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5 无名杀手之谋杀与侦探小说(第2/3页)

但对我们这个农村占主导地位的社会来说,谋杀就毫无智慧可言。一个良心被忌妒所蒙蔽的丈夫,会很干脆地举起刀刺向他的妻子,然后一切结束。或者一个要报血海深仇的人,不论在哪里看到他的敌人,就会当场举枪把所有的子弹打进他的脑壳。在乡下,一旦哪里因为土地或用水权发生纠纷,人们的习俗就是拿起双管短枪,准备伏击偷袭。每个人都知道某人是被谁,又是因为什么被杀死的。如果说这类谋杀不能引起作家的兴趣,那是因为这种处理方式太过粗糙,作家写这类事件大有杀鸡用牛刀之嫌。这就是为什么侦探小说在我们国家如此不发达的原因。

初读这些文字,我们不得不欣赏其直白的推理和语言的犀利、幽默。或许正因为如此,我们会倾向于接受阿尔坦的观点,但想想,我们该怎么来反驳他呢?好吧,我们也许可以提一下西西里岛作家莱奥纳多·莎沙(Leonardo Sciascia)。他在侦探小说中,非常成功地使用了具有类似乡村特点的谋杀案作素材。有人指出,许多西方式谋杀尽管手法拙劣,给人以“牛刀杀鸡”之感,却总能继续激发侦探小说的灵感。或者说,侦探小说激发了这类谋杀的灵感。

这篇专栏发表后不久,切廷·阿尔坦就写了一系列短篇侦探小说,即极普通的早期侦探小说,它们与切斯特顿(G.K.Chesterton)的《布朗神父》(Father Brown)系列风格相似。写了这些小说,他就不再相信,社会没有给予作家足够生活经验,而导致作家写不出侦探小说了。他将其当成一种极端决定论的观点予以抛弃。

现在,让我们来仔细想想他的另一观点:“每个人都知道某人是被谁,又是因为什么被杀死的。”如果你能想到,许多杀手都希望自己永远不被发现,那么你随即就会清楚,阿尔坦的这种说法并不总是在理。切廷·阿尔坦说,我们的文化中缺乏暗杀事件,而早在四百年前,奥斯曼政府(被那时充当守旧卫士的历史学家们称为经典年代)就极其关注无名杀手案件,并将它们写进了律法,为此他们付出了卓绝的努力。今天,我们知道,伊斯兰教大臣艾布苏尤德大人曾是苏莱曼大帝时代最高的法律权威,他的判决成为西方意义上划时代的经典先例,因而一直光芒耀眼,对今天的许多裁决仍有影响。他常常会被人问起,究竟谁应该为无名杀手谋杀案负责。

问题:当四个村落彼此相斗,有人被身份不明者乱棍打死,谁该支付抚恤金呢?  

回答:最近的村落。

问题:如果有人在某个城镇附近被杀,杀手销声匿迹,谁该支付抚恤金呢?是整个城镇,还是住在附近、能听见死人惊叫的人们?

回答:那些住在附近、能听见死人惊叫的人们。

问题:如果在教会属地发现一具尸体,凶手销声匿迹,而房客又都在寓所睡觉(不在店里工作),那么谁该支付抚恤金呢?

回答:那些住在附近、能听到死者惊叫的人们。如果附近无人居住,就由当地财政部门——换句话说,就是政府——负责。

从这些例子,我们可以看出,奥斯曼刑法对无名杀手谋杀案极为关注。国家也非常清楚,如果确定不了是何人所为,国家就应对这类罪行负责——换句话说,就得由国家来支付抚恤金。如果近旁人等不想对此负责,他就不得不亲自找到真凶。于是,就产生了这样一种可能性,即我们可能不得不对发生在自己周围的每宗谋杀案负责,这与今天我们看到的情况完全相反。那些日子,为了避免对谋杀案负责,人们必须对周围的一切动静高度警觉,甚至到了妄想的程度。因为人人清楚,他有可能要对四周发生的谋杀案负责。因此,任何普通人都可能急切地追踪罪犯、杀手,这在情理之中。我个人通过观察发现,尽管伊斯坦布尔的人口如今已达千万,但这种责任感和热切心,至今仍在这座城市大行其道。或许,你可以把它当做对已往抚恤金心存焦虑的余波,但在每个人都认为人人应当对任何事情负责的社会中,它所体现的道德观,即使是陀思妥耶夫斯基,一定也会全心赞同。

不过,我们不想误导任何人,让他们觉得今天的伊斯坦布尔——今天的土耳其——在鼓励无名杀手谋杀案方面,居于世界之首,这还不包括有计划有步骤的政治迫害,以及束缚言论自由和践踏人权。因此,我们可以很容易推断出,大多数竞选人对人权问题的漠不关心,达到了令人震惊的地步。然而我们很难解释的是,四百年前的人们,会因为要承担那样的连带责任,从而担心自己成为邻里的监护人,其代价则是支付抚恤金。如今,他们为何却对国家的禁书行为,以及拷打、折磨他们的近邻如此漠不关心呢?

我不想格外探讨或分析这种局势,只是想提醒你要警惕。这或许是因为,我并不想以一种文化缺陷来解释另一种文化缺陷。因为这些话题中,有些东西会扼杀我们内心作为诗人的特质。正如贝克特曾经说的,有时沉默似乎暗示着“没什么好说的”;而在另一些时刻,它意味着“要说的实在太多了”。

正是在这种类似的时刻,我才会清楚地理解,为什么屠格涅夫想要忘记有关俄罗斯的一切。为什么他去了巴登巴登,并且过一种与俄罗斯完全隔绝的生活。为什么他会斥责任何一个想和他讨论俄罗斯问题的人(就像在那个著名的故事中所表现的)。他会对那些人说,他对俄罗斯丝毫没有兴趣,甚至希望将它永远从脑海中抹除。尽管如此,很多时候我还是会想,对我来说最好的做法也许就是留在土耳其,把自己锁在屋内,借着小说创作的模糊构思,徜徉在想像之中。事实上,从1975到1982年,当谋杀、政治暴力、白色恐怖、酷刑拷打以及禁令束缚大行其道时,我正是这么做的。我把自己锁在房内,写新的故事——新故事充满了寓意、含混和沉默,里面有闻所未闻的声音。这当然胜过写另一部有缺憾的历史,因为,这类历史总是要借助别的缺憾来解释我们自己的缺憾。踏上这一旅程,你不需要确切知道自己将要走向哪里;只要知道你不想去哪里,这就足够了。

让我们待在我刚才提到的那间上锁的房间内,看看我如何用寓意和含混的方式来开展工作。法国作家加斯通·勒鲁(Gaston Leroux)有一部译成土耳其语的小说,叫《黄色房间的秘密》(The Secret of the Yellow Room)。近年来,这位作家因小说《歌剧魅影》而蜚声文坛。《黄色房间的秘密》被热衷于侦探小说的读者称赞为“密室谋杀案”这类小说中第一部,也是最为出色的典范之作。谋杀发生的房间里,门是锁着的,里面有一具尸体,尸体上有一些疑点。谋杀发生后,有个善于侦破的人检查了所有线索,理清了基本事实,找出了谋杀的动因。在加斯通·勒鲁写完《黄色房间的秘密》七十年后,西班牙作家马努艾尔·巴斯克斯·蒙塔尔万(Manuel Vázquez Montalbán) 写了一部小说,名为《中央委员会谋杀案》(Murder in the Central Committee),证明“密室谋杀案”这类模式仍大有可为。在这部政治探案小说中,那间上锁的房屋是某一政党(类似于西班牙共产党)的会议室。灯光熄灭之后,总书记被人杀死了。不论小说采用什么形式,上锁的房间内发生谋杀案,这可以让我们清晰地认识犯罪、法律和刑罚等情况。谋杀发生后,一个外来的稽查员,通常是国家的办事人员,会对每个嫌犯进行单独问讯。这些审问肯定了一件事情,那就是我们都有罪,都对中央政府负有责任。上锁的房间是最好的明证,它向我们表明,无论我们是否愿意承担,是否愿意服罪,最终都不会是某个组织、相关群体,或者社会团体来担负责任。我们要么只能作为个体去服罪,要么就压根儿没罪。在此书的世界里,我们为自己犯下的罪行而对政府负责,这个世界,远远不同于陀思妥耶夫斯基梦想的那个道德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