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部 第三章(第3/7页)

玛莎为我们拔掉了前门的门闩。“你先走。”我对琼斯说,企图重掌主导权,“可以的话你就弯腰蜷到挡风玻璃下面去。”

我们一出门就被暴雨淋了个透。我转身向玛莎道别,但哪怕到这时候了,我仍然忍不住问她:“你还在哭吗?”

“没有,”她说,“是雨水。”我能看出她说的是真话。雨水从她的脸上淌下,一如在她身后的墙壁上流淌那样。“你还在等什么?”

“我不配得到一个吻吗,就像你给琼斯的那样?”我说,于是她便将嘴唇贴近我的面颊:我能感觉到她拥抱中的那股倦怠的冷漠。我责备她说:“我也冒了不少危险啊。”

“但我不喜欢你的动机。”她说。

我不禁脱口而出,就仿佛某个令我痛恨的家伙在我来得及阻止前借我的嘴问道:“你和琼斯睡过吗?”最后一个字甚至还没吐出口,我便已经开始后悔起来。沉重的雷声轰然响起,要是它能早点将我说的话掩盖住,那该有多好啊,我决不会再重复第二遍。她背靠房门僵直地站着,仿佛正面对着一排行刑队,而我不知为何竟想到了她父亲临刑前的样子。他是不是曾在绞刑架上对着他的审判官们破口大骂?他的脸上是不是带着一副愤怒和轻蔑的表情?

“好几个星期了,你一直在问我这个问题,”她说,“每次我去看你,你都会问。那好吧。我的回答是睡过,睡过。这就是你想要我说的,对吧?没错。我和琼斯睡过。”最糟糕的是,我对她的这番话只是半信半疑。

我们驶过通往妓院的转角,然后开上了南方公路,只见“凯瑟琳妈咪之家”里灯火全无,要不然就是因为雨势太大,我们看不见光亮。我以每小时二十英里的速度行驶,感觉自己就像是蒙着眼睛开车,而这一段已经是比较好走的路了。在当年广为宣传的五年计划中,这段公路是在美国工程师的援助下修建而成的,可后来美国人回国了,铺好碎石的路段也在太子港郊外七公里处就此中止。我很清楚这里会有路障,但当车前灯扫过民兵小屋外的空吉普车时,我心里还是吃了一惊,因为这意味着通顿·马库特分子也在此地。我没有时间加足马力,但小屋里没人出来——就算通顿·马库特分子在里面,他们也肯定是在避雨。我竖起耳朵听身后有没有汽车追逐的声响,但耳中能听到的只有擂鼓般咚咚作响的暴雨声。这条了不起的高速公路已经变成了乡间小道:我们的车速降到了每小时八英里,车子在石块间颠簸碰撞,压过死水潭时又溅起片片水花。我们在沉默中行驶了一个多小时,始终被晃荡得没法开口。

有块石头猛地顶在汽车底盘上擦过,一时间我心里生怕车轴被撞坏了。琼斯开口问:“我能找找你的威士忌喝吗?”

找到酒以后,他猛灌了一大口,然后将瓶子递给我。就在我分神的一刹那工夫,汽车向旁边滑去,后轮陷进了湿软的红土里。我们费尽力气折腾了二十分钟,这才重新上路。

“咱们还能按时赶到会合点吗?”琼斯问。

“依我看恐怕是不能了。你可能得一直躲到明天晚上才行。我给你准备了几块三明治,以防万一。”

他轻笑了几声。“就是这种生活,”他说,“我以前经常梦想着过上这样的生活。”

“我还以为你以前一直过的就是这种生活呢。”

他再次沉默不语,仿佛意识到刚才的话有点欠考虑了。

路况突然毫无理由地好了一些,雨势也迅速小了下来,但愿在我们经过下一处警察哨所之前雨不会停住。然后,在通往阿坎市的公路上一直开到那片墓地,中间都不会有问题。我开口说:“那玛莎呢?你和她相处得怎么样?”

“她是个很棒的女人。”他小心地说。

“我感觉她挺喜欢你的。”

在棕榈树丛之间,我有时能察觉到一条细细的海岸线像火柴的闪光一样若隐若现,这可不是什么好兆头,天快要放晴了。琼斯说:“我们俩可是一见如故啊。”

“我有时候很羡慕你,但也许她不是你喜欢的类型吧。”这就像从伤口上剥离绷带一样,我剥得越慢,疼痛就越持久,但我又没有足够的勇气将绷带一把扯下来,而我还得一直注意盯着坎坷的路面。

“老兄啊,”琼斯说,“无论哪种类型的女人我都喜欢,但她是很特别的那种。”

“你知道她是德国人?”

“德国小姐们都很有经验的。”

“就像婷婷那样?”我装出一副漫不经心的冷静口气问他。

“婷婷和她不在同一个阶级嘛,老兄。”我们就像两个医学院的学生,正在互相吹嘘着自己的早年经历。之后很长一段时间里我都没有再开口说话。

我们即将到达小戈阿沃镇——在以前那些更好的日子里,我曾来过此地。我记得警察局就在离公路不远的地方,而我应该先开到那里去报到。我希望雨还下得够大,能让警察躲在他们的营房里——这里不太可能有民兵驻扎。公路边那些湿漉漉的小茅屋在汽车灯光下摇摇晃晃,墙上的泥土被暴雨浇裂打碎,把茅草弄得又湿又脏:没有一盏灯点亮,四下里一个人影也没有,就连一个残疾人都见不到。小墓地中的家族墓碑看起来比人住的小茅屋更坚实。死人分配到的宅邸比活人的更高级——带有窗孔的两层小屋,到了万灵节的晚上,人们可以把食物和灯烛放在窗孔里。在我们通过小戈阿沃镇之前,我不能有丝毫走神。在公路边一块长长的园地里,立着好几排小小的十字架,上面挂着许多金色鬈发似的东西,彼此环绕相连,就好像从埋在地底下的女人头骨上拔下来似的。

“我的天哪,”琼斯说,“那是什么东西啊?”

“只不过是晾晒的剑麻。”

“晾晒?在这么大的雨里面?”

“谁知道这里的主人出了什么事情?也许他被枪毙了。被关进监狱了。逃进山里去了。”

“这可有点诡异啊,老兄。有几分埃德加·爱伦·坡的味道。看着比墓地还可怕咧。”

小戈阿沃镇的主大街上空无一人。我们经过了一家叫“悠悠俱乐部”的地方,一块写着“梅尔兰妈妈啤酒馆”的大招牌,一个名叫布鲁图斯的人开的面包店,还有一个名叫加图的人开的修车行——如此说来,这个黑人民族的顽固记忆中竟还保留着对一个更美好的共和国的回忆25——接着,让我庆幸放松的是,我们又回到了乡间小路上,在石头中间颠簸前行。“我们成功了。”我说。

“快到了吗?”

“差不多走完一半了。”