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雅尔塔的春天

菲雅尔塔的春天多云且沉闷。各种东西都泛着湿气:悬铃木斑驳的树干、杜松灌木、围栏、铺路的小石子。远处几幢淡蓝色的房屋,错落排成一行,摇摇晃晃爬上斜坡(一棵柏树指示了爬坡的方向)。就在那些高低参差的屋檐之间蒸腾着一片水汽,水汽中影影绰绰的圣乔治山显得越来越不像明信片上画的样子。画着圣乔治山的明信片自一九一○年以来一直是招徕观光旅游者的法宝。它们(如那些戴草帽的年轻出租马车车夫所言)始终在旋转售卖支撑架上,和带紫晶的岩石以及壁炉上梦幻般的贝壳装饰待在一起。空气中没有风,很温暖,隐隐有一丝烧糊了的气味。雨水冲淡了海水中的盐分,大海这时不是碧蓝而是灰色,海浪懒懒涌动,不愿碎成泡沫。

三十年代初,就在这样的一天,我不知不觉间走在了菲雅尔塔一条陡直的小街上。我所有的感觉都敞开着,各种景色马上尽收眼底:货摊上摆着品种繁多的海产品,商店橱窗里有珊瑚做的基督受难十字架;墙上贴着一家巡游马戏团垂头丧气的演出海报,被浆糊浸湿了,一角已从墙面上脱开。灰蓝色的旧人行道上扔着一小块尚未熟透的柑橘的黄皮,是它留住了即将消逝的记忆,时不时令人想起古老的马赛克图案。我喜欢菲雅尔塔。我喜欢它,是因为在流淌着紫罗兰色音节的山谷里我感受到了一朵遭受风吹雨打最厉害的小花隐隐散发出的香甜湿气,也是因为这个可爱的克里米亚小镇有一个中提琴般的名字,仿佛有浓浓情思回响在琴音中。我喜欢菲雅尔塔,还因为这里的四旬斋(1) 湿气凝重,昏昏的睡意中自有净化心灵的特殊之物。所以我故地重游,非常高兴。我沿着排水沟中的潺潺流水溯流朝山上爬去,没戴帽子,脑袋湿了。虽然衬衣外面只罩了一件轻便雨衣,皮肤上却早已暖洋洋的。

我是乘卡帕拉贝拉快车来的。这种火车具有山区火车独有的风格,跑起来不顾一切危险,一夜间风驰电掣,不知穿过了多少山洞。我预计能在那里逗留的时间只有一两天,相当于出公差途中可以喘口气,稍事休息。我把妻子和孩子们留在家里。家是一个幸福之岛,它总是出现在我生命的晴朗北方,总是漂浮在我的身旁,甚至有可能穿透我的身心。不过在多数时间里,它仍然处于我的身外。

一个没穿裤子的小男孩,紧绷着泥灰色的小肚皮,一摇一晃地下了一个门阶,又弓着腿往前走,想一次捧住三只橘子,却总是把第三只不听话的橘子弄掉,最后他自己也摔倒在地。这时过来一个十二岁左右的女孩,黑黝黝的脖子上挂着一串沉甸甸的珠子,穿着一条像吉卜赛人常穿的长裙,猛地伸出她那双更灵活的手,一把抢走了小男孩手里所有的橘子。不远处是一家咖啡店,湿漉漉的露台上,服务生在擦厚厚的餐桌桌面。一个面容忧郁的当地人在兜售当地出产的棒棒糖,那东西样子很精巧,泛着月色般的微光。他把装得不能再满了的一个篮子搁在有裂缝的栏杆上,和服务生隔着篮子说起话来。要么是毛毛细雨停了,要么是菲雅尔塔已经习惯了毛毛细雨,现在呼吸的是潮湿空气还是温暖的雨水,她自己也不清楚。一个英国男子,穿着质地结实、可以出口的那种高尔夫球灯笼裤,从一座拱门下走了过来,进了一家药店,边走边从一个橡胶小袋里掏出烟丝,用拇指压进烟斗里。药店里有一个蓝色的花瓶,里面几大块苍白的海绵眼看就要渴死在玻璃后面。这样一个灰蒙蒙的日子,浸润着春的精髓,它自己似乎感觉迟钝,没有觉察出来,我却全身心地投入其中,感受着它的悸动与气息。想到这一点,我满怀感激,觉得所有的血管里都荡漾着无比甜美的欣喜。我的神经度过一个无眠之夜,接受能力变得非同一般地强,我吸收了一切:小教堂过去有一片杏树林,里面一只画眉在啭鸣;眼看快要倒塌的房屋一片寂静;远处大海的脉搏在薄雾中跳动。与此相伴的是一堵墙,墙头插满了破碎的瓶子玻璃,闪着防贼的莹莹绿光。还有一张马戏广告,用各种牢实不褪的颜色画着一个头插羽毛的印第安人,他骑在一匹后腿直立的马上,正甩出套索套捕一匹当地特有的斑马;还画着一些呆若木鸡的大象,坐在各自金星闪闪的宝座上沉思。

不久,刚才那个英国人从后面赶上了我。我正要把他连同其他东西一并收入眼底时,碰巧注意到他的一只蓝色大眼睛突然斜瞄向一边,扯得深红色的眼角都变了形。看他匆匆舔湿嘴唇的样子,我猜是看过药店里那些干燥海绵的缘故吧。但紧接着,我顺着他的目光,看见了尼娜。

在我们十五年的——唉,我找不到确切的术语来形容我们之间那种关系——之中,每一次见她,她似乎都不能一眼认出我来。这一次,她又是在对面的人行道上呆立了片刻,然后朝我半转过身来,神情犹犹豫豫的,同情中混杂着好奇心。只有她的黄色围巾已经开始飘动,就像狗总是先于其主人认出你——接着她叫了一声,双手高举,十个指头全都跳起舞来。就在街道的正中间,她吻了我三下,都是有口无心的吻,就像老朋友见面,一激动先吻几下再说(每次分别时也是这样,她冲我急匆匆地画画十字)。然后她就走在我身边,紧紧依偎在我身上,调整步子,和我保持一致。只是她的棕色裙子太窄,凑合着开了个边缝,步子跨得不那么自如。

“对呀,费迪也在这里。”她回答道,接着马上客气地问候叶连娜。

“他肯定是和塞居尔在哪里闲逛,”她继续说她的丈夫,“我呢,要买些东西。吃过午饭我们就离开了。等一等,亲爱的维克多,你这是带我去哪儿?”

回到从前,回到从前,每次见她都是这样,重复多年积累下来的整个过程,从最开头直到最近一次新添的情节——就像俄国的童话故事,每到故事有了新的转折时,就要把已经讲过的部分再讲一遍。这一次我们见面是在温暖多雾的菲雅尔塔。即使我知道这是最后一次,也不能多施手段来一番隆重庆祝,无法在命运提供的现有菜单上再添点新鲜花样。我口口声声说这是最后一次,因为我想象不出天堂里有哪一家代理公司会答应安排我与她在葬入坟墓后再见一面。

我初识尼娜的那一幕要放在多年前的俄国,从后台传来的左翼剧团吵吵闹闹的声响判断,应该在一九一七年前后。那是一场生日宴会,地点在我姨妈家的乡下庄园,离鲁加镇不远,时间正值隆冬之季(走近那地方的第一个标志我至今记得清清楚楚:一片白色荒野中矗立着一座红色的谷仓)。我刚从皇村学校毕业,尼娜则已经订婚了。她与我同龄,也与那个世纪同龄,但看起来至少有二十岁,也许是她生得纤细匀称的缘故。到三十二岁,这身材反而让她看上去相当年轻。她的未婚夫是个青年近卫军,从前线回来休假。他长相英俊,身材结实,极有教养,为人冷淡,说话时每个词都要在最精确的常识天平上称量过,然后用丝绒般的男中音讲出来,这样的嗓音在对她说话时会变得格外悦耳。他太讲究礼数,对她太忠心,可能让她有点烦。如今他是个成功的工程师,不过在某个极其遥远的热带国家工作,稍微有点寂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