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尼斯女郎(第3/9页)

“上帝,多美妙的画啊!”辛普森又低声说道。他不紧不慢地走着,挥动球拍,又俯下身,橡胶鞋底啪啪轻响。现在给他画个像必定清晰:瘦高个,淡红色的头发,穿着有褶皱的白裤子,和后襟上有带子的宽松灰夹克。也可以仔细关注他那纽扣一样的鼻子,长着雀斑,上面架着轻薄型的无边夹鼻眼镜。眼睛视力不好,目光有点迷乱,突出的脑门上也有雀斑,颧骨和脖子被夏天的太阳晒红了。

他现在是大学二年级的学生,生活节俭,正在用功修神学课程。他和弗兰克成为好朋友,不仅仅是因为命运把他二人分在了同一套公寓里(公寓里有两个卧室和一个公用的起居室),而且,最重要的是,他这个人,和大多数意志薄弱、缺乏自信、有暗恋毛病的人一样,会不由自主地粘上一个样样都光鲜强大的人——那牙齿,那肌肉,那表现为意志力的心灵,和身体一样壮。正因为有如此坚强的意志力,弗兰克,他那所大学的骄傲,划过赛艇,夹着橄榄球飞越赛场。他知道怎样一拳准准地击在下巴尖上,那地方有一块可笑的骨头,和肘部一样,打得准的话,一击就可以让对手睡倒在地。这个出类拔萃、人见人爱的弗兰克,发现和软弱笨拙的辛普森交朋友,可以极大地满足他的虚荣心。顺便说一下,辛普森知道些弗兰克不对其他朋友透露的事情。其他朋友只知道弗兰克是个优秀的运动员、热情洋溢的小伙子,偶尔听了关于弗兰克的任何谣传根本不会理睬的。原来是有传闻的,说弗兰克画画得非同一般地好,只是从来不向任何人展示他的画作。他从不谈论艺术,唱歌、痛饮、狂欢倒是随叫随到,不过突然间会有奇怪的阴云笼罩了他的情绪,这种时候他就要么离开他的房间,要么不让任何人进去,只有他的室友,事事不如他的辛普森,可以看见他在干什么。弗兰克在心情不好、与世隔绝的这两三天里创作的东西,既没有藏起来,也没有销毁,过后他好像要痛改前非似的,又变成了原来那个乐呵简单的他。仅有那么一次,他把他的情况吐露给了辛普森。

“你看,”他说道,皱起了平时无忧无虑的前额,用力将烟灰磕出烟斗,“我觉得艺术里,尤其是绘画里,有些东西太柔弱,不健康,不值得身强力壮的男子汉涉足。我尽力同这个恶魔搏斗,因为我知道它能把人给彻底毁了。我要是完全屈服于它,那就没有了有条不紊的平静生活,没有了常人的大喜大悲,没有了运动中的那些准确规则。运动要是没有规则,那就失去灵魂了。我就注定会陷入无穷无尽的混乱和烦恼之中,天知道会是个什么样子。我将备受折磨,至死方休。我将变成像我在切尔西遇到的那种失意倒霉家伙一样的人。那些自负才智却一事无成的笨蛋,留着长发,穿着丝绒夹克衫——苦恼,软弱,只迷恋着手里那块黏糊糊的调色板……”

不过那恶魔肯定威力超凡。冬季学期一结束,弗兰克没跟他父亲讲一个字,便坐三等火车去了意大利(这让他父亲深深伤心)。一个月后他直接回了学校,晒黑了,兴高采烈,好像一劳永逸地摆脱了艺术创作的烦人高烧似的。

后来就到暑假了,他邀请辛普森到他父亲的城堡里住几天,辛普森满口感谢着接受了邀请。原来辛普森正为回老家的事发愁,往常都要回到老家那个宁静的北方小镇,那一带每个月都会发生点可怕的犯罪案件;还要去看望做教区牧师的父亲。他父亲是个和蔼可亲、与世无争的人,但神志完全失常,只管弹竖琴,在自己的屋里钻研高深学问,不管他教区里的众教徒。

只要是美,不管它是独具色彩的夕阳,容光焕发的脸,还是一件艺术作品,都会让我们不知不觉地回望我们个人的过去,把我们自己和我们的内心世界与展现在我们面前可望却不可即的美相提并论。这也就是辛普森之所以浮想联翩的原因。那位穿着细棉布和丝绒衣服、死去很久的威尼斯女郎在他眼前复活了,当他踩着小径上紫罗兰色的泥土缓缓行走时,他想起了他和弗兰克的友谊,想起了他父亲的竖琴,想起了他自己一事无成、闷闷不乐的年轻时代。幽远的树林寂静无声,时不时传来一声树枝的噼啪轻响,不知是谁碰的。一只红色的松鼠顺着一截树干疾跑下来,翘着绒毛浓密的尾巴跑到附近的一截树干跟前,又顺着树干飞快地爬上去。阳光轻柔地照在枝叶之间,蚊子在阳光里环绕,像金黄色的灰尘。一只大黄蜂卷入一株羊齿草厚重的花边中,已经嗡嗡地唱起了更为孤独的晚歌。

辛普森在一条长凳上坐了下来,凳子上有溅上的鸟粪干了后留下的白色痕迹。他弓起背,把尖尖的胳膊肘支在膝盖上。他从小就受到幻听的折磨,这时他觉得幻觉又开始了。当他在草地上,或者像现在这样在暮色将至的寂静林中,他都会不由自主地疑惑:透过寂静,他可能听到整个庞大的世界穿越而来,带着音调优美的口哨声;又听到遥远的城市中嘈杂喧闹的声音,海浪沉重拍打的声音,沙漠上空电线歌唱的声音。渐渐地,他的听力在他的思维引导下,开始认真地辨别这些声音。他能听见火车突突慢行的声音,即使铁轨可能在十几英里开外。然后是车轮的叮当声和刺耳的摩擦声——随着他迟钝的听力变得敏锐起来——又听见乘客的说话声、咳嗽声和笑声,他们翻报纸的沙沙声,最后,完全陷入他的声音海市蜃楼之中,甚至能清清楚楚地听见乘客们的心跳,那心跳渐次加强,滚滚而来,嗡嗡声,叮当声,震得辛普森两耳发聋。他打个冷战,睁开眼睛,明白了,原来那扑通扑通的沉重声音是他自己的心跳。

“卢加诺(5) 、科莫(6) 、威尼斯……”他喃喃自语,在寂静无声的榛子树下的长凳上坐了下来,立即听到阳光明媚的小镇上隐隐的泼水声,接着,更近一点,铃儿的叮当声,鸽子翅上的哨声,像莫林那样高调门的笑声,还有看不见的过往行人永不停歇的沙沙脚步声。他想停住不听了,可他的听力,像滚滚洪流,一发不可收。又过了片刻,他还是停不住他那非同寻常的投入,不但听见了行人的脚步声,还听见了他们的心跳声。成千上万颗心在膨胀,在轰轰作响。这时辛普森完全恢复了意识,这才明白过来,原来所有 这些声音,所有 这些心跳,都集中在他自己的狂乱心跳上。

他抬起头来。一阵微风如丝巾一般拂过林荫道。金黄的阳光分外柔和。

面带无力的笑容,他站了起来,忘记了放在长凳上的球拍。他朝房子那边走去,到更衣进餐的时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