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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分钟以后,我和那个撒泼的女疯子被一起扔进了约洛县警车的后车厢里,事情闹大了,那个老实的校园警察早就管不了了。我们两个都被铐了起来,铐得我的手腕生疼,比我之前想象的疼得多。

那个女人被彻底激怒了,大声嚷嚷:“我跟他说过我他妈的不在现场!”校园警察也这么对我说过,只是他说的时候面带忧伤,而她却说得洋洋得意。“太高兴了,你最后决定跟我一起。我叫哈露·菲尔丁。戏剧系的。”

一句废话也没有。

“我之前从没遇到过叫哈露的人。”我说的是名字叫哈露,我认识姓哈露的人。

“随我妈叫的,她的名字是随珍·哈露叫的。我妈叫哈露是因为珍·哈露美丽又聪明,可不是因为我外公是个老色鬼。根本不是。但是对哈露来说,美丽聪明有什么用呢?你说呢?好像这样就能成为伟大的榜样一样。”

我对珍·哈露一点儿也不了解,只知道她可能演过《乱世佳人》,可我从没看过《乱世佳人》,也从没打算看。战争都结束了,还有再去回顾的必要么?“我叫露丝玛丽·库克。”

“露丝玛丽?迷迭香的意思!花语是回忆!”哈露说,“你的名字太棒了!非常非常迷人!”她先把胳膊放在屁股下,又挪到大腿下,她戴着手铐的手腕在她身前扭曲着。要是我能做出和她一样的动作,我们就能握手了,这好像就是她的意思,可我做不出来。

警车把我们带到了约洛县监狱,在这里哈露的这套动作引起了一阵骚动——蹲下,双腿跨过被铐住的手腕。哈露很高兴,连着做了好几遍,又有一大堆警察被叫过来看哈露表演。面对这些热情的警察,哈露摆出一副胜利者的谦虚态度,“我的胳膊很长,以前从来没穿过这么合适的衣服。”

逮捕我们的警察名叫阿尼·哈迪克。哈迪克警官摘下帽子后,露出了光亮的脑袋,他的头发正沿着一条干净的曲线从他的前额撤离,这样就衬得他的五官特别整齐,就像聊天表情里的笑脸。

他给我们开了手铐,把我们交给县里的警察审讯。“弄得我们好像多值钱似的。”哈露解释道,她的一言一行都表明她是这里的常客。

可我什么都不懂。我身上那股冲动劲儿早就彻底消失了,现在我只觉得浑身上下不舒服,这种感觉像是忧伤,又像是想家。我到底做了些什么?我究竟为什么要这么做?头顶的荧光灯像苍蝇一样嗡嗡嗡嗡响个不停,照出了每个人眼底的阴影,把大家都照得又老又绝望,甚至还带一点绿色的幽光。

“你好,请问要审讯多长时间?”我尽可能礼貌地问,然后突然想到下午的课应该上不成了。欧洲中世纪史,讲各种各样的铁女架(1)、地下密牢和火刑柱。

“要多久有多久。”县警局的女警察厌恶地瞅了我一眼,眼睛还发着绿光,“要是你不问我问题惹恼我的话,会比这快很多。”

这时候说这个已经太晚了。下一秒她就把我扔到了牢房,这样她审讯哈露的时候我就不能在旁边添乱了。“别担心,老大。”哈露朝我喊,“我马上就来陪你。”

“老大?”女警察重复了一遍。

哈露耸耸肩。“老大,领导,主人。”她给了我一个燃烧着的赞博尼磨冰机式微笑,“美国队长。”

未来,警察和大学生有可能不再是宿敌,但我肯定是活不到那一天了。警察命令我摘下手表,脱下鞋,解下腰带,然后把光着脚的我关进了牢房,四周都是铁栏杆,地板上黏糊糊的。拿走我东西的女警察态度非常恶劣。牢房的空气里有一股浓烈的味道,是啤酒、面条、杀虫剂、小便混在一起的臭气熏天的味道。

虽然我是女孩子,却很会爬树。检查之后,我发现牢房里的铁栏杆一直竖到房顶。牢房天花板上的荧光灯比外面多,嗡嗡嗡嗡的声音也比刚才更响,其中一根灯管一直在不停地扑闪,所以监狱里忽明忽暗,就像白天黑夜不停地交替。早上好,晚上好,早上好,晚上好。唉,要是我穿着鞋就好了。

牢房里已经有两个女犯人了。其中一个坐在牢房里唯一一个光秃秃的床垫上,她是个黑人,喝醉了,很年轻,看起来很脆弱。“我需要医生。”她边说边伸出胳膊肘,上面有一道很窄的伤口,血从伤口里缓缓流出来,在忽明忽暗的灯光照射下,血一会儿变成鲜红色的,一会儿变成深紫色的。“救命啊!为什么没人来救我?”她突然尖叫起来,把我吓了一跳。没有一个人(包括我自己)回应她,之后她就一句话也不说了。

另一个是个中年妇女,白种人,看起来很紧张,整个人瘦得像根针。她漂染过的头发显得僵硬呆板,身上穿着粉橙色套装,在监狱这种地方,这套衣服算是很讲究了。她说她刚刚追尾了一辆警车。一周前她刚被抓过,那时她家要举办周末午后足球派对,为此她跑去商店偷墨西哥面饼和辣调味汁。“太倒霉了。”她对我说,“我点儿真背。”

警察终于要审讯我了。我没有表,不知道现在已经过去了几个小时,这次审讯是在我放弃希望很久之后才开始的。哈露还在监狱的办公室里,坐在一把椅子上扭来扭去,这把椅子看起来像石头一样硬,她每次改口供的时候都要使劲儿拍大腿。最后她被指控破坏公物、扰乱治安。她跟我说这种指控无关痛痒,他们根本不拿她当事儿,也不该拿她当事儿。她给男朋友打了个电话。她男朋友就是餐厅里被她骂走的那个男的,他接到电话立刻就赶过来把她接走了,那时候我还没被审讯完。

我算是知道男朋友多么有用了,当然这不是我第一次知道。

我的罪名跟她一样,只是多加了另外一条重要的指控——袭警,这条指控可绝非无关痛痒。

现在,我已经坚信我之前什么都没做,只是在错误的时间出现在了错误的地点。我给爸爸妈妈打电话,除了他们我还能向谁求助呢?多希望妈妈能接电话啊,通常我往家里打电话都是她接,可这次她出去打桥牌了。她打桥牌很上瘾,可是牌品不好,我都不敢相信竟然还有人愿意跟她打牌,但这也是因为那些人太迷桥牌了,就跟吸毒成瘾一样。通常她会在外面打一两个小时,然后就提着她那银色的手包满面春风地回家,作弊赢来的硬币在手包里叮当作响。

直到爸爸将我的事告诉她。“你到底做什么了?”爸爸听起来快要气炸了,就好像他在做什么重要的事情被我打断了一样,但所谓的重要事情也只是他自己认为很重要罢了。

“没什么。惹恼了一个警察而已。”我的恐惧感像蛇皮一样蜕去了。爸爸对我总是有这种功能。他越生气,我就越高兴,当然我一高兴他就更生气。说实话,他对谁都有这种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