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洛维夫人(第3/55页)

也许,她原本会像贝克斯伯罗女士一般黝黑,有如皱皮一般的肌肤,还有双美丽的眼睛。也许,她会像贝克斯伯罗女士一样,举止庄重沉稳,一副人高马大的样子,像男人一样对政治感兴趣,在乡下有幢府邸,很尊贵,也很诚恳。然而,她有的只是一副豆芽般的细长身材,一张滑稽可笑的小脸,如小鸟般的尖嘴。诚然,她保养得很不错,手和脚都很好看,穿得也好,尽管她在衣着上的花费并不大。可如今,她寄居的这具肉身(她停下脚步,看着一幅荷兰画)常常显得无足轻重——甚至像根本不存在似的。她有种古怪异样的感觉,感觉自己成了个隐形人,没人看得见她,没人认识她。再也不会有结婚生子这种事情了,剩下的唯有随着滚滚人潮奇怪而庄严地往前迈步,迈步走入邦德街。剩下的唯有达洛维夫人自己,甚至连克拉丽莎都不存在了,只剩下理查德·达洛维夫人。

邦德街令她着迷,在这个季节,这个清晨的邦德街。街上彩旗飘扬,一家家店铺,不张扬、不炫耀。在她父亲五十年来一直在那里买西服的商店里放着一卷斜纹呢,珠宝店里有几粒珍珠,鱼摊冰块上有一条三文鱼。

“就这些,”她看着卖鱼的摊子,自语道。“就这些,”她在手套店的橱窗前停留了片刻,再次说道。战前,你可以在那里买到几近完美的手套。她的威廉大叔以前常这么说,通过鞋子和手套你就能看出一个姑娘是否是淑女。在战争中的某天早上,大叔突然去世了。他曾说过:“我已经活够了。”手套与鞋子,她尤其喜欢手套。但她的亲生女儿,她的伊丽莎白,却对这两样全无兴趣。

全无兴趣,她一边想着,一边沿邦德街向一家花店走去。她每次举办派对,他们都会为她把花留好。而伊丽莎白最关心的是她的小狗,真的。今天早上,整幢房子里都闻得到一股柏油味。不过,可怜的小狗灰灰总比基尔曼小姐要好一点。犬热症、柏油,以及所有的不适,也总比枯坐在闷热的卧室里抱着本祈祷书要好!随便什么都比那好,她想这么说。可这也许只是人生的一个阶段,就像理查德说过的,每个姑娘都会经历这样一个阶段。也许是因为坠入了爱河。可为什么恋爱的对象偏偏是基尔曼小姐呢?当然,基尔曼小姐以前曾遭受过虐待,所以我们必须对她多加体谅,而且理查德说过她是个很有能力的人,有着不折不扣的历史学家的头脑。总之,她俩已到了形影不离的程度,而伊丽莎白,她的亲生女儿,还去参加了圣餐礼呢。克拉丽莎应该如何穿着打扮,应该以何种态度来面对那些前来领圣餐的人们,这些她都满不在乎,她的阅历告诉她痴迷于宗教会使人的性情变得冷淡(痴迷于任何事业都会如此),他们的感觉会变得迟钝。就拿基尔曼小姐来说吧,她愿意为俄罗斯人奉献一切,愿意为奥地利人忍饥挨饿,可在日常生活中她又绝对是个让人受不了的角色。她迟钝乏味,总是穿着她那件防水布的绿大衣。她年复一年穿着那件大衣,她浑身冒汗,只要她在房间里待上五分钟,你就准保会感受到她的崇高、你的渺小;感受到她是多么贫穷,你是多么富有;感受到她在没有一张垫子或床铺或地毯或随便什么的贫民窟里是怎么生活的。她的整个灵魂因浸泡在悲惨世界里而遭到了腐蚀,在战争期间她被学校免职了——这个可怜巴巴的、满心委屈的、不幸的女人啊!其实,人家讨厌的不是她这个人,而是她的那些个想法,它们会聚在一起,无疑会成为一种巨大的威胁,但威胁并非来自基尔曼小姐本人,而是她的思想。她的思想如人们在黑夜里与之搏斗的鬼魂,如骑在我们头上吮吸掉我们一半鲜血的鬼魂,如蛮不讲理的统治者、暴君。不容置疑的是,如果我们重新掷一回骰子,如果黑色取代白色成为了一切的主宰,她就会爱上基尔曼小姐的!可这个世界的现实并非如此。并非如此。

可是,这个残忍的魔鬼,在她的体内肆意翻腾,激怒了她!她听见了树枝折断的声音,感觉到沉重的马蹄声踩踏在枝繁叶茂的密林深处,这座灵魂的密林。从来也不会完全满足,或者有充分的安全感,因为这个残忍的恶魔随时随地都会搅动起你的憎恨,而它,尤其是因为她的疾病,拥有巨大的力量使她感觉身陷囹圄,脊背生疼。它使她的肉体痛苦,使得在优美、友谊、健康和爱情中感受到的快乐和她那个快乐的家庭发生了动摇、颤抖、扭曲,就好像确实有个魔鬼在挖墙脚,就好像整个华丽的装饰只不过是自恋而已!这股厌恶之情!

废话,废话!她冲自己大喊,一边推开了马贝利花店的旋转门。

她走进去,轻轻松松、人高马大、身子笔挺、圆脸的皮姆小姐立马跑上前招呼她。皮姆小姐的双手总是红彤彤的,就好像和鲜花一起浸过冷水一样。

店里有这些花:飞燕草;甜豌豆;一束束的紫丁香;康乃馨;大把大把的康乃馨;还有玫瑰;还有鸢尾花。啊,是的——她在这个人间乐园里尽情地吮吸着甜美的芬芳,她站在那里和皮姆小姐说话。皮姆小姐在帮她挑花,她想到,皮姆小姐真是个好人,多年前她就一直这么和善。可今年皮姆看上去老多了,她的头在鸢尾花和玫瑰花之间转来转去,她半闭着眼对着一簇簇的紫丁香点头,用力地嗅着。尽管大街上喧嚣嘈杂,店里却弥漫着怡人的花香,还有那优雅的凉爽。接着,她睁开眼,玫瑰看上去多清爽呀,就像在洗衣店柳条筐里放着的蕾丝亚麻毛巾。红色的康乃馨又浓烈又整洁,高傲地昂着头。甜豌豆在花瓶里伸展着枝丫。淡淡的紫色,雪花般的洁白,暗雅——宛如一个炎炎夏日后的黄昏,穿着薄衣的姑娘们出来采摘甜豌豆和玫瑰花,天空几乎是靛蓝色的,飞燕草、康乃馨、水百合都在盛开着。傍晚六七点之间的时刻,每一朵鲜花——玫瑰、康乃馨、鸢尾花、紫丁香——都鲜艳夺目,雪白、淡紫、艳红、橙黄。每一朵鲜花都仿佛在燃烧自己,在薄雾般的花床里温柔地、纯洁地燃烧着。她是多么喜欢穿梭在鲜花间的灰白的蛾子呀,它飞过了香水草,飞过了晚香玉!

她跟在皮姆小姐后面从一个花罐走到另一个花罐,选着鲜花。全是废话,废话。她自言自语着,感觉越来越温柔,就好像这份美丽,这片芬芳,这样的色彩,再加上皮姆小姐喜欢她,信任她,这股温柔的暖流将她浑身裹住,它战胜了憎恨,战胜了那个魔鬼,战胜了一切!它将她轻轻托起,越托越高,直到——砰!外面的街上突然传来一声枪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