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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唐奈沉默了,然后用更慢的语速说道:“我们尽量在稳定中推进变革,但是有时这是不可能的。我不是一个会为了维持稳定而牺牲原则的人。”他看了看身旁的科尔曼又说:“我希望我们都能明白这一点。”

科尔曼点了点头,但没有接话。欧唐奈继续说:“尽管如此,如果你能够做到的话,我建议你谨慎行事。”他笑言:“能靠以理相劝解决的问题,就不用大动干戈了。”

科尔曼不置可否地说道:“我明白了。”他其实不太明白欧唐奈到底说了什么,他需要对欧唐奈了解更多才能听懂这些话。难道他对欧唐奈的印象是错的?这个外科主任,不过是一个胆小怕事的家伙?此时此刻,他是跟科尔曼说,作为一个新人,不要添乱吗?如果是这样的话,他们很快会发现,他们找错人了。戴维·科尔曼在心里默默记下,不管在伯灵顿找到怎么样的公寓,都不长租。

现在欧唐奈心想,刚刚说的那些话是不是有些欠考虑。他们好不容易招到一个像科尔曼这样的人。他不想一开始就令他心寒。但是此前欧唐奈满脑子都是乔·皮尔逊,还有皮尔逊对尤斯塔斯·思韦恩那众所周知的影响力。到目前为止,他希望自己能尽力支持奥登·布朗。过去,董事会主席做了不少支持外科主任的事。欧唐奈知道,布朗想要思韦恩的那25万美元,医院也的的确确非常需要这笔钱。如果这意味着需要顺着乔·皮尔逊一点儿,欧唐奈决定在可接受的范围内,尽量容忍皮尔逊。

医院的派系斗争和欧唐奈作为一个医生的职责,其间的界限应该在哪里?这个问题一直困扰着欧唐奈,总有一天他得划出一条明确的界限来。现在他是在耍官腔吗?欧唐奈觉得他是。如果他没有,他就不会对科尔曼医生说那番话了。权力导致人性被吞噬,不管你是谁,你都无法逃脱权力的侵袭。他想着要不要再跟科尔曼聊得更深入一些,也许可以把这个年轻人培养成自己人。但是,科尔曼毕竟是个新人,欧唐奈敏锐地意识到,他还没能够看透那双冷灰色的眼睛里隐藏的心思。

现在,他们进入市中心,炎热的伯灵顿街道上尘土飞扬。人行道被日光照射得有些刺眼,柏油路在热浪下被烤得黏糊糊的。他把别克轿车开进罗斯福酒店的前院。酒店门童打开车门,开始从后座上搬下科尔曼的行李。

欧唐奈说:“需要我跟你一起进去吗?确定一下一切是不是都安排好了?”

车外的科尔曼说:“真的,不用了。”还是那种平静但不容反驳的语气。

欧唐奈从车座位上探出身子说:“好吧,明天我们在医院等你,祝你好运。”

“谢谢。”

门童关上车门。欧唐奈缓缓地驶入市区的车流中,他看了看手表,现在是下午2点。他决定先去市中心的诊所,再回医院。

坐在三郡医院的门诊抽血室外面的皮面长凳上,伊丽莎白·亚历山大正纳闷为什么走廊墙壁要涂上两种不同深浅的棕色,而不是其他更轻快明亮的颜色。这里已经是医院比较暗的地方了,如果漆成浅黄色,最好是浅绿色,看上去会舒服不少。

从记事起,伊丽莎白就喜欢鲜亮的颜色。她记得当自己还是小女孩的时候,她给自己的房间做了第一幅窗帘,粉蓝色的棉布上织上了星星和月亮的图案。现在看来,那时候做工估计挺粗糙的。但是那会儿她可得意了。为了把它们挂起来,她跑到楼下父亲的杂货铺里,宠爱她的父亲为她找来了所有需要的东西:一个按照尺寸锯好的铁杆、几个金属支架、螺丝钉,还有一把螺丝刀。她还记得父亲在各种五金零件中四处摸索的身影,这些东西总是放得乱七八糟,并且堆得特别高,谁要过来买东西都必须现找现卖。

那时候,他们住在印第安纳州的新里士满。两年后,父亲在一次事故中去世了。两年还是三年呢?时光飞逝,伊丽莎白已经记不清了。但是伊丽莎白清楚地记得,在父亲去世前6个月,她遇见了约翰。那场邂逅也和颜色有着不解之缘。那时候,他读高中正放假,到店里来买红色的油漆,伊丽莎白正好在店里帮忙,她劝他换成了绿色。还是他本来就是要绿色,她卖了红色呢?关于细节的回忆都有些模糊不清了。

但是,她记得,就在那一刻,她爱上了约翰。没准当时她就是为了让他待得久一点,才劝他换个颜色的。现在往回看,似乎从那以后,两个人对彼此的感觉便从未有过改变。约翰读完高中之后读大学,但是他们一直都甜甜蜜蜜地在一起。在第一次见面之后的第六年,他们结婚了。奇妙的是,两人都没多少钱,约翰靠着奖学金读大学,但是周围没有一个人劝他们再等等,大家伙都似乎觉得他们是天生一对,结婚是再自然不过的事情。

在某些人看来,他们婚后的第一年看起来过得颇为艰难。对约翰和伊丽莎白来说,那却是极其快乐的一年。结婚前一年,伊丽莎白上了夜校,学做秘书工作。后来,在印第安纳波利斯,伊丽莎白找到一份速记员的工作,供约翰上大学和维持他们俩的生活。

那一年,他们认真地考虑约翰的前途,到底是目标远大一些读个医学院,还是只关注于眼前的生活,读个短期的技师学校算了。伊丽莎白建议读医学院。虽然这将意味着在几年之后,约翰才能开始挣钱养家,她却自愿继续工作以保证两人的生活。但约翰却有些犹疑,读医学院是他儿时的梦想,而且他大学的成绩还不错,但是他急于想为两人婚后的生活出一份力。然后,他们发现伊丽莎白怀孕了,对于约翰来说,事情就这么定下来了。不顾妻子的抗议,约翰入读医学技师学校,他们也搬到了芝加哥。

在那里,他们有了自己的孩子,起名叫帕米拉。4个星期后,孩子却因支气管炎死了。有一段时间,伊丽莎白觉得整个天都塌下来了,虽然道理她都明白,但是她的整颗心都摔成了碎片,什么都听不进去了。约翰尽了全力对她百依百顺,但是也于事无补。

她觉得在老地方实在是待不下去了,于是回到了在新里士满的母亲的家。但一个星期后,因为舍不得约翰,她又回到了芝加哥。从那时起,她确实也一点一点地回归了正轨。约翰毕业前6个星期,她发现自己又怀孕了,这下,她终于完完全全恢复了精神。现在,她觉得自己的身体特别棒,过去快乐的性格又回来了。一想到有一个小生命在肚子里渐渐长大,她那兴奋紧张的心情也生根发芽了。

在伯灵顿,他们找到了一间舒服的小公寓,租金比较便宜。靠着过去省下来的钱,他们分期付款买了一套家具,每个月再从约翰的工资里挪出来一部分还贷款。伊丽莎白想,除了医院里那有些不顺眼的棕色墙壁之外,实在是岁月静好,现世安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