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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最大的敌人是无聊。最终促使他回家的也是无聊。准确地说是有一天晚上在巴黎,他突然意识到他既不想待在巴黎,也不想重游意大利、西班牙或者欧洲的其他任何地方。

你一定会以为,我说的回家就是回英格兰,其实我不是这个意思: 那已经永远不可能再成为查尔斯的家了,尽管他离开巴黎之后在英格兰待了一个星期。他从里窝那前往巴黎途中,和两个美国人结伴同行,一个年长的绅士和他的侄儿。他们来自费城。也许是因为能用不太陌生的语言和别人交谈感到愉快,查尔斯对他们颇有好感。他亲自带他们游览阿维尼翁,又领着他们去欣赏维齐莱的名胜。他们在观光时发出的赞叹十分天真,让人听了觉得荒唐可笑,但是他们没有言不由衷之词。维多利亚时代的英国人都喜欢认为,美国佬普遍都是傻瓜,他们俩可一点也不像。他们的不如人之处严格局限在他们对欧洲的无知。

年长的费城人的确很博学,对生活有很敏锐的见解。有一天傍晚吃过晚饭之后,他和查尔斯长谈,讨论宗主国英国及其反叛的殖民地两者各自的长处,他的侄儿在旁边听。这位美国人对英国的批评,尽管措辞礼貌,仍然深深地打动了查尔斯的心弦。虽然对方操的是美国口音,但是查尔斯发现他的观点跟自己的十分相似。查尔斯甚至隐约看出,有一天美国可能会取代比较古老的英国,尽管这一看法还很模糊,而且只是借助达尔文主义类推出来的。我的意思当然不是说他想移民去美国,虽然当时每年都有成千上万穷苦的英国人这样做。他们所看到的大西洋彼岸的迦南(那是广告史上一些最无耻的谎言鼓动的结果)并不是他梦想中的迦南: 那里居住着比较清醒比较单纯的绅士,就像这位费城人和专心听他们讨论的讨人喜欢的侄儿,生活在一个比较单纯的社会里。这位叔父非常简洁地对他概括说:“一般地说,在我们国家,我们怎么认为就怎么说。伦敦给我的印象是——请原谅,史密森先生,如果你不说你不赞成的,老天爷就会帮助你。”

查尔斯决定去美国还有别的原因。在伦敦和蒙塔古一起吃晚饭的时候又提起了这一话题。蒙塔古对美国的态度不那么积极。

“我无法想象,他们那里到处都是好东西,查尔斯。他们不可能既充当欧洲社会渣滓的收容所,同时又能建设成一个文明社会。但是我想,有些比较古老的城市还是很宜人的,有它们的长处。”他呷了一口波尔图葡萄酒。“不过我倒要顺便提一句,她很可能就在那里。我看你一定也这样想过。我听说,在那些廉价邮轮上有许多一心想找个丈夫的年轻女人。”他连忙又补充了一句,“当然那并不是她前往美国的原因。”

“我没有想到这一层。说句实话,最近几个月我很少想她。我已经放弃希望了。”

“那么去美国吧,找一个迷人的波卡洪塔斯②,投入她的怀抱,把过去的一切伤心都忘掉。我听说,出身高贵的英国绅士,如果他愿意的话,年轻漂亮的女人任他挑选,既得到了姿色又得到了嫁妆。”

查尔斯笑了。他是想到双倍漂亮的女人笑呢,还是因为自己已经订好了船票,但还没有告诉蒙塔古而笑呢,这个问题就留给读者去想象吧。

①此诗系马修 · 阿诺德所作,题为《致马格丽特》(1853)。

②波卡洪塔斯是 17 世纪北美印第安人部落首领之女,曾搭救过英国殖民者,与英国移民结婚,后去英国,受到上流社会礼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