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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只能摆出各种姿势,有的还非常夸张—有时,我的动作得夸张到一定程度,因为我必须清楚而有效地与人沟通,让人们明白我到底想表达什么。我不能说话,更令人沮丧的是,我的舌头天生又长又平又松弛,光是咀嚼时用舌头把食物推入口中就很困难,更别提发音说话这种更为灵巧而复杂的动作了。正因如此,我趴在厨房冰冷的瓷砖地板上,在自己撒的一泡尿里,等候丹尼回家。他快回来了。

我老了,尽管还能活到更老,但我可不想就这样度过余生—打一堆止痛针和减轻关节肿痛的类固醇;视力因白内障而模糊;餐具室堆满好几大袋狗尿布。我相信丹尼会给我买在街上看到的那种“狗轮椅”,一种当狗儿半身不遂时,用来托着它下半身的小推车。如此一来,铁定让我觉得羞辱不已,狗颜尽失。我不知道那是否比万圣节被主人精心打扮还糟,但应该好不到哪儿去。

当然,他是爱我才这么做的。我深信,不管我这把老骨头再怎么支离破碎,就算只剩下脑子浸泡在装有透明液体的玻璃瓶里,一双眼球浮在上面,依靠各式各样的插管勉强维生,他也会倾全力保住我的老命。但是我不想苟延残喘,因为我知道接下来会发生什么事。我曾在电视上看过一部关于蒙古的纪录片,那是我看过的、除了一九九三年欧洲一级方程式赛车转播之外最棒的节目了—史上最顶尖的赛车手塞纳,在那场比赛中证明自己是雨中赛车的天才。这部让我获益良多的纪录片解释了一切,也让我明白了一件事:一只狗走完它的一生后,下一世便会转世成人。

我老以为自己是人,也一直觉得自己和其他狗不一样。是啊,我是被塞进了狗的身体里,但只是有一副狗的躯壳,里面的灵魂才是真实的我,更何况,我的灵魂非常像人类的。

现在,我已经作好转世成人的准备,却也清楚自己将失去所有的回忆与经历。我想把与史威夫特一家共同生活的种种经历带到下一世,只可惜我没办法这么做。除了牢牢记住这些经历,我还能做什么呢?我试着将这些烙印在灵魂深处,刻印在我的生命里—这是一种无边无际,无法捉摸,也无法用任何形式呈现在纸页上的东西。这样,当我再度睁开双眼,低头望着自己崭新的双手,十指都可以并拢的双手,我就已经知道一切,已然看见所有。

门打开了,我听见丹尼熟悉的呼喊:“恩佐!”以往,我都会把疼痛丢在一边,勉强撑起身子摇尾吐舌,将我这张老脸埋向他的裤裆。此刻,想克制往前扑的冲动,需要人类的意志力,但我做到了—我没起身,我故意演戏。

“恩佐?”

我听着他脚步声中的关切,直到他找到我,低头探看。我抬起头,虚弱地摇着尾巴,轻点几下地板,继续演下去。

他摇摇头,用手指拨拨头发,放下手上提的装有晚餐的塑料购物袋。我闻到袋子里的烤鸡味:今晚他要吃烤鸡和生菜色拉。

“哦,恩佐。”

他边说边蹲下来,一如往常地抚摸我的头,沿着我耳后的折缝摸。我抬头舔他的前额。

“怎么了,小子?”他又问。

我无法用肢体动作表达想说的话。

“你能起来吗?”

我努力起身,但是非常勉强。我的心脏突然停跳一拍,因为……我……真的……站不起来。我好惊慌,原以为自己只是在假装,但这会儿真的起不来。妈呀!还真是“人生如戏”啊!

“放松,宝贝。”他边说边按着我胸口安慰我,“我抱着你。”

他轻柔地抬起我的身躯,环抱着我。我可以闻到他在外面跑了一天后身上残留的味道,嗅出他做过的每一件事情。丹尼的工作,是在汽车行站柜台,整天和颜悦色地对待咆哮的客人。客人咆哮是因为他们的宝马开起来不顺当,要修车得花很多钱,这让他们相当气愤,必得咆哮才能出气。我嗅出他今天去他喜欢的印度自助餐厅吃了午餐,是吃到饱的那种,很便宜。有时他还会带餐盒去,偷偷多拿点泥炉炭火烤鸡和印度香料黄米饭,带回来当晚餐。我还闻到啤酒味,这表示他曾在山上的墨西哥餐厅逗留,连呼出的气息都有墨西哥玉米饼的味道。现在我懂了。通常我很能掌握时间的流逝,但这回我在闹情绪,所以没注意到。

他轻轻把我放在浴缸里,转开莲蓬头的水龙头。“放松些,恩佐。抱歉,我回来晚了,我应该直接回家才对,但是公司的同事们坚持……我告诉奎格我要辞职,所以……”

他话没说完,我已经明白,他以为我失禁是他晚归的缘故。哦,不,我并没有怪他的意思。有时沟通还真难,其中变量太多,在表达和理解之间,还得看每个人的解读方式如何,所以事情往往变得更加复杂。我不希望他为此感到内疚,而是要他正视眼前的状况,那就是—他大可以让我走。丹尼经历过好多事,一切终于过去了,他不需要把我留在身边,让自己继续担忧。他需要我来解放他,好继续走他自己的路。

丹尼是那么耀眼、出色。他那掌握事物的双手是如此完美,说话时嘴角的弧度、挺直站立的英姿,还有细嚼慢咽、把食物嚼成糊状才吞下去的模样……哦!我会想念他和小卓伊的一切。我知道他们也会想念我,但不能让感情误了我的大计划。在计划成功后,丹尼就可以自由度日,我也将以崭新形态重返尘世,转世成人。我会再找到他,和他握手,赞美他多有天分,然后偷眨眼睛,对他说:“恩佐和你打招呼。”再快速转身离去,留他一人在背后问:“我认识你吗?”也许他还会问:“我们以前碰过面吗?”

洗完澡后,丹尼开始清理厨房,我看着他。他给我食物,我狼吞虎咽。他让我坐在电视机前,再去准备自己的晚餐。

“看录像带好吗?”他问。

“好,录像带。”我回答,不过他当然没听到我说的。

丹尼放了一卷他的赛车实录,打开电视机和我一起观赏。那是我喜欢的比赛之一。赛车道上本来是干的,但就在绿色旗帜挥动后,比赛刚开始,天空跟着下起大雨,来势汹汹的雨水淹没赛车道,所有的车子纷纷失控打滑,只有丹尼冲出车阵。雨势丝毫影响不了他,他仿佛拥有魔力般将车道上的雨水驱散开来。这情形就像一九九三年的欧洲大赛一样,塞纳第一圈就超越四辆车:四位驾着冠军车的冠军车手—舒马赫、温灵格、希尔、保鲁斯。当时,他仿佛着魔般超越每一位赛车手。

丹尼和塞纳一样厉害,但是没人注意他,因为他有家庭责任要扛—他有女儿卓伊,后来病死的太太伊芙,还有我。而且他住在西雅图,其实他应该住在别的地方。尽管有工作在身,有时他也会去外地赢个奖杯回来,然后展示给我看,告诉我比赛过程,说他在赛道上有多神气,他让来自索诺马县、得克萨斯州或是俄亥俄州中部的车手,见识了湿地驾车是怎么一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