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百岁爷五更天”之歌

到了通州后,金福对两个卫士说:“先生们,现在我们离北京只有40英里了,我想待在这儿不走了,一直等到我与老王的协议失效。在这样一个约40万人口的城市里,应该是比较安全的,只要小宋记住他伺候的人叫耿南,是一位山西商人,就没有什么事。”

“不,我不会忘记的,上次的失误让我像匹马一样干了一周的活儿。我希望金福……”

“耿……”克雷格叫道。

“……南。”弗莱加以补充。

“……能让我干原来的活儿,不要再像头牲口一样肩负重担,我已经累垮了,我相信金福……”

“耿……”克雷格喊道。

“……南。”弗莱补充。

现在,小宋要求至少休息8小时40分钟不推车。

“只要你愿意,给你一个星期,”主人回答,“只要你睡着了不胡说八道就行。”

这儿的旅馆很多,金福想选一家服务周到的。这个镇实际上是北京郊区,有条柏油路将两地连接起来。马路两旁是小别墅、农场、放牧的围场、小农庄、墓碑、小宝塔、菜园,一个接着一个,几乎不间断。这条路上车水马龙,热闹非凡。

金福对这里比较熟悉。他朝太王庙走去,以前这里是宗教圣地,而现在改成理想舒适的旅社了。金福自己订了一套房间,给克雷格和弗莱订了一间,给小宋也找了一个舒适的地方住下。小宋立即安顿下来休息。

休息一小时后,吃了一顿丰盛的午餐。这时,他们都感到精力恢复了许多,开始环顾四周,不知道下一步该怎么办。克雷格建议弄一张当地的报纸,看一看报上是否报道了有关他们的情况或消息。“对,也许我们能了解到老王的情况。”弗莱补充说。就这样,他们让金福走在中间,跟以往一样严密地保护着他。他们穿过一条条小巷,两位探子仔细打量过往的行人,不让任何人靠近。在巷口的一家办公室里,他们找到了一张《政府公报》,贪婪地读过后没有发现什么,只有原来登过的那则广告:如果谁发现老王,将给2000美元酬金。

“还没有找到,”金福大声喊道,“他能到什么地方去呢?”

“先生,”克雷格问,“您认为……”

“……在未到契约期的时间里,您是否依然有生命危险呢?”弗莱接着说。

“毫无疑问!”金福回答说,“如果老王不知道我现在的情况,他很有可能依然履行诺言,因此在最近的一两天或三天里,我受到的威胁有可能比以前更大,就是说在这六天之内,情况都十分严峻。”

“但过了这段时间呢?”

“过了这段时间,我什么也不怕了。”

“可是,先生,”克雷格解释说,“只有三种办法……”

“……保护您,”弗莱接着说,“在这六天之内不受伤害。”

“第一种办法是什么?”

“回到旅馆去,把自己关在房间里,等到这段时间过去。”

“第二种呢?”

“这第二种办法,就是把您当罪犯逮捕起来送到监狱去,在那里可绝对保证您的安全。”

“第三种办法呢?”

“传出去说您已经死亡,到完全没有危险后,再活过来。”

“你并不了解老王!”金福说,“他会想方设法找到旅社来的,会到监狱去查,会到我的坟墓去挖掘!虽然到现在他还没有刺杀我,那只是因为他还不想动手,也有可能是他想让我尝尝喜悦或焦急等待的滋味。鬼才知道他的动机是什么!不管怎么说,要不了多久我就会自由了。”

“不过,请等一等……”克雷格提出不同看法。

“我认为……”弗莱补充说。

“我知道该怎么做,先生们,”他带着一种决定性的口吻说,“假如我在这个月25号前被杀,你们公司会有什么损失?”

“损失20万美元,”弗莱和克雷格回答,“20万付给你的两位受益人!”

“可是我丢掉的将是全部财产,还加上我这条性命!在这件事情上,我的损失比你们公司的损失要大得多!”

“那确实!”

“绝对如此!”

“我们一定尽职尽责。”克雷格毅然地说。

“我也会按自己的方式尽最大努力保护自己,别忘了,我的利益要比你们大很多倍。听我的话,把你们的眼睛睁大一点儿,尽你们最大的努力保护我,而且也相信我也会尽力保护自己。”

除了加倍提高警惕之外,再没有什么可说的或可做的了。但不可否认,现在的情况一天比一天糟糕。

通州,这个天朝最古老的城市之一,位于潮白河的支流上——与北京相连的另一条运河的发源处。现在已发展成为一座享有盛名的城市和交通枢纽,由于该城市人口的流动量很大,使得城郊也是一派生机勃勃的景象。港口停有无数舢板和平底帆船,旅客可任意选择。

他们在街上随意行走,突然前面围了一大群人,克雷格和弗莱觉得此时更应该注意安全,他们认为,老王有可能乘机采取行动。如果在此下手的话,他一定隐藏在某一个地方,杀了人后在死者身上留个条子,标明是自杀。不过,在这样人山人海的大街上,在这市区的广场里,他是没有机会动手的。

一般来说,金福的贴身卫士没有理由害怕那突如其来的袭击。他们唯一有必要担心的是,自他们离开上海后,这位漏网“长毛”可能采取了某种特殊的方式,根本就没有尾随他们而行。因此,他们得睁大眼睛,注视来往的人群。

金福立刻停了下来,两名卫士紧紧地贴在他的身边,时刻准备着。只要需要,他们随时组成一个堡垒。金福听了又听,觉得没错,一群男孩在街上玩耍,嘴里喊着自己的名字。他感到很惊讶,同时迷惑不解。他的两个保镖靠在他的身边,越靠越紧。他被人认出来了吗?好像没有这种可能。很明显他并不是被吸引的对象,没有人怀疑他到了这儿,但这些孩子总是反复叫着:“金福!金福!”

他耐心地等待着,想弄清楚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场面。一大群男人、妇女、小孩围着一个游唱歌手,他们是在为他热烈地鼓掌、喝彩,不仅在他演唱之后,甚至在他演唱前也有掌声。

他发现围观的群众越来越多,便沾沾自喜地从口袋里掏出一包印刷鲜艳的传单,声音洪亮地吆喝:

百岁爷的五更,百岁爷的五更!

原来如此,难怪这里聚集这么多观众。这位流浪歌唱家正在那里大声演唱,歌中的主人翁正是金福。克雷格和弗莱想把金福拖走,但他不想离开,他以前从未听到过这支歌,很想听听它。他争辩说,没有人认识他,他要再多待一会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