勋爵亚瑟·萨维尔的罪行(第4/9页)

然而,不是苦难的神秘,而是苦难的荒唐,让他耿耿于怀:绝对的枉然,只见怪诞而不见意义。一切似乎是那样的不知所谓!那样的漫无条理!他很讶异,时下浅薄的乐观与生活的真实会如此格格不入。他毕竟还非常年轻。

过了一会儿,他发现自己到了马里波恩教堂门前。寂静的街道像一条铮亮的长银带,上面点缀着摇曳的影子,黑魆魆的犹如一片阿拉伯风格的图纹。路边闪烁的煤气街灯逶迤绵延,伸向远方。在一所有围墙的小房子外,孤零零地停着一部带篷马车,车夫在里头睡得正香。他匆匆向波特兰街的方向走去,不时地环顾四周,好像怕被人盯梢了似的。在里奇街转角处站着两个人,正在看招贴板上的一张小布告。他莫名其妙地感到好奇,就走了过去。就近一看,大黑字印着的“谋杀”映入眼帘。他打了个哆嗦,脸腾的一下红透了。那是张悬赏广告,要抓一个中等身材的男人,年约三四十岁之间,头戴小礼帽,身穿黑上衣格子裤,右边脸颊有道伤疤。他看了一遍又一遍,心想这个倒霉蛋会不会被逮到,他脸上的伤疤又是怎么回事。说不定哪一天,自己的名字也会这么贴得满伦敦都是。哪一天,说不定,一笔赏金也会悬在自己头上。

这个念头闪过,吓得他一阵恶心,急忙转身走开,没入夜色中。

走到哪儿了他也不太清楚,只模糊记得像没头苍蝇似的穿过迷宫样的一排排破房子,在阴沉沉纵横交错的街巷迷了路,等到天大亮时才发现自己终于走到皮卡迪利圆环。他慢慢地往贝尔格雷夫广场方向走回家,看到街上过来许多运货的大马车,正往高云花园果菜市场去。车夫身穿白套衫,粗粗的卷发,脸庞晒得黑里透红,赶着车大步前行,手挥响鞭,不时地吆喝着互相招呼。一匹巨大的青骢马领着一队铃喧蹄疾的马车,马背上坐着个胖乎乎的男孩,破帽上插着一束樱草花,小手紧紧拽着马鬃在笑。车上蔬菜一大垛一大垛像累累碧玉辉映着晨光,像累累碧玉,背衬一朵神奇玫瑰漫天绽放的粉红色花瓣。亚瑟勋爵觉得自己莫名其妙地受到触动,也说不出到底是什么缘故。曙色的曼妙中有种东西让他心中有种说不出的凄怆,他想到所有那些破晓时云蒸霞蔚入夜时风雨交加的日子。眼前这些乡下人也一样,声音粗哑豪爽,行事大大咧咧,伦敦在他们看来是多么不一样啊!一个没有暗夜罪孽没有白昼雾霾的伦敦,一座惨白如鬼域的市镇,一处荒冢遍地的废城!他寻思着这些人会怎么看伦敦:这座城的光荣与耻辱、它光怪陆离的暴烈狂欢、它可怕的饥饿、它朝暮之间所造就所糟蹋的一切,这些人知道吗?大概这只是个他们带着自己劳动果实来卖的市场罢了,最多逗留他几个钟头,离去时大街小巷依然静寂,千家万户依然酣睡。看他们走过去他觉得愉快。尽管样貌粗野,上了钉的鞋子厚重,步履笨拙,他们却带来一些世外桃源的淳朴。他感到他们居于自然天地间,天地教给了他们平和之心。他羡慕他们的不知不识。

等他走到贝尔格雷夫广场,天已经透出一片微蓝,鸟也开始在园子里鸣叫了。

III

亚瑟勋爵一觉醒来,是十二点了,正午的阳光透过房间里象牙色的丝帘照进来。他起身望出窗外,偌大的城市上空罩着一层迷蒙的热气,房顶看着就像一排排暗哑的银器。底下广场上绿意闪烁,一些小孩在当中跑来跑去,宛如白蝴蝶翩翩飞舞,路边行人道上熙熙攘攘的是去公园的人们。他觉得生活从来没有这么美好,邪恶离他从来没有这么遥远。

男仆托着盘端进来一杯巧克力。他喝完了,伸手拉开一道厚重的桃色长绒门帘,进了浴室。光线穿过透明的薄玛瑙片柔和地轻泻而下,大理石浴缸里的水泛着光,像块月亮石似的。他迫不及待地扎进去,让凉凉的涟漪荡上喉咙和头发,然后径直把头没入水中,好像这样就能把某种耻辱的记忆所留下的污渍洗去似的。他出来时心情已差不多回复平静。当时当下,美轮美奂的物质环境占据了他整个身心,的确是,秉性精妙的人常常都这样,因为感官如火,既能毁灭也能净化。

用过早餐,他仰面跌坐在一张沙发床上,点起一支香烟。壁炉台上,装在精巧的古旧织锦相框中的是一帧西比尔·莫顿的大照片,正是他们在诺尔夫人的舞会上初次见面时的模样。线条优美的小脑袋稍稍倾向一边,好像她那纤细的、芦苇般的颈项承受不了如此一份美的重负,双唇微张,似乎为甜美的音乐而设,少女的温婉纯真从做梦也似的双眼流露无遗,怀着惊奇望过来。她身穿柔软的紧身绉纱裙,手里拿着树叶形大扇子,宛如人们在塔那戈拉附近的橄榄树林里寻到的一尊精致的希腊少女小雕像。看她那身姿表情,还真有点希腊况味呢。但她可不是娇小型的。她只是匀称得简直无可挑剔——放眼如今,那么多的女人要么大而无当要么小不起眼,这样的女孩堪称天人。

亚瑟勋爵看着她的照片,心中充满着一种因爱而起的痛惜。他觉得,自己如与她成婚,而头上又悬着这个谋杀的厄运,那样的出卖堪比犹大,那样的罪孽连意大利恶贯满盈的波吉亚家族都难望其项背。他们会有什么幸福可言呢?天晓得什么时候就要招他去应验写在他手上的那道可怕的预言。他们的日子会怎么过呢?要知道命运的天平上仍然搁着这骇人的灾厄。婚事必须推迟,无论如何。这一点他已是铁了心。他深深地爱着这姑娘,俩人坐一起时哪怕只是碰到她的手指,他整个人就美滋滋的不知道有多快活了,但他同样清楚自己的责任所在,完全明白在还没干下那宗谋杀之前,自己是无权结婚的。这事一干,他就可以同西比尔·莫顿一起站到圣坛前,将自己的生命交托给她而心中坦荡荡,无愧无惧。这事一干,他就可以将她拥入怀中,心里明白她将永远不会因自己而惭愧,而羞耻低头。但这事必须先做,而且越早越好,对俩人都好。

有他这身份地位的男人,很多都会选择逢场作戏的花花之路,而非攀登险峻的责任高峰,但亚瑟勋爵这人讲诚信,追求的是道义而非享乐。他的爱不单只是男女激情,况且西比尔对他而言象征着所有的美好与高贵。一时间他对要他做的事自然而然地感到反感,但这反感很快就过去了。他的心告诉他,这不是个罪,而是牺牲;他的理性提醒他,除此之外别无它法。他非得做出选择不可,要么为自己要么为他人而活,尽管加诸于他的无疑是项可怕的任务,但他知道自己不能让自私战胜爱情。或迟或早,我们都要面对同样的选择——我们每个人,都得回答同样的问题。亚瑟勋爵的情况是这问题来得早了——他的天性还没被中年的算计和玩世不恭所败坏,他的本心还没被时下唯我独尊的浅薄时尚所吞噬,他义无反顾要负起这个责任。对于他,同样幸运的是他不是个光有空想没有行动的虚浮之人。要不然,他就会犹疑,就像哈姆雷特,让个人职志消磨在举棋不定中。但他根本上就是个讲求实际的人。生活对于他就意味着行动,而非思想。他有万物之中最稀缺的东西:常理直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