他带来了阔别已久的自由自在的感觉。这儿环境完全不同,再加上他心中毫无挂牵,他因此感到这次访问将会很顺利,而且这并非期望过高。他在船上很随便地就交了一些朋友(如果“随便”一词能用来形容他的话),但这些人多数一登上码头,就汇入涌向伦敦的滚滚人流之中。也有人约他去旅店聚会,甚至还有人愿意充当导游,带他观赏利物浦的景物,但他都一一婉拒了。他既不同任何人约会,也不同任何人发展友谊关系。有些人认为同他相识是一件幸事,他的感觉却完全不同。他一副遗世独立的样子,离群索居,悄然隐遁,下午和晚上的时光都用于观赏周围那些饶有趣味的事物。在默西河畔度过的下午和傍晚使他有机会领略到有限而纯粹的欧洲的风光。想到韦马希很可能已经到了切斯特,他不禁感到有点不安。要是他告诉对方自己这么早就来了,那么他将很难掩饰自己已不急于同他见面的事实。他就像一个人发现口袋中的钱比平常多,于是便洋洋得意,在把钱花出去之前还要把它叮叮当当地耍弄一番。他不准备明确地告诉韦马希自己到达的时间;他一方面急于见到他,另一方面又想推迟见面的时间。这些在他身上显示出来的最初征兆都使人感到他与他的使命之间的关系绝非单纯。我们最好一开始就加以说明,可怜的斯特瑞塞被一种奇特的双重意识所累。他能在狂热时感到超脱,在缺乏兴趣时却充满好奇。

玻璃隔板后的那位姑娘从柜台的那一面递给他一张印有他朋友名字的粉红色便笺,并准确地念出他朋友的名字。随后他转过身来,发现大厅中一位女士正瞧着他,她似乎突然留意到他。她并不十分年轻而且也说不上格外漂亮,然而却五官端正。他觉得最近曾见过她。他俩对视了一会儿,他这才想起,在昨天住过的那家旅馆里,也是在大厅中,他看到她和一些曾和他同船旅行的人交谈了一会儿。他俩其实并未交谈一句话,他也不明白她脸上究竟有什么特殊的地方,以至于第二次见面马上就能认出她来。她显然也认出了他,这使人愈加感到神秘。她却对他说道,因为偶然听到他在询问,因此便想不揣冒昧地问一下,他打听的是否就是康涅狄格州米洛斯的韦马希先生 —— 美国律师韦马希先生。

“哦,是的。”他回答道,“我那大名鼎鼎的朋友。他从莫尔文来,准备在此地同我见面。我认为他已经来了,可是他还得晚些时候才来。我很高兴没有让他在这里老等。你认识他吗?”斯特瑞塞说到这里停了下来。

讲完之后,他才意识到自己话说得太多。她回答时的语气,以及她那此时变得更富有深意的原本变幻不定的表情都似乎说明了这一点。“我曾在米洛斯见过他,很久以前我在那儿住过一段时间。我的一些朋友也是他的朋友,我去过他家。我不能肯定他是否还认得我,”斯特瑞塞刚认识的人这样说道,“可是见到他我会很高兴。也许,我将……我将在这里待一段时间。”她停了下来,我们的朋友斯特瑞塞则在思忖她讲的那番话,好像他俩谈了许多似的。他俩甚至还因此微微一笑。斯特瑞塞随后说见韦马希先生并不难,这使得那位女士觉得自己提出的要求过多。她似乎并不想掩饰自己的想法。“哦,”她说,“他根本无所谓!”她接着又说她相信斯特瑞塞认识芒斯特夫妇,在利物浦时他曾看到她和一对夫妇一起,那就是芒斯特夫妇。

然而他和芒斯特夫妇的关系并不深,因此在这个话题上没有什么可以多谈的。他俩的谈话就像一张刚铺好的餐桌,她提及的熟人关系不仅没有使餐桌上多一道菜,反而少了一道菜,同时又没有其他什么菜可以上。尽管如此,他俩还是坐在那儿,并没有离桌而去,其结果使他们在并未完成初步的交谈的情况下,就似乎变得熟悉了。他俩在大厅中溜达了一会儿,她告诉他这家旅馆的好处在于有一个花园。此时他发现自己陷入了奇怪的自相矛盾之中:他避免与船上的人过多地接触,而且尽力想法不使韦马希感到不快,可现在却突然放弃了回避与谨慎。他没有到自己的房间去,却和这位不邀自来的庇护者先去看那花园。十分钟之后,他又答应在盥洗之后,再与她在花园中见面。他想看看这座城市,他俩将一块儿出去逛逛。她似乎完全处于主导地位,对他就像对一位客人那样。她对当地的情况很熟,因此俨然像是女主人。斯特瑞塞同情地瞧了瞧玻璃隔板后的那位姑娘,仿佛她的地位已经被人取而代之。

一刻钟以后他下楼来,他的女主人怀着好感瞧着他。她看到的是一个中等个子的男人,年纪不过中年(五十五岁),身材瘦削,显得不太结实。他的面容最引人注目之处是那张毫无血色的棕色脸膛、浓重而下垂的典型的美式胡须、未见稀疏但已花白的头发,以及平直而精致的隆起的鼻梁——上面架着一副眼镜。从鼻孔到下巴,顺着髭须的曲线,有一道不同寻常的深而长的刻痕,那是时光之笔留下的痕迹,给这张优雅的脸画上了一个完美的句号。细心的观察者会注意到这一切给斯特瑞塞的女友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她在花园里等着他。她戴着一双非常轻软而富有弹性的手套,看来为这次约会精心地打扮过。他穿越一小块平整的草地,在英国淡淡的阳光中朝她走来,他的衣着不那么讲究,看来在这样的场合,他应以她为表率。这位女士外表质朴而典雅,仪态端庄而大方,这立刻给她的同伴留下了深刻印象。他感到这是一种从未见过也难以分析的风度。他还没有走到她跟前,便在草地上停了下来,佯装在他的外套的口袋中摸一样忘记携带的东西。实际上他这样只是为了争取一些时间。斯特瑞塞有一种从未有过的奇怪感觉,他感到当前的自己与过去的自己完全脱节,而且他的真实的自我感觉只是产生于此时此地。其实这种感觉始于楼上,当他站在那个遮住了窗户,因而使室内变得更暗的穿衣镜面前时。他仔细地打量着自己,很长时间他都没有这样做了。他觉得对自己的样子不满意,随后又自我安慰地想关键在于怎样想法补救。他准备到伦敦去,因此帽子和领带再等一下买也不迟。扑面而来的是他这位见多识广、博采众长的朋友的风度,这种风度难以分析,就像是在一场玩得很漂亮的游戏中朝他掷来的球,而他也同样干净利落地接住了它。就像他俩开始交谈时那样毫无虚饰,毫不转弯抹角,他可以把对她的印象归纳如下:“她显得优雅得多!”如果他没有接着说“比谁显得更优雅”,那是因为他十分清楚为什么要这样比较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