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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这样,我不再害怕失眠。什么都不害怕。总之,我是把人生扩大了,我心想。从夜间十点到清晨六点的时间是属于我自己的东西。那相当于一天的三分之一的时间,之前都浪费到了叫睡眠的活动(他们称为“旨在冷却的治愈行为”)上。不过现在它变成了我自己的东西。不属于任何人,只属于我自己。我可以随心所欲地使用那时间。不再受任何人干扰,不再有人提出任何要求。

也许有人说,这从生物学的角度来看不正常。也许言之有理。也许有朝一日我必须偿还这笔持续的不正常生活的赊账。或许人生今后会把被扩大的部分——也就是我预支的部分——索要回去,谋求时间的收支平衡。这只是毫无根据的推论,可是也没有根据否定它,我觉得在逻辑上似乎也讲得通。

但老实说,我觉得这种事情根本无所谓。若由于阴差阳错不得不早死,我也没有异议。就让推论按它自己的路去走好了。至少现在我在扩大自己的人生。这是一桩妙不可言的事。此中有自己在享受人生的真实感。我没有被消费。至少我尚未被消费的那一部分存在于此。所谓活着,指的就是这么一回事。

确认丈夫已睡熟,我坐在起居室的沙发上,独自一人喝着白兰地,摊开书。我花了第一个星期把《安娜·卡列尼娜》一连读了三遍。越读越有新发现。这部鸿篇巨制充满形形色色的谜团和暗示。就像暗藏机关的箱子,大世界里有小世界,小世界里还有更小的世界。这些世界错综复杂地形成一个宇宙,始终在那里等待读者发现。此前我仅仅理解其中很小一部分。可是如今我能清醒地看透并理解托尔斯泰这位作家在此想阐述什么,希望读者读取什么,寓意如何有机地结晶为小说,小说中哪些东西最终又凌驾于作者之上。

不管怎么聚精会神我都不累。《安娜·卡列尼娜》读够了,我又读起了陀思妥耶夫斯基。令我心仪的是十九世纪俄国的长篇大作。百读不厌。无论怎样聚精会神都不觉得疲倦。无论多么难懂的地方都能毫不费力地理解。就如同唱针划过唱片的声槽,我的手指能清清楚楚划过故事的细节,并深深为之感动。

这才是本来的我应有的姿态,我想。重要的是专注力,我这么想道。没有专注力的人生,就仿佛大睁着双眼却什么也看不见。

不久白兰地喝光。我差不多喝掉了整整一瓶白兰地。我去高级食品店买来一瓶相同的人头马干邑。顺便又买了一瓶红葡萄酒,还买了巧克力和曲奇。又去另一家店里买来水晶白兰地酒杯。

有时正看着书,情绪会变得十分亢奋。我就中断阅读在房间里活动身体。做做柔软体操,要不就在屋里兜圈子。为了让心绪宁静下来,还深夜出去漫步。我换好衣服,从停车场把思迪开出去,漫无目的地在附近兜风。有时走进通宵营业的家庭餐馆喝咖啡,但万一遇到什么人会有麻烦,所以大多一直坐在车子里。把车停在看上去不像有危险的地方沉思。要不就开车去港口看船。

有一次被警官盯上,受到了盘问。我把车停在码头近旁的街灯下,眺望着轮船的灯光,打开广播听音乐。警官咯哒咯哒地敲击车窗。深夜两点半。我摇下车窗。是个年轻英俊的警官,说话也很客气。睡不着觉,我向警官解释道。他要我出示驾照,我便拿给他看。警官拿着查看了一会儿,说上个月这里发生过命案。一对年轻情侣遭到三名男子袭击,男人被杀死,女人被强奸。这桩血案我记得听说过,便点点头。所以深更半夜最好别在这一带闲逛,他说。谢谢,我这就走,我说道。拿回驾照后,我开动汽车。

不过别人跟我搭话只有这么一次。我未曾遭遇任何人的干扰,在深夜的街头彷徨一两个小时。然后把车子开进公寓的停车场,停在丈夫那沉睡于黑暗中的米色蓝鸟车旁边。听着引擎发出滴滴答答的声音冷却下去。当声音消失后,我下车,上楼回家。

回到家里,首先走进卧室,确认丈夫是否还在安睡。丈夫每次都肯定酣睡不醒。然后我再去孩子的房间瞧瞧。孩子同样也在深深酣眠。他们一无所知,深信世界毫无变化照常运转。其实并非如此。世界正在他们并不知晓的地方发生变化,直至无可挽回。

有一次在深夜里,我定定地盯着丈夫酣睡中的脸好一会儿。因为卧室里咣当一声,我慌忙跑去一看,原来是闹钟掉到地板上。大概是丈夫在睡梦中舞动手臂,将闹钟碰落下去。然而丈夫像什么都不曾发生似的安然熟睡。哎呀,到底发生什么这人才会睁眼醒来?我捡起闹钟,放回枕畔,又抱着胳膊仔细端详丈夫的脸庞。回想起来,我许久不曾端详丈夫的睡容了。

刚结婚时我常常毫无意义地端详这张睡脸。并且暗想,只要这个人这般安然熟睡,就意味着我平安无事享受着呵护。

然而曾几何时,我不再这么做了。是何时开始的呢?大概是那次因为给孩子取名,我跟丈夫的母亲发生了争执。丈夫的母亲加入了宗教团体,从那里“请”回一个名字。忘记那是什么名字了,但总之我可无意“请”那种玩意儿。为此我头一次和婆婆争吵。是相当激烈的争吵。可是丈夫不发一言。他不站在哪一边,只是一个劲地在一旁劝架。

我猜大概就是在那次,我失去了享受丈夫呵护的真实感。是的,丈夫没有保护我。我大感愤慨。对丈夫甚至比对婆婆还愤慨。这当然是以前的事了,我和婆婆事后很快就重归于好。儿子的名字由我自己取。跟丈夫也很快和好如初。

但我猜想就是从那个时候开始,不知不觉地,我不再端详丈夫的睡颜了。

我一动不动站在那里,凝视他的睡脸。一只赤裸的脚以奇妙的角度从被子一侧伸出来。简直让人以为是别人的脚。大脚硬邦邦的。嘴巴半张着,下唇松松垮垮垂向下方,鼻翼不时像忽然想起来似的猛然一颤。眼睛下面的黑痣大得异样,显得猥琐。眼睛闭得也有些缺乏风度。眼睑松弛,望去像个退色的肉盖子。睡得简直像个傻瓜,我心想。睡得简直像个傻瓜。这人睡觉时脸怎么这样难看?不管怎么说都太过分了。从前可不是这样。刚结婚那阵子,这张脸显得更加神气。同样是熟睡,睡容也没像这般邋遢。

我试着回忆丈夫从前的睡颜是什么模样。但怎么努力也想不起来,只能想起那张睡脸绝非这般邋遢。或许这仅仅是我的一厢情愿。或许他从前也是这样一副睡容。或许只是我的移情作用。若是我的母亲,她一定会这么说。你这个人,结婚后还钟情于对方,至多也就两三年。这是她的口头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