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斯特瑞塞和那位来自米洛斯的流亡者有时看到的神圣的愤怒的确具有周期性。可是我们的朋友此时正忙于为许多事物取名字。他在伦敦下榻的第三个晚上,便为许多事物取了名字,在他的回忆之中,这还是前所未有的事情。那天晚上他与戈斯特利小姐一同在某个剧院出现,他只是微微表示好奇,就被送到了那个剧院,可以说不费吹灰之力。她熟悉那剧院,也熟悉那场戏,三天以来她不正是这样无所不知、无所不晓、洋洋自得?对于她的同伴而言,这天晚上的表演虽然时间不长,却可以说得上乐趣无穷,尽管他的导游的兴趣也许没有这样浓厚。韦马希没有看演出,他说在斯特瑞塞来之前,他已经看了不少戏剧。在他的朋友进一步询问之后,他说他看过两场戏和一场马戏,足见他所言不虚。与其问他看过什么戏,还不如问他没有看过哪些戏,因为他总要对看过的戏加以品评。然而斯特瑞塞问他们的导游,如果对后者一无所知,又怎么能理解前者?

戈斯特利小姐在他的旅馆同他共进晚餐,他俩面对面坐在一张小桌旁,桌上点着蜡烛,上面罩着玫瑰色的灯罩。这玫瑰色的灯罩,这小小的桌子,连同这位女士身上发出来的幽香(他以前曾经闻到这样的幽香吗?)共同组成了他很少体验的销魂境界。他在波士顿的时候,曾多次单独陪同纽瑟姆夫人看戏,甚至同她一起去看歌剧,可是他俩却从未一起面对面吃饭,也没有这粉红色的灯光和淡淡的甜蜜的幽香作为欢会的序曲。回顾过去,此刻他不免微微感到遗憾,并且一再追问自己,为什么那时没有这种情调。他还注意到,他的女伴的外观亦有其独特之处。她穿的是那种“低开式”服装,即两肩和前胸间开得很低,这与纽瑟姆夫人的衣服样式大相径庭。她还在颈项上系了一条宽阔的红丝带,前面缀着一枚古雅的宝石(他自鸣得意地认定那确实是一件古董)。纽瑟姆夫人穿的衣服从来都不是“低开式”的,而且她也从不在颈项上围一条宽阔的红丝带。即使她也这样穿着,可不可能达到这样令他心醉神迷的效果?

要不是由于他此刻陷入了难以控制的感情之中,他如此这般地细细地分析戈斯特利小姐那条缀有饰物的丝带的做法就会显得荒唐可笑了。在他的眼中,他的女伴的那条丝带使其他所有的一切(她的微笑,她头部的姿态,她的面容,她的双唇,她的牙齿,她的双眼,她的头发等)增辉。这难道不足以说明他的感情已经失去控制?一个以工作为己任的男人与红丝带有何相关?他决不会暴露自己的感情,告诉戈斯特利小姐他多么喜欢她那条丝带。他这样喜欢这条红丝带,这不仅暴露了他的轻浮愚蠢,而且简直出乎自己的预料。他还以此为出发点,思前虑后,胡思乱想。突然之间他想到,纽瑟姆夫人戴项链的方式颇有外国风味,在许多方面居然与戈斯特利小姐相同。在看歌剧的时候,纽瑟姆夫人常穿着一件黑色丝质衣服(很漂亮,他知道它很漂亮)。他还记得她还以褶带作为饰物,可是它产生的效果却并不那么罗曼蒂克。他曾告诉褶带的佩戴者(这是他对她说的最“无所顾忌”的话),她穿着绉领和其他东西,样子活像伊丽莎白女皇。后来他认为,由于他献殷勤而且对方又予以接受,他也就愈来愈爱称赞对方的衣饰。他此刻坐在那里,脑子里漫无边际地跑马。他认为这种做法的后果是使人觉得多少有点可叹。他的感觉就是如此,然而在这种情况下,感到可叹应该说是不错的了。不管怎样,这种感觉的确存在。此刻这感觉强烈地向他袭来,因为他想到,乌特勒的其他像他这种岁数的男子,是不会把纽瑟姆夫人——这种不比自己小多少的女人比作伊丽莎白女皇的。

此刻各种思绪在他脑海中涌起,作者只能撮其一二加以描述。例如他想到戈斯特利小姐,觉得她多少有点像玛丽·斯图尔特。兰伯特·斯特瑞塞耽于幻想,他经常因为这样的对照而自鸣得意。他又想到他以前从未(的确从来没有)在进剧院前同一位女士在公开场合吃饭。对于斯特瑞塞来说,这种公开性的确是不一般的事情。它对他的影响正如私密性对一位具有不同经验的男子的影响。他结婚时年龄颇小,那是许多年以前的事,因此丧失了带女孩子们参观波士顿博物馆的天然良机。甚至在他有意看淡人生的中年之后,在他遭受两次家丧之痛(他的妻子先去世,十年之后他的儿子又去世)之后,他也未曾带任何人到任何地方去。尤其是他还想到,尽管警号已响,警示灯已闪亮,他想得更多的是他身边的这些人,而不是促使他来此地的使命。是她,他的朋友,以更直接的方式首先引起他的注意。她不注意地一语道破:“哦,是的,那些人是典型!”在获得这个印象之后,无论当他静静地观看这四幕剧时,或者是在幕间休息交谈时,他都加以充分利用。在这个晚上,他置身于一个有着各种类型人物的世界,他感到台上的人与台下的人已混为一体,他们的形体相貌均可互换。

他觉得这场戏和他邻座裸露的手肘一同深入他的心中。这位邻座是一个个子高大、袒胸露臂、模样漂亮的红发女子,她正同侧边的一位绅士交谈。斯特瑞塞间或能听到她发出的一些双音节词,他有一种奇怪的感觉,不知她议论的究竟为何物。遵循同一规律,他也认识了舞台灯下那富有生命的英国生活。他有时感到迷惑不解,弄不清楚到底演员真实些,还是观众真实些。这样的质疑每次都以更深的感触和体会而告终。不管他怎样看待自己的工作,他打交道的对象都是各种“人物类型”。他身边的那些人与乌勒特的那些类型迥然不同,因为他觉得乌勒特人只分为男女两类,即使有些个体差异,也只有两类。这儿的人则不一样,除了个性及性别的差异外,他们还打上来自外界的深深的印记。他观察这些印记,宛如观察放在桌上的玻璃匣子中的一枚枚勋章,铜质的金质的各不相同。舞台上碰巧有个身穿黄衣的坏女人。受她的驱使,一位老是身穿晚礼服的天性愉快但意志薄弱的英俊青年做出种种可怕的坏事。总的说来,斯特瑞塞并不怕这黄衣女人,但他却发觉自己对那位受害者怀着同情感,这使他微微感到不安。他提醒自己,他此次来,对查德·纽瑟姆可不能太仁慈,或者说压根儿就不能仁慈。查德也老是会穿晚礼服吗?他多少希望他如此,因为这会使那青年人更听话一些。他还想是否可以用他的武器来同他战斗,因此他也该穿上晚礼服(这想法几乎使他大吃一惊)。至少对他来说,舞台上的那位年轻人要比查德容易对付得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