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录 我的老师约翰·威廉斯

米希尔·拉蒂欧莱尔斯/文

1981年我开始跟随约翰·威廉斯在丹佛大学读研究生。他从1954年就一直在这所学校教书。我的第一期研讨班结束后,威廉斯来到我的办公室——捧着一大摞书,他个子不算高,书几乎把他整个人都挡住了——然后他把书往我的书桌上一放。“别太在意那些你刚刚在课堂上听到的知识。读一读这些作家,他们将成为你的老师。作家是教不会的,你得自己找到写作的窍门。”他低沉的嗓音回荡在狭小的空间里。然后他走过拥挤的研究生办公室,穿过铺着褪色的油毡垫的大厅,走了出去。他上身穿休闲西装外套,下身穿便裤,脖子上系着涡旋纹蝉形阔领带。我从未见过他穿别的服装,即便在他去世前不久我去阿肯色州费耶特维尔市看望他时,他还是穿着这些装束,当时我惊讶不已。我不知道最让我吃惊的是什么,是教授来看我,还是有人告诉我作家是教不会的。在教授们办公的时间里,我曾经在办公室门口傻等,直到某个教授屈尊俯就地从阅读的稿件中抬起头,向我示意。我在研究院,是跟1973年因为创作小说《奥古斯都》而获得国家图书奖的约翰·威廉斯学习。

我转向那一大堆书,不久前约翰·威廉斯瘦削而刻着很深皱纹的脸就出现在这一大堆书的上方——他是老烟民,得过肺气肿,1994年还因此差点丧生。那一堆书里有福特·马多克斯·福特结构严谨的《好兵》,伊迪丝·华顿的《欢乐之家》《纯真年代》和《伊坦·弗洛美》,珍妮特·刘易斯构思精巧、气氛浓烈的历史小说《马丁·盖尔的妻子》和《索伦·奎斯特的审判》。威廉斯后来告诉我说,珍妮特·刘易斯的名声被其丈夫所掩盖,她丈夫是诗人、批评家伊沃·温特斯。亨利·詹姆斯的小说对约翰·威廉斯有着深远影响,因此在他的指导下,我开始阅读《黛西·米勒》《一位女士的画像》《金碗》和《使节》,学习刻画人物心理。

约翰·威廉斯写过三部优秀小说,每一部都有特定的类型,每一部都超越了小说类型的狭隘范畴。《屠夫十字镇》(1960)是西部小说;《斯通纳》(1965)是“学术小说”或者是在“学术围墙里”展开的小说;《奥古斯都》(1972)是历史小说,取材于文献和书信,这些书信是那些作者用西塞罗雄辩体文风写成的,他们共同描绘出奥古斯都的成年生活。约翰·威廉斯总是不承认1948年创作的《惟有黑夜》是他的处女作,那是“二战”时期他在美国空军服役时写的小说,这并非完全出于调侃。为表示对他判断的尊重,我从未读过那部小说。

约翰·威廉斯并非刻意要坚持或者回避某种类型,他对探索当规范开始控制素材或者情节,更麻烦的是,开始控制人物时出现的言不由衷的情况更加感兴趣,尽管他是在类型内写作的。约翰·威廉斯对类型的探究显示出他的博学、庄重和睿智。打破传统不一定要轰轰烈烈,我几乎能看到他在研讨班讲这句话时的神情:眼睛专注地看着我们,然后将头微微偏向一边,满头黑发光滑地向后梳着,嘴里叼着雪茄。

《屠夫十字镇》。在哈佛学院就读的第三年,刚听完拉尔夫·瓦尔多·爱默生的演讲后不久,威廉·安德鲁斯便放弃学业,前往西部。那是1873年,当时美国有钱人都热衷于穿野牛皮做的长袍,所以野牛皮可以发财致富。尽管在小说的后半部分,野牛的捕猎者们对这一时的狂热感到迷惑,认为“你永远无法确切知道他们究竟要什么”,但野牛皮以及从中获得的利润——不管嗅得到商机还是嗅不到——都不是威廉·安德鲁斯想要追求的。和爱默生的父亲一样,安德鲁斯的父亲也是一位论派的牧师。安德鲁斯和爱默生一样,在学术的殿堂里找不到自我:

【4标@】有时候听完教堂冗长的布道和教室沉闷的教学,他匆忙逃离剑桥市区,来到西南城郊的树林和田野。那里独成天地,一片宁静。站在光秃秃的土地上,他感到自己的大脑沐浴在清新的空气中,仿佛升入无尽的太空。日常感觉到的卑微和局限在旷野中消失殆尽。他曾经听过爱默生的一次演讲,此时想到了其中的一句话:我是一颗透明的眼球。面对四周的树林和旷野,他自己消失了,尽归于无,却能看到所有的一切。他周身流动着一种莫名的力量。此时他觉得自己是上帝的一部分,自由自在,这是他在国王礼拜堂、大学课堂和剑桥大街上从未体验过的。透过树林和绵延的田野,他能隐约看到西边遥远的地平线;此时此地,他看到了美丽的大自然,以及以前从未发现过的自己的美丽天性。

安德鲁斯离开波士顿。“街上车水马龙。人们行走在排列整齐的拱形榆树盖下面,榆树看上去像是从人行道和马路的石板上强行生长出来的。”他离开了比肯和查尔斯河附近克拉伦登大街上他父亲的住所。“查尔斯河也出现在他的脑海里,这条河蜿蜒流淌在条块分割的农田、村庄和城市中间,将人类和城市的垃圾带出去,流进大海湾。”安德鲁斯想去人迹未至的地方。尽管他离开了出生、成长的房子,但他似乎还没有出生,还没有长大。这是老生常谈的故事,是个自我发现的故事,一个寻梦的故事,一个无所畏惧而又充满自信地踏上征途实现梦想的故事,一个年轻人闯荡西部的故事……在那里开始了读者或许从未有过的阅读体验:约翰·威廉斯对这类浪漫故事的真切检讨、对西部拓荒背后疯狂能量无可置疑的诠释、显而易见的天意、“美国精神”及其投射出的个人主义,这种个人主义只有在美国边区的广阔天地才会出现。在那里约翰·威廉斯受爱默生的超验主义及其宣称的只有在大自然中才能找到善良、真理和美丽的观点的激励。更加尖锐的是,对被认为只存在于自然中的天性的质疑,对个人灵魂与神圣的超灵——也就是与上帝的深度切合的质疑。威尔·安德鲁斯是个新手,在西部小说中是个司空见惯的人物,却是实现约翰·威廉斯写作目的的理想人物:一个新手去探索在书本中读到的西部世界。反讽在小说中无处不在,但不是那种刺痛的反讽,也不是那种搞笑的反讽。

安德鲁斯来到堪萨斯的屠夫十字镇才几小时,就被说服出钱资助一次到科罗拉多落基山脉捕猎的远征。米勒是一位经验丰富的猎手,熟悉山里的情况。他在多年前发现了一处隐秘的山谷,那里有大批的野牛群。他一直在寻找一位合伙人来资助这次能带来巨大收入的远征。小说暗示很可能这个有大量野牛出没的隐秘山谷其实根本就不存在,米勒不过是在吹牛,不过是带安德鲁斯出去兜一圈,然而,安德鲁斯真正想要的就是兜一圈,体验旷野的经历以及由此带来的自我发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