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部(第3/7页)

这件事的实质是,陆·利贝尔非常著名,因为在哥伦比亚当教练的第一年,他就用他自己在母校乔治敦大学设计的那一套训练方法,在“玫瑰杯”比赛中与斯坦福大学血战获胜。这场比赛绝对轰动,整个美国橄榄球界都为之一惊,没有人会忘却它,不过那是一九三四年,而现在是一九四年,自从那场球赛以后,他的球队没有取得过任何值得一提的成绩,直到一九五年仍无进一步建树。我认为是他在一九三四年选用的那帮球员使他保持了今日的地位·克利夫·蒙哥马利、阿尔·巴拉巴斯等,他那种疯狂的KT79打法让众人目瞪口呆,得花一年时间才能理解。这简直是……咳,反正我得记叙这件事,当我们说这件事时,你会理解的。

我此时与哥伦比亚新生球队一起出场,我发现自己将不会一开赛就上场。我得承认一件事:我得不到鼓励,就像在霍勒斯·曼队得不到乌姆普·梅休教练的鼓励那样,从心理上讲,这使我感到没精打采,比如,我踢悬空球的命中率下降了。我再也踢不出好球,他们不相信快速踢悬空球。我猜他们也不相信持球触地得分。我们在贝克体育场后面一个场地里训练。黄昏时刻,你可以看见哈莱姆河对岸纽约的灯火,在纽约市中心这确实有种特别的滋味,哈莱姆河上拖船来来往往,飞越哈莱姆河的一座桥上挤满了各种汽车,我不明白究竟为什么这么堵车。

我做了个大动作,把我的寝室从哈特利楼换到利文斯顿楼,那里没有蟑螂,感谢上帝,我有了一间完全属于我自己的寝室,在二楼,从那里可以看见校园里美丽的树木和步道,最令我高兴的是,除范安四方院外,还可以俯瞰图书馆,新图书馆,新馆四周石头壁缘上全都永久性地雕刻着这些名字:“歌德……伏尔泰……莎士比亚……莫里哀……但丁。”更让我感到舒心的是,晚上八点,我点燃喷香的烟斗,打开家庭作业本,将收音机调到WQXR [9] ,持续播放古典音乐,我坐在那里,在台灯金色的光线下,身着羊毛套衫,叹了口气说:“好啦,现在我终于成了一名大学生!”

唯一的麻烦是,上学第一周,我开始在食堂自助餐厅厨房洗涤槽边当一名洗碟工:打工换取我一日三餐。打完工之后去上课。接着完成家庭作业:也就是,三天读完荷马的《伊利亚特》,随后再用三天时间读完《奥德赛》。最后,下午四点去练橄榄球,八点回房间,在约翰·杰伊楼楼上受训运动员专用餐厅里狼吞虎咽吃晚饭。(牛奶、肉、烤吐司,管你吃饱,这很好。)

可是,天哪,哪个精神正常的人会认为一个人能在一周内干这么多事情?而且还能睡上一会儿觉?让饱受蹂躏的肌肉得到片刻休息?“哎呀,”他们会说,“这是常春藤的宠儿,这不同于其他任何一所大学或大学联盟,你可以仅仅因为打橄榄球而得到一辆凯迪拉克牌轿车和一些钱,记住,你拿着哥伦比亚大学俱乐部的奖学金,你必须学习成绩优秀。他们不会让你白吃饭的,那违反常春藤盟校的规定,对运动员不能偏袒。”不过,事实上,整个哥伦比亚橄榄球队队员的平均成绩为B,大学代表队和新生队都这样。这是千真万确的。我们得像特洛伊人那样拼命学习接受教育,白发苍苍的年迈训练员常常说:“一切都是为了荣耀,我的孩子们,一切为了荣耀。”

自助餐厅的工作让我感到烦恼:因为星期天餐厅关门,没有一个工作人员能吃到东西。我想,这样的话,我们只能到纽约或新泽西的朋友家里去吃饭,或者向家里要饭钱。有些人靠奖学金。

的确有人邀请我去吃晚饭,哥伦比亚学院的院长,老院长霍克斯用一张大的正式请柬正式邀请我,他家位于莫宁赛德大道或者在那附近,紧靠哥伦比亚大学校长尼古拉斯·默里·巴特勒的寓所。我打扮得绝对潇洒,身着妈妈在洛厄尔的麦奎德精心挑选的运动外衣,里面配上白衬衣和领带,宽松长裤烫得笔挺(干洗店就在对面的阿姆斯特丹大街上),入座后,我文雅地举起碟子,注意与身子保持距离,用勺子舀汤也与身子保持距离,面带客气的笑容,头发梳得溜光,别人说笑话就表现出讨好的兴趣,院长严肃时,我也表情敬畏。主菜是肉,不过我文雅地将它切开。在那些日子里,我就餐时的举止绝对高雅,因为早在洛厄尔家里时,我姐蒂宁培养了我好几年;她是艾米莉·波斯特 [10] 迷。晚餐后,院长起身给我(和其他三名独特的小伙子)看他珍贵的恐龙蛋,我流露出发自内心的惊讶;谁能想到我会在著名老院长的府上看见十亿年前的恐龙蛋?我说府上,因为那是一个奢华的套房。院长随即给我妈写了一封短信,说:“你的儿子约翰·路·杜洛兹,请允许我自豪地说,杜洛兹太太,有着绝对最高雅优美的餐桌礼仪,在我的餐桌上看到这种举止真令我感到高兴。”(原文大致如此。)妈妈永远忘不了那封信。她告诉了爸爸,爸爸说:“好孩子,”尽管在洛厄尔时,爸爸和我常常一起吃夜宵,这次吃鸡蛋,下次吃黄油,谁管他呢,放开肚皮,吃!

不过,我喜欢霍克斯院长,每个人都喜欢他,他身材矮小,戴着眼镜,眼睛里闪烁着欢乐的光芒,他是个老派守旧的人。他和他的恐龙蛋……

赛季第一场球赛,新生队旅行赴新泽西州的新布朗斯维克,与罗格斯大学的新生队比赛。那是一九四年十月十二日,星期六,我们的校队之前二十比六击败了达特茅斯校队,我们南下新泽西,我坐冷板凳,我们以七比十八败北。学院小型日报报道:新生队出师不利,七比十八败给罗格斯一年级新生 。报纸没有提及我只在下半场有机会参赛,就像在洛厄尔高中一样,文章在结尾说:“当杰克·杜洛兹表现出色时,莫宁赛德们 [11] 有几次较好的持球跑动进攻……守卫队员中表现出色的新生是马斯登(警察局局长的儿子)、朗斯特德特以及杜洛兹,杜洛兹也许是赛场上的最佳后卫。”

于是,在第二场与圣本笃预备学校比赛时,好了,他们一开始就让我上场。

不过,你应该记得,我之前炫耀过我们是如何打败圣约翰队,队里是如何少不了我这个老圣约翰的。我得了一枚奖牌,这你知道,挂在我家后院的门上。是圣本笃奖牌。有个爱尔兰姑娘曾对我说过:“依照你古盖尔人的血统,每次搬进新房,你必须做两件事情:买一把新扫帚,在厨房门上别一个圣本笃奖牌。”这倒不是我获得那枚奖牌的原因,不过实际情况是这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